从近期召开的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为加强保障性住房供给,有效解决困难群体住房问题,巩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会议同意实施禄丰市城区新建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由市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城区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实施主体,按照“投、融、建、管、营”一体化模式组织项目实施。会议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加强监管,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紧扣时间节点,加快进度,确保项目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上一条:禄丰市2022年第一批租赁补贴发放公示的通知 下一条:禄丰市2022年第一批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公示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