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8日至9月30日,市审计局对碧城镇村级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碧城镇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有序推进问题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整改情况
(一)碧城村级会计工作站在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1.关于反馈的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完成。这几项往来款长期挂账的主要原因是前后选择的记账科目不一致,已进行账务调整。
2.关于反馈的中标方与收款方不一致的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完成。针对此问题,碧城镇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分析问题和原因,进一步修改完善《碧城镇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要求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相关人员按规定认真执行,不再发生类似情况。
(二)村(社区)在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3.关于反馈的私存私放村集体资金的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完成。私存私放村集体资金已纳入村集体管理和核算。同时碧城镇党委已于2023年2月19日对相关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加强财务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4.关于反馈的重大项目投资决策未经集体讨论决定的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完成。碧城镇认真对照《禄丰市“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于2023年3月7日重新修订完善了《碧城镇“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意见(修订)》,并印发各村,要求各村认真学习,在今后的“三重一大”事项中严格按规定执行集体决策,杜绝此类问题产生。
5.关于反馈的违规采购的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完成。碧城镇已组织各村(社区)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学习,要求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并于2023年3月组织各村进行办公用纸集中采购,避免违规采购问题发生。
6.关于反馈的工程承包给无资质的个人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完成。碧城镇今后将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碧城镇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认真审核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并督促各单位严格按规定组织实施,不再发生此类问题。
7.关于反馈的村(社区)签订有超过20年的承包合同,该问题已整改完成。违规合同已全部重新签订(合同附后)。
8.关于反馈的收款收据保管不善造成遗失的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完成。碧城镇人民政府在会议上作出工作提醒,要求各村(社区)加强票据管理,杜绝此类问题产生。
9.关于反馈的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完成。财政所将加强报账员业务培训,在办理业务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特别是新换的报账员,一对一进行业务培训。
10.关于反馈的部分村委会自办伙食费和接待费“不降反增”的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完成。碧城镇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各村委会议费和接待费的管理,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步工作中,碧城镇将认真按照审计意见提出的要求。一是对标对表,聚焦未全面整改落实的问题,积极向市人民政府汇报,并督促相关单位加快整改进度,将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到位。二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修订和完善村级资产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债权债务管理等相关制度,规范核算村级资金收支情况,进一步加强村级债权债务管理工作,及时清理确认债务,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账实相符。三是积极发挥村监委的作用,严格履行各类资金和项目审批手续,确保各项支出真实、合法、合规,杜绝收入不入账、坐收坐支等违规行为;加强村组租赁合同管理,确保村组集体资源资产保值增值,有效防止资源资产流失。四是严格公务接待管理,完善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规范村委会食堂物资和食材采买行为,准确、完整核算食堂收支情况;建立和完善村委会人员就餐缴纳基本生活费的制度并严格执行,定期公开食堂收支情况。五是规范村级项目工程管理,严格执行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及招投标程序,加强工程建设过程监管,严格履行工程竣工验收程序,确保工程量及造价真实准确。六是切实加强村(组)集体“三资”管理,规范资产处置和资源发包行为,确保所取得的收入及时足额纳入核算和管理,加大对村小组长在任期间账目监管,及时办理离任移交手续,确保村(组)集体“三资”安全和村集体收入真实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