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
2023年1月11日至3月31日,市审计局对金山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金山镇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有序推进问题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我单位于2023年4月23日收到审计意见后,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召集会议,专题研究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明确提出要充分认识存在问题的严重性,迅速采取有力措施,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自检自查和整改工作。
(一)正视问题,端正态度。金山镇充分认识到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从讲政治、守规矩的高度,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依法依规规范管理,在推进整改工作中做到了思想统一、措施具体、时间倒逼、机制建立“四个到位”。
(二)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及时成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张学正任组长,镇纪委书记王云飞任副组长,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形成组长亲自抓、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全面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全面彻底落实到位。
(三)压实责任,推进整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督查整改工作机制,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调度、督导检查,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进度明显滞后的,及时进行工作提醒,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力、不认真、不负责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问题整改情况
(一)预算调整不及时
2023年1月17日,金山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金山镇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但直至2022年9月29日,金山镇人民政府才将《金山镇2021年度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草案)》报金山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金山镇2021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存在不及时情况。直至审计时,2022年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暂未调整。
整改结果:该问题已整改完成。金山镇人民政府将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寻求解决,并严格按照《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预算调整,及时将预算调整情况报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二)未按规定及时批复下属站所预算
2022年2月10日,禄财预〔2022〕8号《禄丰市财政局关于金山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的批复》批复了金山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但预算批复下达后,金山镇人民政府未按要求批复所属站所年度预算。
整改结果:该问题已整改完成。金山镇人民政府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相关条款规定,及时向所属站所批复预算。
(三)挤占专项资金
政府财务室2022年12月记210号凭证,支付12月各站所临聘人员工资88427.16元,其中用市水务局拨入2022年小(1)型水库管理员预算下达补助经费(禄水字〔2022〕92号)支付38023.44元。
整改结果:该问题已整改完成。经核实,周衡、柏斌、陈建斌3人属我镇水库管理员(附水库管理协议),为使待遇有所提高同时兼任镇党政办驾驶员,金山镇人民政府将严格按照《预算法实施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认真进行清理整改,责令财务人员加强核算,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对应支出,确保专款专用;加强工作人员对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和学习。
(四)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
1.超标准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1)金山镇扶贫办组织实施的大洼村委会张家洼村内户外道路硬化工程、官洼社区西山二三四五组村内户外道路硬化工程、杨家庄小洼小坝整形及污水整治工程均按照结算价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整改结果: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上述预留的质量保证金已于2023年2月28日前全部退回施工方。今后金山镇人民政府将严格按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规范施工合同,严格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质保金。
(2)金山敬老院提升改造购置电梯及电梯井项目结算价323000元,按27.86%实际收取90000元,多收质量保证金80310元。
整改结果:该问题正在整改。已将多收取的80310元质量保证金及时清退还相关单位。下步工作中,金山镇人民政府将严格执行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2.未预留工程质保金
金山镇社会事务办组织实施的金山镇民族团结示范社区创建标牌制作安装项目结算价300331.56元,已支付300000元,未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8678.36元。
整改结果: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因该项目现保修期已过,经协商不再补交保修金,金山镇人民政府下步将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规定,严格按照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3%的要求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3.工程投资管控不严
乡村振兴办2022年组织实施的南雄社区张家营三、四组村内户外道路硬化工程概算投资318193.85元,工程结算金额540 549.54元,在签订的增加工程量单价补充协议中约定增加的子项目结算金额为39093.17元,存在随意增加工程行为。
整改结果:该问题已整改完成。金山镇制定建设工程管理条例。今后将严格按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项目,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五)重复报销费用2375元
社会事务办2022年12月第7号会计凭证,报销2022年1至12月租车费9750元,其中:报销9月3日、4日、8日、28日,10月8日、13日、14日、26日,11月15日、23日,12月15日共11次租车费2375元;2022年12月第8号会计凭证,又报销了上述11笔租车费2375元,造成重复报销租车费2375元。
整改结果:该问题已整改完成。重复报销的2375元租车费于2023年5月16日按审计意见上缴省财政。金山镇人民政府将规范财务管理,细心审核,按照财务制度严格完善财务手续。
(六)同城接待29餐30236元
金山镇政府财务室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发生同城接待29餐30236元。主要是城区所属社区党建、疫情防控、违建整治、棚改、人居环境整治、征地拆迁、项目协调等工作接待城区社区村组干部,或城区社区村组干部参与相关接待。
整改结果:该问题已整改完成。金山镇更新了相关管理规定,今后将严格按照《禄丰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禄丰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和《禄丰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中共禄丰县委办公室 禄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人员范围,对无公函或依据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按《禄丰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规范接待行为,公务接待尽量安排在政府食堂内就餐。
(二)加强工程项目管理,严格遵守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履行工程立项、审批、竣工结算等手续。工程质量保证金按《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不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的要求预留。
(三)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金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