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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民政局关于杨学彬同志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日期:2023年05月06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禄丰市民政局关于杨学彬同志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

根据《中共禄丰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禄丰市审计局审计报告》(禄审委办报〔2022〕37号)有关内容及要求,市民政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专人,组织成立“禄丰市民政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禄丰市民政局关于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开展问题整改,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整改情况作以下报告:

一、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经济政策执行权方面

1.关于“应缴未缴财政收入7468元”的问题。已于2023年2月24日上缴省级财政。

2.资金拨付不及时。( 1 )关于“未及时拨付孤儿生活保障补助资金2 646 271元”的问题。未按时拨付的孤儿生活保障已于2020年4月13日、4月17日、9月11日及2021年5月31日、10月9日、12月6日拨至乡镇,当时鉴于禄丰财政情况实行按季度发放,从2022年10月纳入“一卡通”平台发放后已做到按月发放。下步工作中我单位将积极向财政部门对接,保障补助资金按规定时间完成发放。( 2 ) 关于“未及时拨付电量补贴”的问题。针对未及时发放的情况,市民政局迅速组织专人梳理详细情况并于2022年12月6日全部补发完毕。下步,我单位将完善健全互通机制,持续落实好省级相关文件精神,及时组织电费补贴兑付工作。

3.多报销费用2786.20元。多报销部分已于2023年2月24日上缴省级财政,今后将加强报销审核,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4.违规采购55855元。今后市民政局将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及《州委编办 州发改委 州财政局 州监察局 州审计局 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加强全州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建设运行和管理的通知》(楚政服联发〔2016〕2号)中相关规定规范政府采购程序,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5.拖欠中小企业服务费200000元。市民政局已积极向市人民政府汇报并与财政协调对接,争取早日取得资金支付拖欠的费用。

6.公务接待不规范。在今后的公务接待中严格执行“四单两票一函”、公务卡支付等相关规定,加强报销审核工作,避免和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7.少交纳党费32.44元。市民政局已于2022年10月12日收齐并上缴市直机关工委,今后将吸取此次教训,确保党费足额收缴。

(二)经济决策权方面

8.“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不规范。市民政局及下属单位今后将严格按照《禄丰县民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要求,规范决策程序,对1万元以上的大额开支必须报市民政局党组讨论决定。

9.低保金代发专户未进行会计核算。民政局已安排力量对专户资金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了梳理。同时,按会计核算要求对专户进行了规范管理,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10.往来款长期挂账1190599.98元。市民政局已组织人力对长期挂账的往来款进行清理核实,并积极向市人民政府汇报争取早日化解挂账问题。

11.会计核算不规范。今后我单位将规范会计核算,确保会计核算依据充分、合法规范;殡仪馆已建立骨灰盒、尸袋台账,并由专人负责每日销存登记,今后将按月进行物资盘点。

12.账实不符。(1)关于“截至2022年4月30日,龙翔公墓经费账在银行破产形成坏账的情况下,银行存款-金龙城市信用社存款(债权)科目结余21653.29元长期未进行账务调整”的问题,整改情况:市民政局正在与市人民政府汇报,争取调整坏账。(2)关于“殡仪馆支付部分设施建设、采购后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部分设施拆除后未在固定资产中调减,固定资产(骨灰盒)盘点账实不符”的问题。整改情况:已对需要调增调减的固定资产清查完毕,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待2022年国有资产年报上报并审核后再进行资产登记。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细化措施抓整改。市民政局各责任股室,对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及问题特点认真分析,对照审计决策及整改工作方案明确的措施进一步细化工作,做到问题整改彻底清零。

(二)举一反三抓整改。各股室、直属单位将以此次问题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规范管理,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三)加强学习抓整改。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规的学习,以及禄丰市民政局规章制度的学习,不断规范会计核算、资金使用等工作。

禄丰市民政局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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