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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涉粮问题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日期:2023年03月03日   作者:   来源:市发改局    点击:[]

2022年4月14日,收到《云南省审计厅关于送达楚雄州涉粮问题专项审计发现问题的函》后,禄丰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责成禄丰市发展和改革局、禄丰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认真整改。截至2022年5月18日,《审计报告》涉及的问题已整改完毕。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于“未制定本级动态储备仓储管理规定”的问题,我局结合禄丰实际,制定了《禄丰市市级政府成品粮储备管理制度》,对市级政府成品粮储备的工作职责、品种与计划、储存与轮换、动用、监督管理、责任追究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规范。对于“未严格落实监督检查责任”的问题,我局一是组织涉粮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州市党委政府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涉粮干部职工的依法管粮意识和履职尽责意识;二是制定实施了储备粮轮换暂行办法及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市级政府储备粮监督管理制度体系;三是发展和改革局及涉粮职能股室从2021年度起,对市级政府储备粮轮换实施全过程监管,进一步加强对市级政府储备粮油管理的日常监督检查。

二、禄丰市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存在的以陈代新县级储备粮51.52万公斤套取财政补贴14.83万元、擅自动用储备粮2.55万公斤金额7.31万元、违规拆借资金200万元、虚构业务将单位资金大额提现用于其他支出金额148.14万元、账外资金4.29万元、公款私存11509.42万元、应收未收违约金12万元等7个问题,禄丰市纪委市监委已对相关6名责任人进行了处分,并收缴套取财政补贴的14.83万元;应缴未缴储备粮动销收益68.45万元已缴入禄丰市财政;重复支付食用油代储费用2万元已收回;隐瞒收入104.06万元已纳入单位损益,并缴纳相关税费12.37万元;擅自改变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的用途,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收回。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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