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计整改工作要求,现将和平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给予公示:
1.违规转移零余额账户资金41910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对目前财政所工作人员进行了警示教育;二是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履行相应的报批手续,杜绝中转过渡,避免形成此类情况。三是经核实,此笔款为禄财农[2020]18号文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恢复保护资金(退耕还林)41910元,截止到2022年8月底尚未兑付,与和平镇林业站对接后,因项目未实施无法兑付资金,已于2022年9月16日上缴财政局。
2.固定资产未入账53 200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认真清理核实了镇村两级固定资产,将未入账固定资产在2021年会计账务进行了补登记账,同时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中进行了资产卡片新增,做到账实相符;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对会计法、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进行培训,切实提升财务人员财经意识和财务管理水平;三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
3.会计核算不规范378 234.06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毕,长期坚持。一是配强财务人员,鉴于目前财政所人员大部分是从其他站所抽调的非会计专业人员,和平镇调整了2名熟悉财务人员到财政所工作;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行为;三是财务人员针对多记公务接待费、少记公务接待费、多记培训费、少记培训费会议费等问题进行了账务调整;四是无加油记录,无会议通知、会议签到等相关材料,会计凭证无相关附件,工会活动无活动方案及会议记录等问题,已通知当时经办人员,能够补充完善的已进行整改,对确实不能进行整改的事项要在今后的会计核算中我们进行规范,以确保会计核算合规,入账依据充分、合法及会计信息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