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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日期:2023年10月11日   作者:邝庆萍   来源:审计局    点击:[]

——2023年9月24日在禄丰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禄丰市审计局局长 刘春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22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市审计局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努力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安排部署,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结果表明:2022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发展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全力守牢“三保”和防风险底线,实现了经济平稳运行、发展质量稳步提升,全年发展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

——财政管理改革有序推进,着力稳住经济基本盘。一是持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年减少税收14.45亿元,其中:市级减少5.29亿元;二是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全年投入扶持产业发展资金3.39亿元、扶持企业发展资金1.21亿元;三是金融支持企业政策落地见效。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力度,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充分发挥准公共服务功能。

——兜牢“三保”底线,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一是2022年“三保”支出完成20.03亿元,确保了全市“三保”兜得牢、守得实;二是坚持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不断完善基本民生保障制度。2022年,禄丰市累计投入教育经费7.88亿元、卫生健康支出4.15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3亿元。

——审计整改格局初步成型,有力推动审计工作“下半篇文章”。一是积极构建和落实党委总揽、政府主导、人大监督、职能部门分工合作、被审计单位具体执行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加强整改督促,加强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检查的统筹协调,推动信息互通、监督互动、措施配合、成果共享,促进形成监督合力;二是针对普遍性、倾向性、典型性问题,从长、久、立上下功夫,促进相关单位出台制度,源头规范管理。

自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共完成审计项目40项,其中:市级预算及部门预算执行审计7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9项(含2项交接事项)、专项资金和重大建设项目审计14项、资源环境审计2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3项、其他(含临时项目)5项,共查出问题309个。审计查出违规金额2129.66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33.22亿元,应缴省财政9.67万元,应缴市财政1346.5万元,应规范管理33.3亿元。上报审计专报32篇,移送市纪委市监委及相关主管部门处理29件,目前已办结9件,给予问责谈话4人、通报批评5人、政务处分5人。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2年禄丰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372 639万元,支出总计356 191万元,结余16 4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25 143万元,支出总计119 108万元,结余6 03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488万元,支出总计488万元,收支平衡;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13 159万元,支出总计108 331万元,本年结余4 82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9 009万元。

结果表明:禄丰市财税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年初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年度预算,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切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力守牢“三保”和防风险底线,着力构建现代财政制度,基本实现了收支平衡。但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资金管理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具体详见问题清单1至16):一是财政代编预算规模未得到有效控制;二是预算执行约束力不强;三是拉用上级专款平衡财政预算35 334.13万元;四是非税收入未及时足额清缴入库402.34万元;五是非税收入不实48.87万元;六是应收未收政府性基金收入578.3万元;未及时拨付专项资金7095.63万元;八是“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未实现零增长;九是绩效目标设定不规范;十是绩效评价工作不规范;十一是预算绩效信息公开不及时;十二是未完成隐性债务化解任务;十三是专户资金支出不规范;十四是挤占专项资金1 651.9万元;十五是云南富达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资产不实;十六是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不完整。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部分问题形成审计专报上报市委、市人民政府6篇,并提出审计建议7条。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采用“1+N”审计模式重点对碧城镇、勤丰镇、金山镇、市文旅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等6个部门进行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审计查出违规金额1.42万元、发现管理不规范金额1 137.93万元,应收缴省财政0.24万元、应规范管理1 139.11万元,提出审计建议16条,共发现4个方面23个问题(具体详见问题清单17至39):一是预算编制与调整不到位。共涉及2家单位3个问题,其中:2家单位预算调整不及时,1家单位未按规定及时批复下属站所预算;二是预算执行不严肃。共涉及5家单位4个问题,其中:2家单位坐支、应缴未缴非税收入41.14万元,1家单位“三公”经费及会议费不降反增,1家单位超预算支出5.77万元;三是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共涉及6家单位14个问题,其中:2家单位挤占、结余专项资金276.12万元,2家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2家单位未计提固定资产折旧,2家单位资产不实、账实、账表、账账不符,2家单位未进入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服务、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1家单位挂账接待8餐,1家单位重复报销费用0.24万元;四是1家单位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五是1家单位网络安全管理不规范。

三、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完成了市住建局局长张留新、市民政局局长杨学彬、市文旅局原局长王育敏、碧城镇原党委书记刘海东、碧城镇原镇长李正刚、勤丰镇原镇长王斌、金山镇原镇长段志刚等7位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另外,还完成了市委党史研究室主任杨旺宗、市搬迁安置办公室主任寸金明2位同志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审核2项。结果表明:被审计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能够较好履行经济责任,但在审计中也发现了一些违规违纪问题,审计共发现36个方面93个问题(具体详见问题清单40至132),查出违规金额756.25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 874.25万元。应收缴省财政5.03万元,应自行上缴市财政409.64万元,应规范管理3 215.83万元,提出审计建议25条。

上述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及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审核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依法作出了处理处罚,其中要求各被审计单位自行上缴市财政409.64万元(已上缴78.31万元),收缴省财政5.03万元(已全部上缴)。审计移送相关部门处理6件,其中:移送市纪委市监委2件、移送勤丰镇党委1件、移送碧城镇党委1件、移送金山镇党委1件、移送市文旅局1件。针对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典型性问题形成7篇专报上报市人民政府。

四、专项资金和重大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一)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对禄丰市2020年至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禄丰市公务员2022年度考核奖发放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审计资金总额8 861.44万元,查出违规金额0.38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5.09万元,应上缴市财政0.38万元,应规范管理金额15.09万元。针对存在的未按规定编制初步设计文件、临时占用林地未办理审批手续、擅自变更增减工程建设规模、1个单位未及时发放考核奖、2个单位超标准发放考核奖2人等14个问题(具体详见问题清单133至146),市审计局依法作出了处理,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2件,提出审计建议6条。

(二)重大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继续采用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审计的模式依法进行审计。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共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13项(具体详见问题清单147至179),送审造价21906.54万元,核减投资金额286.67万元,总核减率为1.31%,应减少财政拨款286.67万元。其他建设项目2项核减率1.78%、教育建设项目1项核减率2.54%、道路交通建设项目1项核减率0.16%、水利建设项目7项核减率1.67%、土地开发整理项目2项核减率0.19%。同时将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移送市发改局处理1件,上报市人民政府审计专报3篇。

五、资源环境审计情况

开展了刘海东同志任碧城镇原党委书记、李正刚同志任碧城镇人民政府原镇长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审计,发现碧城镇在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组织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6个方面存在耕地保护责任未落实到位、林长制工作落实不到位等13个问题(具体详见问题清单180至192)。市审计局对发现问题依法作出了处理,提出审计建议3条,同时对发现的问题线索移送市自然资源局处理1件,上报市人民政府审计专报1篇。

二是开展了金沙江一级支流螳螂川上游北甸河流域上段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发现存在多计工程价款43.21万元、项目资金结余3.15万元未清缴和中介服务事项未进中介超市公开选取3个问题(具体详见问题清单193至195)。

六、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按照省、州审计机关统一安排部署,市审计局除了在各类审计项目中关注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外,2023年1月至3月还重点对禄丰市2018年至2023年专项债券项目资产、禄丰市2020年至2022年商务促进资金、科技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重点对禄丰工业园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等38家单位及企业进行了延伸审计,共抽查项目70个,涉及资金35.65亿元,查出违规金额28.01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7.03亿元,应缴市财政28.01万元(已全部上缴),应规范管理金额27.03亿元。通过对部分重大政策重点跟踪审计,发现相关政策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部分偏差。针对商务促进、科技资金审计方面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上报州审计局统一进行处理,专项债券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十个项目推进缓慢未能及时形成资产、十二个项目形成资产未登记入账、十个项目难以达到预期收益等14个问题(具体详见问题清单196至209),市审计局已提出了处理意见,部分问题形成审计专报上报市人民政府,最终通过“揭示问题-问题整改-规范管理”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债券相关政策落到实处。

七、其他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村级财务收支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市审计局采用“1+N”方式,对碧城镇、勤丰镇、金山镇51个村(社区)的村级财务收支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表明:三个乡镇均认真履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职责,镇代管中心财务管理工作基本合规,内控制度基本得到有效执行,各村(社区)财务收支核算基本规范。审计共查出37个方面66个问题(具体详见问题清单210至275),发现违规金额472.81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6996.29万元,应收缴省财政4.4万元(已全部收缴),应上缴市财政37.68万元,应规范管理金额7427.02万元,提出审计建议20条,发现的问题线索移送市纪委市监委处理10件、移送相关乡镇党委处理8件、移送市自然资源局处理1件,上报市人民政府审计专报14篇。

(二)禄丰工业园区党工委专项巡察工作同步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市审计局配合楚雄州委巡视巡察组,对禄丰工业园区管委会2019年至2021年度财政财务收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情况以及巡视巡察工作要求和重点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违规金额870.79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5833.64万元,应上缴市财政870.79万元,应规范管理金额5833.64万元,提出审计建议6条。结果表明:禄丰市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着力推动园区建设发展,近三年招商引资及园区建设工作在优化营商环境、培育产业、促进就业、培植财源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审计也发现,禄丰工业园区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方面存在职能不健全、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上缴、应缴未缴非税收入等31个问题(具体详见问题清单276至306)。

(三)禄丰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项跟踪审计调查情况

2022年下半年,市审计局对禄丰市2020年以来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项跟踪审计调查,共涉及62个项目342个问题。结果表明:总体看来,大部分单位对审计整改工作比较重视、支持,基本能够按照审计要求进行整改。但审计调查过程中也发现还有少部分单位问题整改措施不具体、历史遗留问题整改滞后、整改结果公开积极主动性不强等3个问题(具体详见问题清单307至309)。

八、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结合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金山镇、碧城镇、勤丰镇、市财政局、市文旅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搬迁安置办8个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存在3个方面12个问题,主要是:3个单位资产未计提折旧、5个单位违规采购、4个单位资产未入账158.71万元。

九、审计移送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审计移送市纪委市监委及相关主管部门处理29件,涉及金额1227.09万元,其中:移送市纪委市监委12件、移送市林草局1件、移送市自然资源局3件、移送市文旅局1件、移送市发改局1件、移送相关镇党委11件。目前已办结9件,给予问责谈话4人、通报批评5人、政务处分5人。

移送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公款私存、坐收坐支、私设“账外账”、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等;二是个别项目违反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程序预先内定中标人进行虚假招标等工程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三是违反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侵占村集体利益,村干部违规插手工程问题;四是占用下属单位车辆、违规以租代购等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五是违法转让(出让)土地,占用林地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农村宅基地、设施农用地占用基本农田问题;六是项目效益低下、违规决策等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问题;七是虚列支出套取资金,虚报冒领补贴资金等问题。

十、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增强预算约束刚性,严肃财经纪律。一要提高预算编制质量,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内容。二要规范财政资金分配,增强预算执行的法律约束力。三要继续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层层压实责任,把过紧日子作为常态化纪律要求,严防财政资金损失浪费。

(二)完善绩效评价体系,提升评价工作质量和效益。督促项目预算管理部门和单位对项目全生命周期加强管理,及时对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绩效进行自评。强化对预算单位的绩效评价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并对其报送的绩效评价报告进行审核,提出进一步改进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支出绩效的意见和建议,全方面提升项目资金使用绩效管理质量。

(三)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着力化解经济风险隐患。一要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积极整合资源,加大财源培植,增强财政后劲力,同时进一步规范预算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应缴尽缴;二要积极向上级争取补助资金,多渠道增加财力保障,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隐患,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具体内容以附件形式反映。对这些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纪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目前,本报告反映的各项问题,各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下一步,市人民政府、市审计局将认真跟踪督促,并在12月份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同时,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项目外,市审计局将依法向社会公告。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省、州、市委审计委员会的安排部署,履行“经济体检”基本职责,守好“经济监督”主阵地,进一步提升审计监督质效,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充分发挥审计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独特作用,以高质量审计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上一条:禄丰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下一条:禄丰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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