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禄丰市财政局会计信息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案
根据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定于2024年5月中下旬组织开展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内容和依据
(一)检查方式
通过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系统的预算单位随机抽取1家行政事业单位为检查对象开展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采取检查、调查、座谈、收集数据及信息、翻阅档案等方式开展检查。
(二)检查内容
重点关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执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被检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协会、商会、基金会等;重点检查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及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等情况。
(三)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
3.《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
4.《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
5.其他财政监督执法相关政策文件
二、组织实施
(一)检查人员安排
成立禄丰市财政局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小组,由市财政局党组书记任组长,财政监督股股长和归口管理的业务股室股长任副组长,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中随机抽取3-5检查人员为检查工作小组成员。主要职责是安排、组织、协调、指导整体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检查方案;采取巡视、听取阶段汇报等形式督导检查进度。
(二)检查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24年5月上旬)
1.制发检查文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印发检查通知、拟定检查文书、随机抽取3-5名检查组人员。
2.开展查前调查。召开检查前布置暨调查会议,检查组成员了解检查的目的、内容、重点、方法、程序、口径、工作底稿、检查报告撰写、注意事项和保密和廉政纪律。
3.下达财政检查通知书。实施检查前3个工作日,向被检查单位送达《检查通知书》,要求做好接受检查准备。
第二阶段:检查阶段(2024年5月20日前)
1.召开进点座谈会。检查组组长带队进点并召开检查座谈会,介绍检查的依据、目的、内容和要求,听取被检查单位财务管理等情况介绍,收集被检查单位的自查报告、内控制度以及实施检查所需的相关资料,要求被检查单位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作出承诺,签署检查承诺书。
2.制定检查计划。检查组根据进点了解到的被检查单位基本情况、获取的检查基础资料,讨论确定检查重点,制定检查计划,合理分配检查人员工作。检查过程中,涉及影响检查计划的事项,及时调整检查计划。
3.实施现场检查。检查组到单位实地检查等。检查人员查阅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信息系统、查看经营管理场所、采集相关数据信息、测试有关系统设备设施、访谈或询问相关业务人员或客户,谈话笔录由访谈或询问对象签字确认。检查人员可以收集与检查事项相关的原件、原物,并进行复制、记录、录音、录像、照相等,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资料,有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封存。编制的检查工作底稿,要确保内容齐全、重点突出、条理清楚、格式规范,有关附件应真实完整。
4.征求检查意见。现场检查结束后,检查组根据检查中获取的相关工作底稿,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对×××的检查意见》,由检查组组长及组员签字后,以《征求意见书》的形式征求被检查单位意见,要求被检查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意见。被检查单位不在规定时限内反馈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对被检查单位反馈的意见,检查组应逐项认定,合理的予以采纳,不合理的书面说明理由。必要时,检查组应进一步核查取证,修改完善检查结论。
5.撰写检查报告。检查组在全面总结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梳理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征求意见情况、核实检查工作底稿的基础上,认真讨论并撰写《检查报告》。《检查报告》认定事实应当清楚完整,证据应当确凿充分,定性应当准确无误,引用法律法规应当适当。
6.提交检查材料。检查组在5月20日前提交检查报告、检查工作底稿和考勤记录等纸质材料及电子版。
第三阶段:处理阶段(5月18日前)
1.审理论证(5月15日前)。详细复核检查发现的问题,对情况复杂或问题严重的事项,邀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一步审理论证,确保认定事项依据充分、定性准确。
2.处理处罚(5月18日前)。根据《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等规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处罚建议,按程序报审。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5月20日前)
1.材料上报。检查结束后,检查组总结检查工作开展等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告。
2.信息录入。将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等相关信息录入监管信息系统,推送至“互联网+监管”、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实现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
三、检查相关要求
(一)加强政策学习。检查人员要提高对金融机构、政府投融资平台、重点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准确把握相关规定,确保检查顺利开展。各县市查前向社会公示被查单位名单以及检查的目的、内容和重点;检查结束后,要对外发布检查公告,公告的内容包括检查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处理处罚和整改落实情况等。
(二)严格检查程序。严格按照《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等相关规定开展检查,确保检查程序规范、检查底稿完整,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确凿。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违规问题和特殊事项,应当及时报告。
(三)严肃检查纪律。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查,严格遵守检查工作纪律、廉政纪律和保密纪律,自觉接受被检查单位的监督。不得对外透露检查的相关情况和信息,不得将检查资料、信息用于与检查无关的事项。要加强与被检查单位的沟通协调,确保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附件:1.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2.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纪律
禄丰市财政局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