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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禄丰市2024年度用人单位、建设施工企业工资支付及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4年03月27日   作者:市人社局   来源:市人社局    点击:[]

各用人单位、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禄丰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禄丰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精神,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劳动报酬,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针对我市实际,决定在我市范围内开展2024年度用人单位、建设施工企业工资支付及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依据

本次用人单位、建设施工企业工资支付及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联合抽查依据《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等组织实施。

二、检查主体

本次用人单位、建设施工企业工资支付及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联合抽查发起部门为市人社局,配合部门为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公安局。

三、检查对象

全市用人单位、建设施工企业。

四、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制度措施的情况;欠薪案件查处情况和依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情况;对欠薪违法行为实施信用惩戒情况。通过开展联合抽查,确保治欠保支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工资报酬权益。

五、检查时间

2024年10月30日前完成检查。

六、检查方式

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公安局通过系统抽取后,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检查。

七、检查程序

(一)抽取检查对象及执法检查人员

1.抽取检查对象。检查对象统一由市人社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抽取,全市用人单位、建设施工企业按5%的比例(或8户)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2.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公安局分别抽取各自的执法检查人员,并将执法人员进行分组安排。

(二)实施检查层级

市人社局会同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公安局开展用人单位、建设施工企业工资情况的联合抽查。

(三)结果判定

根据检查结果,由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公安局依据各自职能职责判定。

(四)结果处理

1.抽查结果录入。2024年10月30日前,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公安局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分别将所查事项的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涉企信息统一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并记于企业名下向社会公示。

2.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要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八、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工资问题,把开展用人单位、建设施工企业工资支付及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检查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精心安排并切实组织好抽查检查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各项要求,确保执法程序到位、检查工作到位、处罚处理到位,促进全市用人单位、建设施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禄丰市交通运输局     禄丰市水务局       禄丰市公安局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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