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劳务派遣经营单位:
根据禄丰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禄丰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经营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针对我市实际,决定在我市范围内开展2024年度劳务派遣经营单位“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依据
本次劳务派遣经营单位联合抽查依据《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等组织实施。
二、检查主体
本次劳务派遣经营单位联合抽查发起部门为市人社局,配合部门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检查对象
市行政审批局颁发营业执照的劳务派遣业务的企业。
四、检查内容
市人社局对劳务派遣经营单位及其从事劳务派遣业务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劳务派遣经营单位登记事项和公示信息进行检查。
五、检查时间
2024年10月30日前完成检查。
六、检查方式
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从系统抽取后,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检查。
七、检查程序
(一)抽取检查对象及执法检查人员
1.抽取检查对象。检查对象统一由市人社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抽取,全市按劳务派遣业务的企业5%的比例(或8户)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2.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分别抽取各自的执法检查人员,并将执法人员进行分组安排。
(二)实施检查层级
市人社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劳务派遣机构的联合抽查。
(三)结果判定
根据检查结果,由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各自职能职责判定。
(四)结果处理
1.抽查结果录入。2024年10月30日前,市人社局和市市场监管局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分别将所查事项的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涉企信息统一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并记于企业名下向社会公示。
2.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要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八、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从维护广大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为重要抓手,充分认识做好劳务派遣经营单位“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的重要性,加强沟通协调,扎实做好2024年度劳务派遣经营单位“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各项要求,确保执法程序到位、检查工作到位、处罚处理到位,促进全市劳务派遣经营单位的持续健康发展。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