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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4年03月27日   作者:市人社局   来源:市人社局    点击:[]

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为做好2024年度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2024年度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4日

 

2024年度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5号)精神,根据《楚雄州2024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要求,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在全市开展2024年度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为确保抽查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条例》《云南省劳动就业条例》等组织实施。

二、抽查主体

此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部门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抽查对象

全市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原则上按5%或8户随机抽取。

四、抽查内容

在《禄丰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第四版)》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全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涉及的内容包括:服务场所明示事项(营业执照、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监督机关、监督电话、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许可证)执行以及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章程或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等情况,台账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五、抽查时间

2024年3月14日至10月30日。

六、抽查方式

抽查方式应采取随机抽查方式。

七、抽查程序

(一)名单抽取

抽查对象在辖区内市场主体库中统一抽取,并按照抽查计划实施抽查。执法抽查人员由抽查实施机关根据实际需要从执法抽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匹配。抽查对象如在本年度中已经被抽取抽查过的,则不再进行抽查;抽查对象如已经被其他抽查计划抽取但尚未实施抽查的,应合并抽查事项一并实施抽查。

(二)结果判定

根据用人单位提供相关台账资料,以及实地核查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进行结果判定。

(三)结果处理

1.抽查结果录入。2024年10月5日前,按照“谁抽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分别将所查事项的抽查结果录入“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系统,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其中,涉企信息统一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并记于企业名下向社会公示。

2.依法处理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抽查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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