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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禄丰市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明码标价执行情况抽查

日期:2023年10月19日   作者: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


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楚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的通知》要求,为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禄丰市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明码标价以及其他几个行为执行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抽查任务

依据价格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禄丰市管理范围内的下列事项开展价格检查:

(一)是否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

(二)是否执行明码标价规定;

(三)是否存在不正当价格行为。

二、抽查时间

2023年4—9月。

三、抽查对象范围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其他经营单位。

四、抽查比例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抽查辖区内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其他经营单位不少于5户。各市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随机抽查辖区内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其他经营单位不少于5户 。

五、执法人员抽取范围

市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随机抽取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开展检查。

六、检查方式

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

七、抽查结果处理

对违反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以及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查处。各县市市场监管部门在抽查工作完成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示。

八、抽查结果的运用

检查结束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防止监管脱节。

九、工作要求

市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双随机抽查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检查结束后要做好总结、归档工作。

联系部门: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及电话:张学取4142885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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