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人民政府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2023年禄丰市市场监管局野生动物抽查方案

日期:2023年10月19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2023年禄丰市市场监管局野生动物抽查方案

根据《关于统筹制定2023年度禄丰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特制定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野生动物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1. 抽查任务

    根据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排,按照《2023年度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省级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抽查任务: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

  2. 抽查时间及抽查方式

    抽查时间:2023年10月底前完成;抽查方式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

    三、检查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履行好市场监管职责。对全市农贸市场、花鸟市场、宠物商店等市场主体按照5%比例抽查。

    四、检查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贯彻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全面开展禄丰市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行为,有效维护我市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需求。

  3. 抽查结果处理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章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进行处罚,或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市市场监管部门应在抽查工作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

    、抽查结果的运用

    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向其他政府部门推送检查结果,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对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工作要求

    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双随机抽查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检查结束后要做好总结工作。

    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0日

上一条:2023年禄丰市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明码标价执行情况抽查
下一条:禄丰市文化和旅游市场2023年1—8 月执法检查情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