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云政办规〔2019〕5 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禄丰市2025年度企业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时间
2025年3月20日至11月30日
二、检查范围
禄丰市行政区域内的工贸、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根据禄丰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及2025年度禄丰市市级“一业一查”联合抽查计划,抽查工贸企业5户,非煤矿山企业5户、危险化学品企业5户。
三、检查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抽查市场经营主体企业由禄丰市应急管理局按照职责分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抽 取并实施检查。
(二)本年度中已经被抽取检查过的,原则上不再进行检查;检查对象如已列入其他抽查计划但尚未实施检查的,应合并检查事项一并实施检查。
(三)检查人员在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匹配。
四、检查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设置、落实情况和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五、检查方式
按照《禄丰市场监管领域统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定,检查方式采取现场检查方式。
六、结果处理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应在抽查工作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推行“一业一查”联合抽查监管,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市场监管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效率和执行力,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强沟通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支持,有序开展联合抽查工作。
(二)依法履职。在抽查过程中,要严守纪律检查,合理实施抽查,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对抽查发现的问题做好后续监管衔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或移交具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做到企业、人员随机抽取,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执法过程严格规范。
(三)严格执法。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责令市场主体限期整改。违法违规的要及时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四)严守纪律。执法检查人员在检查中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廉洁纪律、保密纪律,自觉接受社会和检查对象的监督,对监管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部门和执法检查人员,依法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