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云政办规〔2019〕5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统筹制定2025年度楚雄州市场监管领域部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和“一业一查”联合抽查计划的通知》要求,禄丰市水务局决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推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依据
《2025年度禄丰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云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征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实施。
二、检查主体
根据省水利厅、州水务局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由市水务局组织对监督对象的监督抽查。
三、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为禄丰市行政区域内市水务局监管对象20%随机进行抽查。
四、检查内容
对取用水户日常取水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对《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对取用水户的计量设施安装及日常记录进行检查等工作(按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来确定)。对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的执行情况。对水利工程在建项目建设主体单位的生产及日常监管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近5年审批的项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等工作(按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来确定)。
五、检查时间
2025年5月10日至11月30日。(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截止时间必须在2025年11月30日前)
六、检查方式
釆取专项监督抽查的方式开展(根据实际检查情况确定检查方式)。
七、检查程序
(一)抽取检查对象及执法检查人员
1、检查对象:禄丰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市级发证的取水户及重点取用水户。禄丰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及设施运行情况随机抽查。
2、执法检查人员:执法检查人员由市水务局抽取10名检查人员组成检查组。
(二)结果判定
1、经现场检查核实,未发现单位(场所)存在相关检查事项问题的,检查结果判定为正常。
2、经现场检查核实,存在问题的,由市水务局负责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三)结果处理
1、抽查结果录入。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联合抽查结束后,市水务局负责将监督抽查结果通过同级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其中,涉企信息应统一记入企业名下再向社会公示。
2、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应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做好监管衔接,单位之间应形成良好信息互通、协作管理机制,采取发函形式及时提供监督管理信息和数据,根据职责分工协查联办。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是省委省政府推行部门联合监管工作的重要举措,纳入2025年度督查检查事项和年度考评事项,应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检查对象及执法检查人员一经公布,原则上不得进行调整,不得擅自增加检查内容。
(二)加强惩戒,固化成效。监督抽查结果要及时进行公示,对违法行为要进行曝光,并将违法企业及个人列入诚信管理体系进行惩戒;并及时通过政务网站或者其他方式进行公布。充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进行监管,有效监控和防范各类违法行为。此次监督抽查计划在本级相关网站公示。
工作联系人:付福梅(联系电话:0878-4130518或15987864412)
禄丰市水务局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