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2024年度中央提前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方向)补助资金下达公示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3〕197号)要求,结合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际,经报请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现将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410万元下达给你们,资金专项用于2024年少数民族发展项目支出。收入科目列入2024年“1100231·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科目详见附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和相关规定,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资金管理的通知》(云财脱贫组〔2021〕2号)和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22〕23号)等规定严格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发挥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成效。衔接资金不得用于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欠发达地区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包括: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修建楼堂馆所、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偿还债务和垫资等。
二、请按照审批的实施方案内容严格资金监管,加快项目实施及资金支出进度,注重绩效管理,切实发挥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在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重要成效。补助资金持续倾斜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的少数民族脱贫村,并统筹兼顾少数民族非脱贫村,推动均衡发展。资金专项用于组织实施3个“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十百千万”)、3个民族村寨旅游提升村和民族手工业项目。乡镇要科学择优确定项目,将产业发展作为支持重点,示范村、示范镇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规模不得低于补助资金的65%。
三、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有关精神,项目资金安排使用要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并按规定做好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数据录入工作,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项目在年内如期按质完成。
四、公示时间
2024年3月28日至4月6日
五、监督方式
全国统一监督电话:12317
本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878-6043677
电子邮箱:lfxfpbxmg@163.com
通讯地址:禄丰市金山镇兴裕路。
附件:1.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下达情况表;
2.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1
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下达情况表
序号 |
预算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预算科目 |
资金 (万元) |
备注 |
支出功能分类 |
政府支出经济分类 |
部门支出经济分类 |
1 |
碧城镇财政所 |
洪流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 |
“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工程 |
2130504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50302 基础设施建设 |
31005 基础设施建 |
35 |
示范村产业发展项目投入不得低于65%。因项目尚未评审,下达资金时支出科目先按此表下达,待项目评审修改完成后各乡镇请严格按照不低于65%的产业发展项目投入比例做好项目实施工作。 |
2130505 生产发展 |
65 |
2 |
勤丰镇财政所 |
马官营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 |
“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工程 |
2130504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35 |
2130505 生产发展 |
65 |
3 |
土官镇财政所 |
土官社区三合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 |
“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工程 |
2130504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35 |
2130505 生产发展 |
65 |
4 |
碧城镇财政所 |
洪流村委会温泉民族村寨旅游提升村 |
民族村寨旅游提升工程 |
2130505 生产发展 |
30 |
5 |
彩云镇财政所 |
淜溪村委会波西厂民族村寨旅游提升村 |
民族村寨旅游提升工程 |
2130505 生产发展 |
30 |
6 |
竹溪民族村寨旅游提升村 |
民族村寨旅游提升工程 |
2130505 生产发展 |
30 |
6 |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民族手工业项目 |
2130505 生产发展 |
509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0 |
合计 |
410 |
附件2
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
禄丰市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市级财政部门 |
禄丰市财政局 |
市级主管部门 |
禄丰市民族宗 教事务局 |
项目实施单位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资金情况
|
年度金额: |
410万元 |
其中:中央财政补助 |
410万元 |
年度 总体 目标 |
2024年中央下达我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410万元,组织实施3个“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十百千万”)、3个民族村寨旅游提升村和民族手工业项目。项目的实施可有效巩固和提升涉及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少数民族特色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及少数民族群众增收致富。 |
绩效 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新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 |
3个 |
民族村寨旅游提升村 |
3个 |
民族手工业项目 |
≥1个 |
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100% |
补助资金使用违规违纪问题 |
无 |
财政补助资金公告公示情况 |
100% |
年度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支出率 |
≥97% |
资金用于产业发展项目比例 |
≥60% |
成本指标 |
项目资金投入 |
≥410万元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4年12月前 |
明显 |
完成及时性 |
及时 |
产业项目受益群众户均增收 |
明显 |
项目村基础设施建设 |
效果明显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项目建设使用年限(年) |
≧10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项目实施村群众满意度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