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2023年度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下达公示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楚雄州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3〕158号)及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楚办通〔2023〕75号),现将2023年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0万元下达农村人居环境“千万工程”“示范村”创建。
2023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千万工程”“示范村”创建,17个省级美丽乡村禄丰市3个,具体为广通镇清水村委会、黑井镇黑井社区、土官镇寨脚社区,资金分配标准:5万元/个,合计15万元。16个“百千万”工程示范村,禄丰市3个,具体为恐龙山镇阿纳社区、恐龙山镇川街村委会、金山镇河口村委会,资金分配标准:15万元/个,合计45万元。收入科目列入2022年“1100231·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23年“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302·基础设施建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1005·基础设施建设”。并就资金使用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快资金支出进度。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规定和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22〕23号)、《楚雄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楚财农〔2021〕148号)规定使用资金,将尽快启动项目实施,强化资金监管,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二、突出资金支持重点。本批次资金要围绕《楚雄州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支持“示范村”、“提升村”、“整治村”进一步提升产业发展,改善乡村面貌,促进农民群众稳步增收。
三、强化项目绩效管理。认真落实项目绩效管理,加强项目实施的跟踪调度,实施全过程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及时掌握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的经验、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四、公示时间
2023年10月28日至11月7日
五、监督方式
全国统一监督电话:12317
本单位监督举报电话:0878-6043677
电子邮箱:lfxfpbxmg@163.com
通讯地址:禄丰市金山镇龙城路23号(原再就业大厦)7楼703室。
禄丰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