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财社〔2023〕25号
禄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和州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度“三支一扶”大学生社会保险费州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社〔2022〕254号)和《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社〔2023〕8号),现将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和州级补助资金52.47万元下达你们,其中:中央补助资金48.4万元,收入列入2023年“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州级补助资金4.07万元,收入列入“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以上支出列入2023年“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0305·生活补助”,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三支一扶”计划是促进高校毕业生成长的重要平台,是解决农村基层人才匮乏,促进青年人才健康成长的重要手段,是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全方位促进就业的重要内容,各相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切实做好此项工作。
二、请严格按照《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改善“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待遇的通知》(楚财社〔2018〕206号)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充分发挥使用效益。
禄丰市财政局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