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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财农〔2023〕27号禄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市级龙川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专项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3年02月13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禄财农〔202327

禄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度市级龙川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专项资金的通知

禄丰市水务局

禄丰市2023年财政收支预算,已经市二届人大第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禄丰县部门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和《禄丰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现2023年度龙川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专项资金10万元下达给你单位,资金专项用于龙川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319·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205·委托业务费”,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30227·委托业务费”。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单位强化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注重绩效管理,切实发挥专项资金在促进龙川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中的成效。

二、请你单位做好项目绩效管理工作,并在收文15个工作日内将绩效目标表报市财政局农业农村股备案。

附件:2023年度市级龙川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资金绩效目标表

                 

                   禄丰市财政局          

2023210


附件

2023年度市级龙川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资金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2023年度市级龙川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资金

市级财政部门

禄丰市财政局

市级主管部门

禄丰市水务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金额:

10

其中:市级财政安排

10

年度

总体

目标

绩效

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单位

指标值

数量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满意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上一条:禄财建[2023]17号下达2021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及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涨价部分)的通知
下一条:禄财农〔2023〕26号禄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中央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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