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4日黑井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
人大主席团:
黑井镇人民政府向黑井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提出的《黑井镇2024年1月—8月地方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报告》,各代表团已进行了认真审查。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在经过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进一步对《黑井镇2024年1月—8月地方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2024年1月—8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8.63万元,完成任务数199万元的84.74%,其中:税务部门完成税收收入136万元,完成下达任务数161万元的84.47%;财政部门完成非税收入32.63万元,完成下达任务数38万元的85.87%。
二、一般公共预算争取上级补助完成情况
2024年1月—8月一般公共预算争取上级补助1255万元,完成任务数2392万元的52.47%。
三、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一)收入情况。2024年年初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30.99万元,1月—8月执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60.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41.11%。
(二)支出情况。2024年年初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0.99万元,1月—8月执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8.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3.48%。
为进一步提升预算管理水平,硬化预算约束,强化预算执行,规范资金管理,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镇人大二届七次会议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建议:
一是严格执行“一法两条例”规定,始终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坚决杜绝无预算支出,严把预算支出关,硬化预算约束,强化预算执行,全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二是要认真分析我镇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狠抓税源培植,提升财政收入质量。
三是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有效化解财政支出压力,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