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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司法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禄丰市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禄丰市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禄丰市司法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禄丰市司法局是禄丰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2.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委依法治市办”)设在市司法局,接受中共禄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中共禄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的调查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中共禄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3.市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依法治省、依法治州、依法治市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面依法治市、法治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制定全市的法治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全面依法治市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督促全市各部门、各乡镇、各行业的法治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和全面依法治理工作。
(2)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检查、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市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3)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4)承担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
(5)负责拟定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市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栽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6)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物资、装备的计划、分配和使用。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内部的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7)领导和管理乡镇司法行政工作。负责乡镇司法所的干部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物资采购、固定资产管理、行政办公和业务场所等保障工作。
(8)负责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9)行政复议与应诉股的主要职责是:履行禄丰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职能,负责承办禄丰市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承办禄丰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专职人员的资格审查和管理工作;承担禄丰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具体工作;在对外开展工作时,可以使用禄丰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名义和印章。
(10)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股、法制工作管理股、社区矫正管理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14个乡镇司法所为市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接受市司法局和乡镇党委、政府双重领导,以市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规范法制审查工作流程。协助禄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律顾问室做好法制审查工作。
2.坚持案卷评查制度,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3.积极参与协调市政府各类诉讼,大力提高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质效。
4.普法宣传,推动“八五”普法走深走实。
5.切实做好2024年州对禄丰市法治建设成效考核工作。
6.强化执法监督,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力推进全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
7.落实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责任,持续推进“智慧矫正”建设工程,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在矫通”使用率达100%。
8.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以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着力点,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多发性、易发性矛盾纠纷,做好排查化解工作。
9.发挥法治宣传职能,着力提升社会管理的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深化基层法治创建工作,推进乡村法治建设,大力开展国家级、省级、州级、市级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
10.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总抓手,着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进一步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推进实体平台、网络平台建设,努力建设和完善覆盖城乡、体系健全、功能完备、管理科学、便捷高效、群众满意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45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4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39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9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166205.3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166205.37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802990.49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在职职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166205.37元,其中:本年收入10166205.37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166205.3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802990.49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在职职工减少,人员经费预算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166205.3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166205.37元,其中:基本支出10166205.3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02990.49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在职职工减少3人,人员经费预算支出减少;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843541.2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40483.83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金5592元,主要用于职工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的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41160.57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7985.06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83253.86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68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05858.88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人员经费主要用于支付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临聘人员工资及保险、遗属补助;公用经费用于维护机构正常运转而产生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相关费用。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禄丰市司法局2025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禄丰市司法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250元,较上年减少2250元,减少1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禄丰市司法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禄丰市司法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250元,较上年减少2250元,减少1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2批次,共计接待169人次。
与上年对比公务接待费主要是执行厉行节约,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次逐年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禄丰市司法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禄丰市司法局2025年财政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禄丰市司法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94138.7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940.6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在职人数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禄丰市司法局资产总额8461925.07元,其中,流动资产1047855.59元,固定资产原值6387286.39元、固定资产净值3565625.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848444.28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93698.91元,原因是固定资产折旧增加,资产总量就减少。其中固定资产原值增加1288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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