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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贯彻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及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水、森林、湿地等资源的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负责自然资源、不动产登记及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共享和费用征收等。
4.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与核算。根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情况,按标准进行考核。承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工作,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负责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制度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落实耕地保护政策措施,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贯彻执行省、州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协助省、州主管部门开展矿产资源勘查、省级重大地质矿产勘查。承担地质环境保护责任。负责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的监督管理。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承担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方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采矿许可审批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3.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14.根据授权,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各乡镇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规划引领,全面构建“三生”空间。一是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城乡规划管理持续加强。三是重点建设项目控规编制工作稳步推进。
2.严格管控,全面加强耕地保护。一是从严从紧守牢耕地保护红线。二是扎实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三是持续推进2019年以来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及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四是竭力推进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核实整改恢复工作。五是统筹推进楚雄州补充耕地三年攻坚行动。稳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六是全力抓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3.强化保障,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一是筑牢“项目为王”发展理念,深入践行“一线工作法”,不断提高用地保障水平。二是奋力推进批而未供及闲置土地处置。三是扎实抓好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
4.凝力聚财,全面抓紧收储收入工作。一是始终抓好土地收储工作。二是竭力抓好土地出让工作。三是统筹抓好年度各项经济指标任务的落实。
5.从严从紧,全面加强矿政管理工作。一是我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已于2023年3月26日发布实施。二是积极协助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了禄丰市恐龙山镇青龙山石料场等4个矿山矿业权审批发证工作。三是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积极向省、州自然资源部门推荐上报省级绿色矿山1座。四是全面做好矿业权过期清理工作。五是加强非煤矿山日常巡查。六是组织开展了全市矿山“打非治违”摸排工作,共排查矿山200余个。
6.提质增效,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抓实2022年州对市营商环境考核“财产登记”指标反馈的2个问题整改。二是提高登记效率,将办件耗时压缩在0.5工作日以内。三是大力推进“掌上办,指尖办”,减少群众跑动次数,节约办证成本,提高网上办件数量。四是主动担当解难题。为广通镇一群众解决20多年均未予办证的历史遗留问题,被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列为全州不动产登记“效能革命”的典型案例。五是强化学习提素质。选派3名工作人员到楚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交流学习,组织参加自然资源部2023年第一期不动产登记业务培训和省自然资源厅不动产登记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登记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六是全面抓实常态化作风整治。七是登记业务顺利开展。
7.依法行政,全面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调整充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计划,开展集中学法8场次,接受法律咨询并回复60次,出具法律意见书25份,应诉行政诉讼案件2件、行政复议1件;做好22名行政执法证新申请的录入、申报、组织考试和51名执法人员换发国家行政执法证的申报工作;组织评查执法案卷13件;邀请聘用法律顾问进行自然资源执法常用法律知识培训1次;选派2名工作人员参与市委普法工作队,深入乡镇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宣传。发放乱占耕地建房、打非治违、《致禄丰市广大干部群众的一封公开信》等宣传海报2.5万份,悬挂宣传横幅和标语80余条,设立咨询台16场次,接受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共开展土地、矿产资源动态巡查70次,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78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53份,开展土地用地项目踏勘66个;共立案查处土地矿产资源违法案件31件。
8.民生至上,全面提高地质灾害治理水平。一是深入排查,摸准摸清地质灾害隐患点。二是宣传培训,强化应急管理。采取综合、简要和自演自练等方式在彩云镇彩云村委会螃蟹箐村组织开展了全市2023年自然灾害综合应急演练,参演人数达200余人。三是完善机制,不断提升防治工作水平。组织编写了《禄丰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时调整充实防治工作领导机构,修订完善并印发了禄丰市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系列有关文件。四是突出重点,深入推进地质灾害风险“双控”试点工作。对涉及高风险区域的3个乡镇33个村委会183个村民小组纳入双控巡查工作。五是规范管理,推进项目建设。投资匡算250万元的高峰乡果纳村委会起纳村不稳定斜坡中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和投资匡算80万元的一平浪镇大窝村委会小窝村崩塌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成果报告已提交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准备组织评审。
9.统筹协调,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古生物化石保护等工作。一是抓强古生物化石保护。年初以来共接待参观团队10余支,与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南京大学、楚雄师范学院等各高校建立合作关系,开展研学活动共计5批次,累计400余人次;科普基地累计接待游客7447名;禄丰恐龙化石在长水机场长期展出,金山镇大洼村获评第三批地质文化村;开展2022年抢救性发掘所得化石的清理修复工作。二是抓好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及国家卫生县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利用LED大屏播放创文、创卫等宣传视频共52小时,滚动播出各类宣传标语40余条,发放宣传册500余份。三是抓实林长制、河湖长制工作,到包保责任区开展巡林4次、巡河4次、森林草原防灭火督查检查3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计财股、政策法规股、规划股、测绘和确权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耕地保护监督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地质矿产股、组织人事股(党建办公室)。
所属事业单位20个,分别是:
1.禄丰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禄丰市土地储备中心
3.禄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4.禄丰市城乡规划管理中心
5.禄丰市规划编制管理信息中心
6.禄丰市恐龙化石保护研究中心
7.禄丰市自然资源局金山自然资源所
8.禄丰市自然资源局一平浪自然资源所
9.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和平自然资源所
10.禄丰市自然资源局仁兴自然资源所
11.禄丰市自然资源局碧城自然资源所
12.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广通自然资源所
13.禄丰市自然资源局黑井自然资源所
14.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勤丰自然资源所
15.禄丰市自然资源局高峰自然资源所
16.禄丰市自然资源局中村自然资源所
17.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妥安自然资源所
18.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彩云自然资源所
19.禄丰市自然资源局恐龙山自然资源所
20.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土官自然资源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5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分别是:
1.禄丰市自然资源局
2.禄丰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禄丰市土地储备中心
4.禄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5.禄丰市城乡规划管理中心
6.禄丰市规划编制管理信息中心
7.禄丰市恐龙化石保护研究中心
8.禄丰市自然资源局金山自然资源所
9.禄丰市自然资源局一平浪自然资源所
10.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和平自然资源所
11.禄丰市自然资源局仁兴自然资源所
12.禄丰市自然资源局碧城自然资源所
13.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广通自然资源所
14.禄丰市自然资源局黑井自然资源所
15.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勤丰自然资源所
16.禄丰市自然资源局高峰自然资源所
17.禄丰市自然资源局中村自然资源所
18.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妥安自然资源所
19.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彩云自然资源所
20.禄丰市自然资源局恐龙山自然资源所
21.禄丰市自然资源局土官自然资源所
纳入禄丰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一致,下设所属单位统一在禄丰市自然资源局账套下核算,不独立核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3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8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32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9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9人)。
年末其他人员2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01440180.6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1440180.6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1409987.33元,增长123.7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1409987.33元,增长123.7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收入合计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缴纳城镇建设用地耕占税资金、支付土地整治投资开发成本、土地出让成本费用清算、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费用资金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03060487.57元。其中:基本支出14938672.17元,占总支出的7.36%;项目支出188121815.4元,占总支出的92.64%;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2684084.98元,增长124.6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063928.75元,下降17.02%;项目支出增加115748013.73元,增长159.9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支出合计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缴纳城镇建设用地耕占税资金、支付土地整治投资开发成本、土地出让成本费用清算、项目建设征地拆迁补偿费用资金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938672.1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086197.08元,占基本支出的94.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52475.09元,占基本支出的5.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8121815.4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土地出让征管业务支出235998.25元。2.土地开发项目成本费用资金支出4500000元。3.缴纳2022年度第一、二、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耕占税资金支出18791453.58元。4.侏罗纪文化旅游产业园征地费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资金支出29351384.61元。5.支付土地出让成本资金100000元。6.土地出让成本费资金支出3500000元。7.土地整治投资开发成本费用资金支出10000000元。8.土地出让成本费用资金支出1500000元。9.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支出300000元。10.昆楚大高速公路征地拆迁缺口资金支出5000000元。11.土地出让成本费用支出1627478.71元。12.金时花园建设项目征地补偿资金支出5000000元。13.缴纳建设用地项目耕地占用税资金支出10769350元。14.土官镇中恒财富(禄丰)科技园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资金支出3000000元。15.云南西部智慧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征地成本资金支出40841100元。16.2022年第五、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耕占税资金缴纳16131349元。17.昆楚大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广通段)征地拆迁补偿资金支出200000元。18.土官镇中恒财富(禄丰)科技园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征地拆迁资金支出5000000元。19.土地出让成本费用支出1099900元。20.土地出让成本费用支出4200000元。21.云南云马缸套制造有限公司土地收储资金600000元。22.土地出让成本费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资金3900000元。23.金山镇部分村组集体征地费及安置地收储资金有偿使用2022年利息资金8153300元。 24.金时花园建设项目征地补偿费用资金支出3000000元。25.恐龙化石科普展示教育基地开馆经费163184.02元。26.非税收入执收成本费用支出5000000元。27.不动产登记补助资金50500元。28.2021年实现收入目标计划超收数兑现执收单位非税收入执收成本费用资金237131.11元。29.2022年“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以奖代补资金支出1000000元。30.禄丰市2021一2022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整改相关工作经费1210809元。31.耕地流出问题整改相关工作经费支出1770000元。32.耕地保护和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经费支出499846元。33.2019年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省对下补助资金支出519.2元。34.2023年卫片执法省级补助经费支出114295元。35.2022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省对下补助经费支出6330元。36.2022年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2000元。37.市级配套地质灾害防治资金182480元。38.禄丰市2023年龙源实验学校后边坡滑坡隐患应急治理工程启动资金200000元。39.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180000元。40.2023年省级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183000元。14.非税收入执收成本费用支出1300元。42.诉讼经费支出137226元。43.州级补助补充耕地工作经费支出381880.92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807058.2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25%。与上年相比减少20372382.38元,下降49.47%,主要原因是乡镇自然资源所机构改革划出人员38人,人员配比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76670.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2%。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工资及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04599.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5928419.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55%,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维持机构运转所需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卫片执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等项目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498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8%。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7474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9%。主要用于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地质灾害防治)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5000.00元,决算为184995.8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92110.8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9.79%完成年初预算的307.0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000.00元,决算为9288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0.21%,完成年初预算的109.2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288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84995.8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92110.8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7.0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000.00元,决算为9288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2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车辆维修费用增加。2.实施耕地流出图斑整改、征地拆迁、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编制等项目,上级部门调研增多,下乡踏勘增多接待费等也随之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4833.19元,下降19.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9022.19元,下降42.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4189.00元,增长35.2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落实好过紧日子的有关规定,不断强化节约型机关建设力度。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好过紧日子的有关规定。2023年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实施耕地流出图斑整改、征地拆迁、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编制等项目,上级部门调研增多,下乡踏勘增多接待费等也随之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局日常工作及国土空间规划、耕地占补平衡提质改造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卫片执法、地质灾害巡查、恐龙化石管护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局日常工作及国土空间规划、耕地占补平衡提质改造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卫片执法、地质灾害巡查、恐龙化石管护等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2475.09元,比上年减少697084.19元,下降44.99%,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坚决压缩非必要、非急需不合理开支,坚决做到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真正将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交通费等基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禄丰市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2229195.11元,其中,流动资产1858903.17元,固定资产345371.9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492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14132.6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33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6842.8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9720.8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12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66842.8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66842.89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没有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禄丰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30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3200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