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3100121601000
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贯彻党中央及上级组织决定,对全市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禄丰、法治禄丰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二是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形式,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理重大突发事件。三是协调指导督促维稳处突发事务,推动形成打击犯罪工作合力。四是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定政法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向市委提出建议。五是监督和支持政法各单位依法行使职权,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六是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市委及其它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市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七是代管法学会。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
认真贯彻《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力争矛盾纠纷调处率达100%,调解成功率在95%以上。推动落实《云南省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实施意见》,加强诉源治理,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认真执行《禄丰市婚姻家庭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多元化解婚姻家庭纠纷引发的风险隐患、“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和个人极端暴力案件。
2.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密落实公安武警联勤武装巡逻和“1、3、5分钟”快速响应机制。深化“雪亮工程”建设应用,高清视频监控基本实现重点区域全覆盖。推进智慧安防小区、无发案小区(村社)创建,可防性案件发案率实现下降。
深入推进第五轮禁毒人民战争,毒品渗透内流和毒品社会危害进一步得到遏制。深化重点地区重点场所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加强寄递物流行业综合安全防范管理,深入开展铁路沿线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对网约车、网约房等新业态监管,建立重点行业领域市场准入、规范管理、重点监控等常态化机制。
3.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做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完善制度设计,明确路径方法和重点举措,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中央、省级验收。
树牢强基导向,推进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关于加快推进各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提质增效的意见》,市、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全部建成,推进各级综治中心一体化运作、实体化运行。开展市乡村三级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试点。加快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制定出台“全科网格”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推进“多网合一、一网统管”,强化网格工作力量配置,努力实现“网格沉下去、问题浮上来、管控全覆盖、问题全清零”。
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平安建设成效和平安故事,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效应。加强涉平安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严格落实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机制,强化政法干警教育培训,防范重大负面舆情发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安全与维稳指导室、综治督导与基础社会治理室、反邪教协调室、政工科、铁路护路联防办公室、新闻宣传与信息化室、执法监督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纳入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4,949,729.1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49,729.1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0,094.79元,增长1.4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0,094.79元,增长1.4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命案防控专项经费,项目经费较上年增加导致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4,949,729.17元。其中:基本支出3,900,249.37元,占总支出的78.8%;项目支出1049479.8元,占总支出的21.2%;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0,094.79元,增长1.4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78,865.01元,下降10.94%;项目支出增加548,959.8元,增长109.6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调出1人,相应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因此基本支出减少;2023年增加了命案防控专项经费,因此项目经费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00,249.3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623,602.59元,占基本支出的92.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6646.78元,占基本支出的7.0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49,479.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用于平安云南建设扫黑除恶专项经费74,480.00元,命案防控专项经费499,999.8元,司法救助补助经费225,000.00元,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试点工作经费50,000.00元,综治维稳工作经费2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49,729.1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90,094.79元,增长1.85%,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2023年省级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试点工作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24,943.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11%。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险缴纳、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849,47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16%。主要用于平安云南建设扫黑除恶专项经费、司法救助工作经费;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6,671.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0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5,835.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2,79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000.00元,决算为64,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7.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27,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2.19%,完成年初预算的18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37,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7.81%,完成年初预算的308.3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7,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000.00元,支出决算为64,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7.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27,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37,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8.3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开展了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扫黑除恶以及反邪教工作,外县市到本市交流学习导致接待费较预算增加;单位公务车在全市进行平安云南建设宣传工作,油费及汽车维护费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预算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7188.00元,增长138.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2100.00元,增长81.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5088.00元,增长210.6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接待其他单位到我市交流学习市域综合治理工作,公务接待费增加;以及城区宣传综治维稳油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扫黑除恶、综治维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4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扫黑除恶、综治维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6,646.78元,比上年增加37,109.6元,增长15.49%,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会议次数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网络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317,482.98元,其中,流动资产29,317.42元,固定资产288,165.5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6,941.4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0,112.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374.2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5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864.2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没有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中国共产党禄丰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4年9月 29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012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