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3100377901000
禄丰市一平浪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禄丰市一平浪中心卫生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卫生标准;承担行政区域内居民健康档案、家庭医生签约、健康教育、计划免疫、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卫生监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等公共卫生服务职责;承担农村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建设,对村卫生室实行以行政、人员、业务、药品、财务为基本内容的“五统一”规范管理;负责行政区域内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乡村医生的技术指导、卫生计生相关信息统计等公共卫生管理职责;做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生育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等工作。承办市卫生健康局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在全院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医院门诊就诊83029人次,收治住院病人2043人次。全年开展外科手术53台次。门诊妇科手术121台次。救治高危胸痛病例13例,开展新项目、新技术1类。积极发展中彝医药事业。开具中药汤药2384人,中医适应技术6500人次。邀请省级专家到院开展查房带教2次。名老中医专家到院坐诊5次。出动救护车出诊急救411人次。开展慢阻肺呼吸系统疾病筛查136人。接受省级对尘肺病康复站专家现场评估。
积极支持医改工作。参加紧密型医共体会议,上报药品、耗材、设备采购计划12期。全年上转患者到市医院284人,市医院下转81人。积极参与医共体信息化建设汇报调研工作。严格执行医保打包付费政策,合理使用控制医保资金,2023年度可以使用医保资金756.75万,1月至12月份使用医保资金719.78万元,医保资金使用支出率95.2%,在可控范围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镇为参合城乡居民减免补偿63034人次,门诊减免436.59万元,住院补偿28.32万元。全镇严格按照减免政策,广大患者得了实惠,医院信誉度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普通人群签约了19983人,签约率71%,脱贫户(包含脱贫不稳定户54人)签约了1658人,签约率100%,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户签约了84人签约率99%。开展贫困人口大病集中救治筛查138人。严格执行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
积极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制度,2023年辖区居民总数27794人,累计建档29354人,建档率达100.56%,规范化归档率100%。完成65岁以上老年人4640人健康管理,并对登记管理的3556名老年人免费开展健康检查,体检率达74%。进一步加强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高血压患者任务下达数3016人,管理数3018人,管理率99%。糖尿病患者任务数798人,管理数792人,任务完成率达100%,管理率达99.5%。完成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3782人,管理率85.3%。辖区0-3儿童541人,免费对473名0-3岁儿童开展中医药服务,服务率达87.3%,已完成下达的目标任务。
按照医养结合示范机构、老年友善医院创建以及基层标准化慢病区建设工作要求,医院投入9万余元,对卫生院的洗手设施、卫生间病房、护士站等进行了升级改造。在平煤社区卫生服务站改造老年友善病房2间,在医院住院部内科改造病房10间。2023年,开展了卫生室基础设施维护,一是投入9.2万元在舍资卫生室、平煤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中彝医阁建设;二是投入4.5万元开展中兴井卫生室、干海资卫生室修缮工程,通过加大投入,逐步改善卫生室的设施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科室,包括:门诊部、内儿科住院部、外妇科住院部、医技科、药剂科、公共卫生科、财务后勤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市一平浪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为禄丰市一平浪中心卫生院。
纳入禄丰市一平浪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市一平浪中心卫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4人(离休0人,退休4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其中: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救护车2辆(救护车日常开支由禄丰市一平浪中心卫生院资金承担)。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禄丰市一平浪中心卫生院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禄丰市一平浪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禄丰市一平浪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收入及支出,《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禄丰市一平浪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收入及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一平浪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21813043.9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07732.94元,占总收入的53.2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0205311.04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46.79%;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816156.03元,下降14.8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88254.05元,下降4.8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减少3227901.98元,下降24.03%;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财政拨款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疫情结束相关疫情防控资金减少;事业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医保政策影响本院严格控制医疗费用,医疗收入相应下降,医保打包付费结余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一平浪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21705218.69元。其中:基本支出18386541.09元,占总支出的84.71%;项目支出3318677.60元,占总支出的15.29%;上缴上级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80532.85元,下降4.3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487606.40元,增长106.62%;项目支出减少10468139.25元,下降75.9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较2022年同期相比办公费、物业管理费、药品及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均减少。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一增一减是因为年初我单位将医疗业务收支纳入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故支出分类时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下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一平浪中心卫生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386541.0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735230.25元,占基本支出的52.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651310.84元,占基本支出的47.05%。人均公用经费125381.3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一平浪中心卫生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18677.6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支出460000.00元,主要开展工作是关心爱护医务人员一次性补贴。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375066.00元,主要开展工作是乡镇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项目、建档立卡贫困户免费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300000.00元,主要开展工作是各服务单位免费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平移部分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4.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及其他公共卫生支出86535.00元,主要开展工作是艾滋病防治、吸血虫病防治、地方病防治及其他重大传染病防治等专项工作。
5.突发公共卫生专项及其他公共卫生支出48400.00元,主要开展工作是楚雄州急救中心院前急救系统建设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以奖代补”经费。
6.死亡抚恤47676.60元,主要开展工作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病故抚恤经费补助。
7.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000.00元,主要开展工作是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与扶助项目补助兑现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一平浪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07732.9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3.48%。与上年相比减少576158.05元,下降4.7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89927.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87%。主要用于离退休职工人员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417805.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13%。主要用于在编在职工资、医疗保险缴费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支出、乡镇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支出;乡镇卫生院免费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出;艾滋病防治、地方病防治及其他重大传染病防治等专项工作支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一平浪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一平浪中心卫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禄丰市中村乡卫生院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23年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禄丰市一平浪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11924939.62元,其中,流动资产7671150.41元,固定资产4252364.3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424.82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5778.0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65170.8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1033.4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12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909.4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1033.43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1033.43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禄丰市一平浪中心卫生院2023年无其他差异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禄丰市一平浪中心卫生院
2024年9月27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0377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