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003302401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3.负责监督管理本市减排目标的落实。
4.负责提出本市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中央财政资金、省级财政资金申报和提出州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照州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9.负责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工作。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11.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4.开展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对外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区域环境保护合作,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涉外生态环境事务,参与对外生态环境治理有关工作。
15.完成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属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
禄丰分局采取多种举措,持续打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水平,保障环境空气质量稳中向好。
2.全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禄丰分局以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推进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持续发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全力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3.扎实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和“无废城市”创建
禄丰分局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风险管控、系统治理的原则,抓好源头防控,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全面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深化污染源源头预防和整治;严格危险废物处置管理,杜绝非法丢弃、倾倒、转移、运输、处置等违法行为。
4.持续推进各级生态环境督察整改
全面彻底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2016年至2023年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向禄丰市交办问题183个,已完成整改152个,占83.06%,未完成整改问题31个,占问题总数的16.94%。
5.积极谋划和实施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持续抓好生态环保经济指标任务工作,2023年市人民政府下达我局的主要经济指标有4个;完成行业固定资产投资2.75亿元,完成年初下达任务数2.63亿元的104.3%;完成部门固定资产投资1.4682亿元,完成年初下达任务数1亿元的146.8%,超任务数4682万元;完成向上争取资金1789万元,完成年初下达任务数1094万元的163.5%,超任务数695万元;完成招商引资4000万元,完成年初下达任务书4000万元的100%。
2023年实施生态环境保护项目2个(禄丰市千吨万人及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禄丰市西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工程进度达60%,累计完成投资2600万元,项目有序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是州生态环境局派出部门,正科级,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污染防治股、宣传法规股、环境保护督察办、自然生态股5个股所级内设机构。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禄丰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未独立批复、未独立核算)
2.生态环境监测站(未独立批复、未独立核算)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分别为: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5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3,509,539.2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88,613.59元,占总收入的29.3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6,620,925.62元,占总收入的70.7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053,818.89元,增长14.9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3,370.01元,增长1.2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事业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经营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其他收入增加2,970,448.88元,增长21.76%。主要原因:财政拨款增加的原因是在2023年中通过招考新录用人员1人,工资从2023年9月开始发放,年度内在职人员正常的升级、升薪,因此财政拨款与上年相比有所增加。其他收入增加的原因为在2023年度中市级财政拨入项目资金与2022年度相比有所增加,因此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有所增加。因此2023年收入与上年相比相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3,509,539.21元。其中:基本支出6,541,539.21元,占总支出的27.83%;项目支出16,968,000.00元,占总支出的72.1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263,818.89元,增长10.6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55,882.89元,增长4.07%;项目支出增加2,007,936.00元,增长13.4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增加的原因是在2023年中通过招考新录用人员1人,工资从2023年9月开始发放,年度内在职人员正常的升级、升薪,因此基本支出与上年相比有所增加。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为在2023年度中市级财政拨入项目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因此在年度内项目支出与上年比有所增加。因此2023年支出与上年相比相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541,539.2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898,229.04元,占基本支出的90.1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43,310.17元,占基本支出的9.8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968,0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5,700,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禄丰市千吨万人及乡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项目8,500,000.00元,该项目于2022年度正式启动开工,现在未完工;禄丰市西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5,200,000.00元,该项目于2023年正式启动开工建设;金沙江一级支流龙川江楚雄州禄丰市广通至黑井段水污染防治项目2,000,000.00元,该项目还未验收。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88,613.5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9.30%。与上年相比增加83,370.01元,增长1.23%,主要原因是在2023年中通过招考新录用人员1人,工资从2023年9月开始发放,年度内有2名职工正常职务职级晋升、其余在职人员正常的升级、升薪,因此财政拨款支出与上年相比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
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18,409.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3%。主要用于保障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的生活补贴、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330,812.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及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444,926.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04%。主要用于保工资、保运转经费,环境监测设备购置。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察、减排目标落实、生态环保项目实施监督、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生态保护修复和核辐射监督管理等工作。
11.城乡社区(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94,46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单位承担的住房公积金缴款。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3,000.00元,决算为172,902.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5,000.00元,决算为124,902.0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2.24%,完成年初预算的99.9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000.00元,决算为48,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7.7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8,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3,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2,902.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5,000.00元,决算为124,902.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000.00元,决算为48,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减少了97.95元,本单位本着厉行节约原则,节约支出,严控公务用车支出成本。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97.95元,下降0.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0.00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0.00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7.95元,下降0.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48,000.00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减少了97.95元,本单位本着厉行节约原则,节约支出,严控公务用车支出成本。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0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对禄丰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调研、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3,310.17元,比上年减少3,273.91元,下降0.51%,主要原因是近年来各级财政较为困难,人员的公用经费也逐年按一定比例压缩扣减,其次是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本着厉行节约原则,该减则减、该节则节,因此出现了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了3,273.91元的情况。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经外的办公费办公费1,276.88元、水费5,000.00元、电费10,000.00元、差旅费58,500.00元、会议费13,000.00元、培训费24,000.00元、公务接待费48,000.00元、劳务费70,000.00元、工会经费69,026.24元、福利费36,55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902.05元、其他交通费(含车改补贴)230,655.00元、退休人员工作经费2,4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禄丰分局资产总额2,366,070.64元,其中,流动资产25,152.69元,固定资产2,071,935.9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68,982.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69,934.0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58,751.1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5,002.0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8,502.0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5,002.0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5,002.05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003302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