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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民政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禄丰市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禄丰市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禄丰市民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禄丰市民政局(简称“市民政局”)是禄丰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其主要职能是对市辖区内的民政事业进行管理,主要有社会管理的一部分(如地名管理、社团,收养,婚姻登记、殡葬改革、老年福利等职能),社会救助的一部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五保供养,医疗救助,城镇流浪无着落人员救助等),社会建设的一部分(如基层民主建设、地名区划等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事务股、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与区划地名股、养老服务与儿童福利股。
所属非独立核算单位6个,分别是:
1.禄丰市殡葬管理所(禄丰市殡葬执法队);
2.禄丰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3.禄丰市殡仪馆;
4.禄丰市救助管理站;
5.禄丰市社会福利中心;
6.禄丰市公墓管理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持续推进低保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进一步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规范完善低保准入条件,完善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深入做好走访摸排工作,强化政策统筹和落实;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优化规范社会救助办理程序,依托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持续推进部门数据共享,逐步拓展完善低收入人口精准认定和救助帮扶工作,加强线下主动发现线上信息共享,实现对低收入人口的信息汇聚,常态监测、快速预警,做到及时干预,精准救助,综合帮扶,努力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坚决扛稳民政兜底保障责任。
2.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抓紧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养老服务三年行动(2023—2025年)方案,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要持续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要求,开展街道层面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持续推动社区老年幸福食堂建设,逐步让群众享受到身边触手可及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持续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养老护理员培训实训力度,全面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化专业化水平,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3.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不断完善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制度,积极争取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项目,扎实开展“精康融合行动”,提高精神障碍患者生活质量;不断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引导,健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体系,全面提升儿童福利服务水平。
4.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持续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全面推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质量。深入推进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改革试点,积极争取实施婚姻登记“省内通办”、“跨省通办”;稳步推进公民婚育、扶残助困“一件事一次办”落地实施。加强部门协同,健全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两项补贴”工作机制,推进“全程网办”“跨省通办”业务,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的精准性。
5.提升行政区划和城乡社区治理水平。积极做好撤销金山镇设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及村委会改居委会工作。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创建和地名应用。健全城乡社区服务机制,完善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实施完成1个省级第三批城乡社区现代化试点项目,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实效。
6.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加强社会组织政治引领,深入推进社会组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抓好社会组织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性监管、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等专项工作,有效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依法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有序推进社会组织年检,有效激发社会组织的活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7.统筹民政事业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针对社会救助、殡葬服务、儿童福利等领域,强化阵地管理和舆情管控,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进一步完善风险防控制度机制,提高风险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坚决维护民政领域政治安全和社会安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压实民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民政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深入开展民政机构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加强民政服务机构消防、食品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保障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安全。加强保密安全教育和监督管理,完善民政网络和数据安全措施,筑牢保密安全防线。要积极推进新一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抓好信访矛盾源头预防化解,推动民政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化解。进一步加强民政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推进民政法治、民政信息化建设,切实提升基层民政工作效能和为民服务能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5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5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4个。截 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29人。在职实有3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2人。
车辆编制10辆,实有车辆1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41.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41.1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064.0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中包含了市级配套项目资金高龄补贴316.22万元及残疾人两项补贴749.51万元,而2024年中未包含,因此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41.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41.1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41.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064.0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中包含了市级配套项目资金高龄补贴316.22万元及残疾人两项补贴749.51万元,而2024年中未包含,因此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41.1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4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1.1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退休人员增加两名,因此行政运行支出相应减少;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65.7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中包含了市级配套项目资金高龄补贴316.22万元及残疾人两项补贴749.51万元,而2024年中未包含,因此2024年部门项目支出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2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事务管理-行政运行:517.5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劳务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等;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40.9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和发放退休人员统筹外养老金;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27.7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和发放退休人员统筹外养老金;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4.2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9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当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 实;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0.6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补助;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8.2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1.6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0.6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9.7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主要用于基本支出741.16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138.43万元,30102津贴补贴:78.13万元,30103奖金:42.72万元,30107绩效工资:123.39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4.23万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7.92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97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0.63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50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39.77万元,3011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7.63万元,30201办公费:5.56万元,30205水费:0.40万元,30206电费:1.2万元,30207邮电费:0.50万元,30211差旅费:2.45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3.89万元,30228工会经费:5.80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12.74万元,30302退休费:68.64万元,30305生活补助:17.66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4年度禄丰市民政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4年度禄丰市民政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4年度禄丰市民政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禄丰市民政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89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禄丰市民政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主要是因执行厉行节约及政府过紧日子要求。
(二)公务接待费
禄丰市民政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89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8次,共计接待778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主要是因执行厉行节约及政府过紧日子要求。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禄丰市民政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主要是因执行厉行节约及政府过紧日子要求。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禄丰市民政局2024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6.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具体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禄丰市民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7.5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9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末退休2名行政人员,并且大力执行厉行节约政策,因此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比去年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禄丰市民政局资产总额2867.3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97.07万元,固定资产567.8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0.68万元,无形资产71.67万元,其他资产0.07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76.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7.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546.43平方米,账面原值19.71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禄丰市民政局
2024年2月4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0331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