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和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的决策部署及镇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充分发挥财税部门职能作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研判宏观经济形势,积极应对经济持续下行、财政收入增长乏力、刚性支出增长迅猛等不利因素,迎难而上,克难攻坚,着力开源节流抓收入,争取支持保支出,优化结构惠民生,改革创新抓管理,确保了全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协调稳步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
1.2022年1至12月份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31万元,完成市下达任务数132万元的99.2%,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情况:(1)税收收入累计完成95万元,完成市下达任务数115万元的82.6%。(2)非税收入累计完成36万元,完成市下达任务数17万元的211.8%。
2.向上争取一般公共预算补助资金情况:1至12月份累计完成向上争取一般公共预算补助资金961万元, 完成任务数3199万元的30.1%。
3.预算支出完成情况:2022年收入总计1255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0.13%,增收8754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收入1255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0.13%,增收8754万元,增收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收入拨款增加。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收入78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收入7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308万元;卫生健康收入74万元;城乡社区收入10533万元;住房保障收入58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收入3万元;农林水收入684万元;节能环保收入42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55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0.13%,增支8754万元,增支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收入拨款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增加。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432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13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10783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支出5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19万元;
2022年黑井镇收支平衡,无结余。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2年,全镇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28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2年,全镇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2年,全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
以上收支数据均为2023年1月9日快报数,待市决算审核批复后,相关数据若有变化,届时将依法向镇人大主席团进行报告。
二、2022年财政工作及成效
(一)着力强基固本,财政收入平稳增长
2022年以来,我镇紧紧围绕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财政收支平衡及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保重点、促发展,编制好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并采取有效措施。面对税源单一、纳税企业少且税收减收等因素,我镇从实际情况出发,完善重点税源监控机制,提高涉税信息的及时性和规范性,进一步加强税源控管,促进税负公平,实现应收尽收。积极抓好个体零散税收的征管,落实个体零散税收长效管理办法,确保税收及时足额入库。加强收入的计划管理,不断提高收入的预测水平,促进财政收入的平稳增长。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预算,认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集中力量保民生、保稳定、保运转、保重点项目。进一步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二)优化支出结构,资金效益显著提高
一是突出财政保障重点,支出预算严格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原则进行安排,切实压缩一般性开支,狠抓“三公”经费管理,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二是强化预算执行监控,严格按照“一季度开门红、二季度双过半、三季度功九成、四季度大收官”的要求,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加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力度,不断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时效性。
(三)强化支出保障,民生投入持续加大
围绕公共财政建设目标,不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格调控财政资金,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财政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落实惠农政策,通过财政“一卡通”平台发放退耕还林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补贴等惠农资金376.29万元,受益群众达8197余人。其中:发放退耕还林2018年第三批补助资金41.93万元,受益农户354人;发放退耕还林2017年第三批补助资金6.78万元,受益农户88人;发放退耕还林2017年第二批补助资金7.71万元,受益农户131人;发放退耕还林2017年第一批补助资金12.51万元,受益农户144人;发放退耕还林2015年第三批补助资金1.93万元,受益农户27人;发放2022年第一批种粮补贴34.68万元,受益农户2684人;发放2022年第二批种粮补贴27万元,受益农户1158人;发放2022年第一批次耕地力保护补贴228.55万元,受益农户3474人;发放第一批雨露计划补助12.2万元,受益农户70人;发放冬春救助地州资金3万元,受益农户67人。
2022年兑付个人各类补助性资金243.1万元,受益农户2832户,其中: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84.27万元;农村“4类重点对象”C、D级危房改造资金2.2万元;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7.78万元;临时救助14.49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27.33万元;高龄补贴18.57万元;2022年第一批机关事业单位病故人员抚恤经费20.83万元;民政各种定补、生活补贴等67.63万元;
(四)加强监督管理,理财水平稳步提升
严格执行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和资金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继续推进财政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乡财县管”和“村财镇管”的核算、管理、服务水平。健全事前预警、事中监督和事后评价相协调的监督机制,积极履行职能,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村级财务监管、财政内部监督和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工作。不断加强财政干部的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财政干部的综合素质,提升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财政干部党风廉政教育,营造勤政氛围,规范廉洁行为,树立财政窗口良好形象。
回顾2022年的财税工作,我们经历严峻考验,战胜重重困难,确保了全镇经济社会协调稳步发展。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在当前的工作中,仍然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我镇无重点财源支撑财政增长;二是“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等刚性支出压力越来越大。
三、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23年,全镇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发展才是硬道理的工作方针,积极贯彻各级党委政府调结构、稳增长各项政策措施,抢抓机遇,夯实基础,深化改革,克难奋进,坚持向上争取与强化征管相结合,着力增强地方财政综合实力,不断提高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着力在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上迈出新步伐、在脱贫攻坚和改善民生上取得新成绩,为全镇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撑。2023年全镇财政收支预算安排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有保有压、勤俭节约、突出重点”和“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原则进行安排。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3年,黑井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975.94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加169.61万元,增长2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975.9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3年,全镇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3年,全镇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3年,全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0万元。
详细各项支出计划尚未确定,审议通过收到正式批复后,相关数据若有变化或进一步补充我们将专题向镇人大主席团进行报告。
四、2023年财政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狠抓组织收入,着力提高收入质量。
一是定期召开财税工作会议,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加大依法组织收入力度,强化政策研究和形势研判,加强对重点税源、新增税源的分析监控,完善税收征管措施,围绕确定的目标不松动、不懈怠,确保完成收入目标。二是对各项非税收入做到应收尽收,加大对非税收入的统筹力度。
突出民生建设,提高民生保障水平。
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工作导向,将政策支持和财力保障的重点向民生领域倾斜。进一步加大对民生的投入;继续落实好财政惠农政策;继续加大支农力度;继续加大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力度;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
突出科学管理,加强预算执行力度。
加强财政基础管理,以财政资金“集中、统一、高效、规范”使用为目标,统筹各方面资金,集中财力办人民群众关心的事,重点保障民生、稳定、运转需求。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强化票据管理,实现以票促收、应收尽收。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管理台账,继续深化政府及各部门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机关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增强财政支出的规范性和时效性。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取消不合理开支,杜绝损失浪费。
深化改革,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构建财权与事权相匹配、支出与责任相统一的财政管理体制,认真贯彻落实《会计法》,坚持依法办事,强化预算约束,切实提高财政收支预算的严肃性。要提高财政预算编制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精细化水平,建立规范的预算定额标准和经费开支管理制度,进一步增强预算收支的合理性和可执行性。要围绕财政资金的安全、规范、高效使用,进一步改善和提高财政运行质量,不断建立完善财政财务监督机制。要进一步健全和强化政府采购约束机制,努力堵塞各种支出漏洞。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预决算等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地方政府债务、绩效评价、政府采购、财税政策和规章制度等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依法理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