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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红十字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2年10月17日   作者:   来源:市红十字会    点击:[]

监督索引号53233100376101000

禄丰市红十字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禄丰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禄丰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禄丰市红十字会主要职能是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的职责进行三救三献(即:救灾、救助、救护,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及人体器官捐献)。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得到有效落实。狠抓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四万三进、护林防火、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大比拼等工作,认真对照各项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超额完成预计的目标任务。

2.红十字改革有序推进,机制体制逐步健全。《禄丰市红十字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中共禄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2021年第2次会议通过印发,明确市红十字会为市委领导下的群众团体。目前专职监事长、专职副会长已到岗履职。

3.依法治会取得进展,宣传力度不断加大。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420日至21日深入到黑井镇、高峰乡、中村乡、金山镇对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了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的氛围不足;对已实施项目的监督管理不到位;人才队伍建设的待加强几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下步《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的贯彻落实提出了5个方面的建议。

4.顺利召开禄丰市红十字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禄丰市红十字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于20211012日在禄丰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选举并产生禄丰市红十字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会长、常务副会长、专职副会长、兼职副会长,同时选举产生了禄丰市红十字会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专职监事长。

5.人道资源动员能力增强,救助能力得到提升。积极发挥红十字名牌效应,开展社会募捐工作,截至12月底共接收社会捐赠款物5批次,价值人民币471.55万元;持续对麻风病康复患者、农村贫困精神疾病患者、人体器官捐献者困难家属、民房火灾受灾户等困难群众开展人道救助,发放救助款物合计人民币338.23万元,救助317户(学校/医院)5900人。向全市11所学校捐赠博爱急救站,价值人民币3.2万元。

6.应急救护培训范围拓展,服务方式不断创新。全面推进应急救护培训进校园、进企业、进基层,依托金山小学红十字会师资,对全校师生1952人开展应急救护普及培训;围绕企业需求,组织师资对隆基公司48名学员开展救护员持证培训;开展应急救护培训22场/校,培训3052人次。

7三献宣传组织有序开展,氛围营造效果显现。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不断取得成效,已开展1例体器官捐献协调工作,成功捐献1例;利用5.8世界红十字日、世界献血月等活动,大力宣传造血干细胞捐献、无偿献血工作;加强与市卫健局的工作联系,积极参与统筹全市无偿献血工作,全市完成献血2658人次、献血量752530 ml

8.基层组织建设取得突破,红十字阵地不断拓展。不断加强基层组织能力建设,集中力量打造亮点,金山小学红十字会被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表彰为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积极探索红十字参与社区治理模式,在金山镇官洼社区成立官洼社区红十字会。筹措物资价值人民币20万元,帮助官洼社区、鲁支村委会建立红十字爱心超市。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市红十字会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禄丰市红十字会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是一级财政预算单位,经费由市财政全额拨款保障。内设一室一股,分别是:办公室、赈济救护宣传筹资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根据《中共禄丰市委办公室印发<禄丰市红十字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禄办字〔202119号)规定:核定使用事业编制4名,设会长1名(由分管红十字会工作的副市长兼任),常务副会长1名(正科级),专职副会长1名(副科级)专职监事长1名(副科级)。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截至20211231日,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红十字会2021年度收入合计788286.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8286.34元,占总收入的96.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0000.00元,占总收入的3.8%2021年度与上年收入883563.32元对比减少95276.98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项目)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红十字会2021年度支出合计761810.74元。其中:基本支出721986.34元,占总支出的94.8%;项目支出36300.00元,占总支出的4.8%;其他支出3524.40元,占总支出的0.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年末其他收入结转结余26475.60元。2021年度与上年支出883563.32元对比,减少121752.58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红十字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21986.34元。与上年日常支出683563.32元对比,增加38423.02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单位领导职数增加1人,人员保障经费支出相应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63923.50元,占基本支出的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8062.84元,占基本支出的0.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红十字会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300.00元。与上年200000.00元对比,减少163700.00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财政预算批复项目减少,项目安排资金相应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禄财社〔2021142号,禄丰市红十字会第二次代表大会会议经费,支出36300.00元。

(三)其他收入支出情况

2021年度财政存量资金安排禄丰市红十字会业务补助经费30000.00元。具体开支情况如下:

1.禄财社〔2021179号,红十字业务补助经费支出3524.40元,结余26475.6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红十字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1986.3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8%。与上年683563.32元对比,增加38423.02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单位领导职数增加1人,人员保障经费支出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4656.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499805.12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24851.67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53989.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3.住房保障(类)支出433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红十字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0.00元,支出决算为2892.00元,完成预算的9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92.00元,完成预算的96.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略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有关规定,不断强化节约型机关建设力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892.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度支出决算增加1892.00元,增长189.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疫情有所缓和,红十字工作学习交流活动增加,但单位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有关规定,不断强化节约型机关建设力度,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2892.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289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89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红会、基层红会、爱心机构等单位到我会视察、考察、交流红会工作等活动(5批次、45人次)产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红十字会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062.84元,与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900.00元相比,减少2837.16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有关规定,不断强化节约型机关建设力度,控制各项办公费用支出。禄丰市红十字会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日常运转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禄丰市红十字会部门资产总额633049.59元,其中,流动资产622020.77元,固定资产7862.3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166.52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2020年度资产总额781884.00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8834.41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38207.72元(主要用于支付社区为本减灾项目款及健康扶贫慈善救助资金),固定资产减少10126.62(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表中的固定资产反映为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减少500.04元(无形资产计提摊销,表中的无形资产反映为净值),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

工程

无形

资产

其他

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33049.59

622020.77

7862.30

0

0

0

7862.30

0

0

3166.52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禄丰市红十字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8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流动资产:单位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存货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按原价进行反映。

无形资产: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按价值进行反映。

禄丰市红十字会

20221014

监督索引号53233100376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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