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3日黑井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黑井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镇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黑井镇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调整方案情况的报告》,财政收支审查委员会在对预算调整报告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组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在执行镇二届一次人代会批准的2021年度财政预算过程中,镇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发生了变化。为此,根据全镇的实际情况,作出地方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调整如下:
一、收入调整方案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239.13万元调整为3803.66万元,增加2564.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由年初预算0万元调整为3.4万元,增加3.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由年初预算0万元调整为0.46万元,增加0.46万元。调整后全年收入合计为3807.52万元。加上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80.92万元,收入总计4188.44万元。
二、支出调整方案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由年初预算1239.13万元调整为4002.77万元,增加2763.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由年初预算0万元调整为3.4万元,增加3.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由年初预算0万元调整为0.46万元,增加0.46万元;调整后全年支出总计为4006.64万元。
三、收支平衡情况
预算调整后的收支平衡情况:本年收入合计3807.52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380.92万元,收入总计4188.44万元;本年支出总计4006.64万元,收支两抵,年终结余181.8万元(结余形成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专款补助下达时间较晚,综合绩效考核、部分涉农补贴资金、农村C、D级危房改造等项目难以在当年支出,需结转下年按规定用途继续落实支出,优抚资金、民政事业专项转移支付及其他社会保障资金按政策兑付完毕后形成结余资金较多,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因部分农户验收不合格形成大量结余)。
四、财政收支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
财政收支审查委员会认为,2021年,镇政府及财税部门紧紧围绕镇党委确定的总体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税政策,保证了重点支出和法定支出,有力地支持了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但是,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财政收入增长缓慢、质量不高。二是重点项目建设、民生工程等资金需求缺口较大,财政管理与监督工作还要进一步加强。
财政收支审查委员会认为,2021年的预算调整方案,体现了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各项收支指标符合全镇实际,具体措施积极可行,调整方案准确到位。为此,财政收支审查委员会提请本次大会批准《关于黑井镇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