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平镇2021年财政收支预算
调整方案的报告
——2022年9月27日在和平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和平镇财政所所长列燕
各位代表:
和平镇2021年财政预算经镇和平镇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批准后,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收支情况发生了变化,为确保全年财政拨款收支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受镇人民政府委托,向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报告和平镇2021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一、2021年全镇财政收支预算情况
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73.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73.57万元,(其中:本级财力1673.57万元、其他非税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年初预算总支出1673.5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673.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6.57万元,项目支出117.00万元。
二、预算调整事由
一是年度预算执行中财政收支发生变化,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增加,需要增加预算总支出。
二是年度预算执行中在职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收支相应增加,需要增加预算支出。
三是需要增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四是需要增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鉴于上述原因,根据全镇的实际情况,需要对和平镇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作适当调整。
三、2021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
收入预算调整方案:与市财政结算后,我镇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1673.57万元调整为2766.86万元,调增1093.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由年初预算1673.57万元调整2481.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调整为102.9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调整为0.8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余181.84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2.08万元调整为886.9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调整为109.5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3.24万元调整为41.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6.41万元调整为595.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2.81万元调整为89.4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调整为23.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99万元调整为16.22万元、农林水支出318.81万元调整为601.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23万元调整为107.4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调整为0.8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万元调整为10.00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调整为102.90万元;上年结余181.84万元。
支出预算调整方案:与市财政结算后,我镇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2754.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3.57万元调整为2639.69万元,其中:与市决算后,基本支出1556.57万元,现调整为1559.45万元,调增2.88万元,项目支出117.00万元,现调整为1040.24万元,调增923.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调整为113.79万元,调增113.7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调整为0.80万元,调增0.80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2.08万元调整为886.9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调整为109.5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3.24万元调整为41.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6.41万元调整为595.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2.81万元调整为89.4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调整为20.4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99万元调整为16.22万元、农林水支出318.81万元调整为601.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6.23万元调整为107.4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调整为0.80万元、其他支出0.00万元调整为102.90万元;上年结余181.84万元。
预算调整后的收支平衡情况:本年收入2585.02万元,上年结余181.84万元,收入总计2766.86万元,本年支出总计2754.28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转12.58万元。结转资金具体是: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0.00万元,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退耕还林)2.58万元,资金结转2022年按专项用途继续使用。
以上和平镇2021年预算调整方案,提请审议。
附件:和平镇2021年财政预算收支调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