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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6年10月23日   作者:王冬   来源:医保局    点击:[]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执行省、州、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政策。

2.执行省、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执行省、州统一制定的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

4.负责药品、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5.执行省、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医疗保障业务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执行省、州、市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医药服务和基金监督股、综合股、费用审核股、基金结算股、参保管理股、稽核股、药品采购和管理中心。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禄丰市医疗保障局,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8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民生保障网织密织牢,群众获得感持续增强。以全民参保为目标,力求“应保尽保”,通过多部门协作,多方位努力,2025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7.69万人,完成州级目标任务的97.74%(常住人口参保率达106.80%)。全市参保群众就诊报销302.16万人次4.42亿元,医疗救助3.55万人次1044.05万元;“楚雄惠民保”参保1.65万人,理赔2646人次,理赔金额95.34万元,多重保障体系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17家定点公立医疗机构严格执行药品、耗材集中招采,2025年累计网上集中采购药品12301.73万元、耗材3806.51万元,其中集采药品6215.88万元、集采耗材2327.60元。建立特殊病、罕见病和靶向药预约配备登记制度,完善“双通道”药品精细化管理,着力破解“看病贵”“药价高”难题。

2、基金监管常态化深化,“救命钱”安全底线筑牢。坚守医保基金安全红线,创新监管模式,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确保基金高效规范运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聚焦定点医药机构、重点人群和高风险领域,完成全覆盖排查。搭建智能监控系统,运用大数据技术实时监测医保结算数据,精准识别违规线索。与卫健、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全年累计追回医保资金545.39万元,处理违规定点医药机构77家,约谈41家,解除服务协议5家,暂停服务协议5家,作出行政处罚12起,罚款13.81万元,曝光典型案例9期64例,有效遏制欺诈骗保势头。

3、医保信息化加速升级,服务便捷度显著提升。以“便民、高效、安全”为目标,多维度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构建智能化服务体系。大力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实现就医结算“一码通行”,医保移动支付覆盖18家医疗机构,2025年累计结算2.29万人次、金额303.43万元。推进药品追溯码应用,完成线上线下培训4场次,实现医药机构全覆盖。服务网络向基层延伸,通过系统接口改造打通数据壁垒,推进“村村通”工程,为14个乡镇卫生院及160家卫生室配备医保服务终端设备,将医保服务延伸至乡村“最后一公里”,全市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达98.28%,全年医保码结算率达74.69%。

4、经办服务质效不断提升,群众办事更省心。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规范化、便捷化水平。推行“一站式”服务,整合参保登记、缴费报销等业务,实体窗口办理业务6.2万件。设立“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窗口,实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统一反馈”模式,上半年牵头办理事项5157件,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

5、高位推动,专项整治纵深推进。将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联合多部门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措施》等3项方案,细化4个方面82项任务清单,组建工作专班统筹推进。落实行刑衔接机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15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骗保案件5件,移交卫健部门线索11条,移交市场监管部门线索5条,形成整治闭环。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6944847.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44481.24元,占总收入的99.99%;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366.51元,占总收入的0.0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39939.14元,增长8.4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39572.63元,增长8.42%;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366.51元,增长0.01%。主要原因是2025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增加及人员工资增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6944847.75元。其中:基本支出6229323.59元,占总支出的89.70%;项目支出715524.16元,占总支出的10.3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39939.14元,增长8.4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82440.98元,增长4.75%;项目支出增加257498.16元,增长56.2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2025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增加及人员工资增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医疗保障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29323.5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759320.77元,占基本支出的92.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70002.82元,占基本支出的7.5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医疗保障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15524.1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715157.65元,主要用于医保工作业务培训、开展医保政策宣传,提升医保信息化水平、经办服务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等方面。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44481.2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相比增加539572.63元,增长8.42%,完成年初预算的110.3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13077.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7%,完成年初预算的83.7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单位人员调动,支出相应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5796263.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47%,完成年初预算的116.04%,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保险及医疗保障管理事务相关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3514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7%,完成年初预算的96.96%,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单位人员调动,支出相应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决算为2359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3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09.00元,下降5.64%。

因公出国(境)费用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5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3.5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859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6.42%,完成年初预算的85.91%。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09.00元,下降14.0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59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409.00元,下降14.0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359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3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409.00元,下降5.6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859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91%。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面落实各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要求,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09.00元,下降14.0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59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409元,下降14.0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全面落实各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要求,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医疗保障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部门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医疗保障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0002.82元,比上年减少1310.12元,下降0.28%,主要原因是2025年单位人员调动,经费支出相应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禄丰市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282384.17元,其中,流动资产49148.96元,固定资产233235.21(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2025年报废处置车棚与防盗门,下账资产总额14469.5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9120.3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0481.3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170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170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5年禄丰市医疗保障局没有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禄丰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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