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禄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是禄丰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禄丰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城市管理局)牌子,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有关规定;承担相对集中行使城市管理、城市规划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省人民政府审批赋予的其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政处罚权。
(二)参与制定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根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拟订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规划、年度计划,起草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责和执法资源,完善“市级跨领域跨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专业执法+乡镇综合执法”的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统一高效的行政执法指挥调度平台,加强和创新执法监管,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负责城市建成区管理范围内道路、桥梁、广场、公共停车场、污水和垃圾处理、公厕、照明景观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维护以及改建、扩建和提升工作。
(五)负责城市环境容貌治理和环境卫生综合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并组织实施城市绿化规划,负责城市建成区管理范围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作。
(六)负责市本级管理范围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乡镇城镇综合管理、绿化美化、垃圾处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队伍培训和监督检查工作。
(七)负责全市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收运处理和综合管理工作。
(八)负责城市市容环卫、建筑垃圾、户外广告设置、环境卫生作业单位资质审批等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工作。
(九)负责城市城区城市排涝、清淤等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城市防洪工作。
(十)负责城市建成区管理范围内城市公共空间、道路、停车站点、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广场、绿地等城市公共资源经营的监管;负责城区城市户外广告、临街标志、临街灯光规范设置监督管理;负责城市亮化美化及各种市政公用设施的冠名和有偿使用。
(十一)负责城市建成区管理范围内城市管理领域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城市交通主干道以外城市公共空间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工作。
(十二)参与智慧城市建设,负责推动数字技术在城市管理中的运用,建设智慧城市管理平台,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效率。
(十三)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监督股、市政管理股、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股。
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禄丰市环境卫生管理站
(2)禄丰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
(3)禄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一大队
(4)禄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二大队
(5)禄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三大队
(6)禄丰市行政执法指挥调度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禄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因下设所属单位统一在禄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账套下核算,不独立核算,纳入禄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编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9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5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5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2人(离休0人,退休32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强化执法监管,提升城市品质。一是加大占道经营、市容环境秩序、车辆停放秩序整治力度。整治占道经营3620起,整治乱摆乱放1822起,整治乱搭乱建36起。共查处违停机动车辆2701起,非机动车65起,收缴罚金53.30万元;规范共享单车投放,确保道路通畅有序。依法规范市民养犬和家禽,开展户外广告及门面招牌的规范管理工作,共拆除各类违规户外广告52块,规范店招店牌319块,清除城区违规小广告4000余条;二是突出整治城市扬尘。强化在建项目工地规范化审批流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日常巡查,形成闭合高效的管理链条,实现在建项目工地物料堆放有序、围挡标准规范,从严查处车辆带泥上路、沿途遗撒等违法行为,共规范建筑工地36处。三是整治校园周边乱象。采取定人定岗、定时定责,围绕学生上下学的人流高峰时段,加强校园周边市容秩序治理,营造校园周边良好市容环境。四是加大违建整治力度,加强日常巡逻巡查,发现违建情况,及时督促整改,同时圆满完成了州级对禄丰市城乡违法建筑清理整治三年攻坚行动验收工作。
(二)加强市政设施管理,提升城市宜居水平。一是组织开展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全面摸排检查,对市城区损坏人行道小板、路面、路沿石、窨井盖等分批开展修复工作。投资约26万元对损毁较严重的人行道小板、路沿石、沟盖板、桥梁护栏进行修复;疏通城市管网约6000米;二是开展城市防洪清淤,投入资金8万元,疏通管网约6000米,清理排水沟1500米,疏通清理地漏窨井265套。三是投入资金106万元,对迤西路51盏老化太阳能路灯实施改造。同时安装太阳能路灯共32盏,对星宿公园景观灯排险防危修复。投入资金约18万元,在城区主要街道悬挂灯笼5500个,悬挂中国结700个,营造春节喜庆氛围。四是扎实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积极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编制完成了《禄丰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禄丰市建筑垃圾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公开招投标,加强对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的管理,确保建筑垃圾得到有效处置,全面完成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三)强化环卫清扫保洁,提升城市整洁水平。一是强化禄丰市城区182万平方米街道广场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加大机械清扫和洒水降尘力度;对城区果皮箱、垃圾亭和环卫设施做到全面清洁和消杀,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收运工作。二是加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投资30万元,通过集中采购垃圾桶520只、果皮箱50组、果皮箱内胆1600个,对损坏的垃圾桶、果皮箱内胆进行全面更换。三是加强城区公厕管护,通过政府采购,对34座市政公厕重新选取禄丰志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实行公厕管护购买服务、一厕一人专人管理,定期开展检查考评,全部达到“三无五有”标准。四是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及时清理排洪沟,投资58万元,对垃圾填埋场损坏的20000平方米防渗膜进行更换覆盖;及时清运生活垃圾,收运市城区生活垃圾22982吨,做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行保障。五是积极推进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工作,完成城区餐厨垃圾收运中转点建设,集中收处城区的餐厨垃圾。六是全面建立城市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制度,对市城区3家环卫服务企业308名环卫工人开设了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
(四)强化园林绿化管理,提升城市景观效果。一是加强城区146万平方米公共绿地的日常管护工作,做到定时浇水、定期施肥、及时修剪,清除杂草、垃圾;二是对城区12条人行道绿化带、树池进行了补绿补植,补植灌木2750平方米、地被13400平方米,处理行道树枯枝低矮树枝860株、对老树清理伤腐斑块并防腐处理216株,建设星宿公园入园道路,西河码头口袋公园3100平方米小微绿地。三是对龙湖公园、星宿公园、西河烟柳公园内水体、河流等重点水域开展了专项隐患排查,及时对破损的安全设施、安全警示牌进行修复和更换。在龙湖公园入水口处安装太阳能监控1套,在公园临水区域新增安全警示牌23块,在亲水平台地面喷涂安全标语18条,共设置警示牌及标语97处,109条块,做好公园水体安全防范工作。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48977680.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207298.29元,占总收入的92.3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3770381.72元,占总收入的7.7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3059291.64元,增长47.0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3788895.56元,增长52.62%;其他收入减少729603.92元,下降16.21%。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是本年度新招考录入公务员及调入人员增加人员配套经费等基本支出收入,项目经费收入和化解债务收入增加项目支出形成的;其他收入减少是因为本年度单位自有资金垃圾处置费收入减少形成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48977680.01元。其中:基本支出10982120.89元,占总支出的22.42%;项目支出37995559.12元,占总支出的77.5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3059291.64元,增长47.0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04210.36元,增长14.66%;项目支出增加21655081.28元,增长132.5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招考录入公务员及调入人员增加人员配套经费等基本支出,项目经费支出和化解债务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形成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982120.8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514050.06元,占基本支出的95.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68070.83元(含公务交通补贴226080元),占基本支出的4.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995559.1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2025年第二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病故抚恤经费42886.6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病故抚恤金支出。
2.2025年春节走访慰问经费72200元,主要用于春节走访慰问环卫工人、绿化、公共厕所管护人员、春节期间值勤执法队员支出。
3.禄丰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等前期工作经费支出。
4.垃圾处置费补助经费3770381.72元,主要用于环卫相关支出,市政设施维护支出,执法车辆保险等日常办公费用支出。
5.禄丰市城区道路与河道综合治理工程运营服务补助经费9547312.32元,主要用于禄丰市城区南片区环卫、绿化运营服务项目支出。
6.城市管理及城区路灯管护补助经费3850950.30元,主要用于城区路灯管护、城区公厕管护、公共基础设施修缮、城市管理执法等项目支出。
7.禄丰市生活垃圾处置补助经费2000000.00元,主要用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处置费支出。
8.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运行维护补助经费862131.37元,主要用于垃圾处理场日常管护购买药剂、人员工资、垃圾填埋等项目支出。
9.禄丰市城北片区道路绿化保洁服务项目补助经费3850950.30元,主要用于禄丰市城北片区环卫绿化运营服务费支出。
10.禄丰市垃圾分类及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50000.00元,主要用于垃圾分类及处理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
11.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工作补助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工作相关支出。
12.2025年执法补助经费1200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执法相关工作经费支出。
13.专项债券资金支出12933200.00元,主要用于化解中小企业拖欠账款支出。
14.禄丰市西河码头口袋公园建设项目补助经费700000.00元,主要用于西河码头口袋公园建设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09338.8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5.54%。与上年相比增加2724391.33元,增长27.84%,完成年初预算的120.2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25538.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59%,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7%。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统筹外养老保险金发放、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025年退休职工职业年金缴纳、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春节慰问环卫工人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2025年在职职工达到退休年龄退休增加统筹外养老保险金发放,支付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春节慰问环卫工人等增加预算形成的。
9.卫生健康(类)支出524548.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9%,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0%。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保险缴纳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2025年在职人员达到退休年龄退休,在职人员辞职,退休人员死亡等减少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缴费支出形成的。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禄丰市垃圾分类及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项前期工作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上级补助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9269046.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10%,完成年初预算的121.2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临时人员工资保险费用支出;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运行维护相关支出,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工作相关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2025年新招考公务员及人员调入,增加人员配套经费支出,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运行维护相关支出,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工作相关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批复形成的。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4020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2%,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新招考公务员及人员调入,在职人员增加住房公积金支出形成的。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206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620.00元,下降84.91%。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206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3.77%。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620.00元,下降84.9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6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1620.00元,下降84.9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6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620.00元,下降84.9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206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7%。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和次数,从而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620.00元,下降84.9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6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1620.00元,下降84.9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和次数,从而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考核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8070.83元,比上年增加74634.59元,增长18.9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招考公务员及外单位人员调入,增加公务交通补贴,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80000.00元,电费11370.33元,邮电费20000.00元,差旅费52962.04元,公务接待费2065.00元,工会经费75593.46元,其他交通费用226080元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禄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资产总额71121690.49元,其中,流动资产598524.11元,固定资产10020986.5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96399.34元(净值),其他资产59405780.46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397477.0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89582.0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640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0588.75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65126.4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7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51346.4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65126.46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65126.46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5年禄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没有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禄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