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禄丰市高峰乡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高峰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本级政府的决策和决定。
(二)制定和执行本级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成上级人民政府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和其他工作。
(三)推动乡村产业振兴,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四)管理本级行政区域内的财政、民政、文化旅游、农业、畜牧兽医、林业和草原、水务、交通、招商引资、村镇规划、卫生健康、社保、医保、生态环境、科技、环卫等各项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搞好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税务、金融、邮政、通信、电力、烟草、供销、自然资源、教育等工作。
高峰乡综合设置下列8个工作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文秘、信息、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督办、政务公开、接待等日常事务职责,以及后勤保障、内部财务、督查考核等工作。管理协调综合应急指挥平台。
2.基层党建办公室:承担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党的社会工作、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招才引智等职责。负责宣传、统战、民族宗教、人民武装、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党校、人大日常事务及政协联络等工作。指导基层群众自治、城乡社区治理。
3.经济发展办公室: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产业发展、项目促进、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城乡规划建设、工业经济、商贸流通、科技管理、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营商环境建设、安全生产;负责财政、国有资产监管、村(社区)级财务及“三资”管理;负责审计、农民负担监督、调查统计分析等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负责教体文化、广播电视、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事务、退役军人相关服务等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5.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信访、维护社会稳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网格化社会治理服务等日常事务,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防范和协助处置非法集资、邪教等工作。管理协调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平台。
6.党群服务中心(加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负责提供政策咨询、开展党群活动、组织志愿服务、进行社会动员、推进移风易俗、实施文明创建、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民政、社保、医保、劳动就业、卫生健康等民生保障公共服务事项。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办事指引、帮办代办服务。建立完善镇、村(社区)政务服务体系,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技术保障工作和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推广,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管理协调便民服务平台。
7.综合行政执法队(加挂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牌子):承担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使相关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健全和落实执法配合联动机制。负责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开展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城乡火灾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等应急管理工作。管理协调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平台。
8.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林草、水务、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动植物疫病防治、防汛抗旱、耕地林地保护等工作。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产权制度改革、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等工作。负责乡村规划的执行,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村容村貌的管理和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工作。负责交通、农田水利等基础建设项目规划、申报、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协助做好开发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平安法治办公室。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党群服务中心(加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
2.综合行政执法队(加挂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牌子)
3.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市高峰乡人民政府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禄丰市高峰乡人民政府。
纳入禄丰市高峰乡人民政府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为所属单位不独立决算编报,合并在禄丰市高峰乡人民政府作为1个单位决算编报。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1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8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人(离休0人,退休21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超编5辆车辆为特殊作业车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抓增效坚定不移,经济发展持续向好。积极落实各项稳增长政策,发展后劲持续增强。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04万元,完成计划数的135.97%,其中:税收完成1252万元,完成计划数的136.83%,非税收入完成52万元,完成计划数的125%;一般公共预算向上争取资金1773万元,完成计划数的104.41%。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1.1492亿元,完成计划数的111.49%;完成招商引资10.8973亿元,调数后完成招商引资7.6851亿元,完成计划数的102.47%。规模以上商贸流通服务业完成销售额1310.6万元,累计增速29.66%。
(二)抓发展不遗余力,项目建设多点开花。坚持招大引强、项目为王,全面做好项目协调服务保障工作。完成云南禄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临时征地1089.404亩,永久征地工作有序推进。投资840万元的高峰乡便民服务中心及附楼和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并全面投入使用。投资750万元的高峰乡特色农产品配送中心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主体竣工,经营模式和经营主体已确定。投资70万元的高峰乡九龙村特色农产品配送中心全面竣工并顺利通过验收,实现村集体增收5.5万元。投资450万元的高峰中心幼儿园项目将于今年6月开工,预计12月底完工并投入使用。投资773万元硬化通村道路18公里、投资560万元硬化高峰公墓至团山公路8公里,已全部投入使用。
(三)抓培优久久为功,产业发展成果丰硕。筑牢耕地保护与粮食安全根基,推动农业提质增效,深挖文旅潜力,壮大市场主体,产业发展活力竞相迸发。耕地保护有力有效。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开展耕地图斑巡查36次,处理违法占用耕地行为16起;实现耕地保有量35.583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2.8222万亩,分别完成任务数的100.38%和105.63%。农业产业稳步提升。完成大春粮食种植18267.45亩、小春粮食种植13963.6亩,分别完成任务数的108.73%和102.33%;实施玉米单产提升行动百亩攻关示范连片种植400亩,千亩示范种植1330亩;推广种植三七、重楼、茯苓、天门冬、香橼等经济作物400亩。服务行业提优增效。依托云南禄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成功引入高峰彝乡特色农家小院建设项目,新增餐饮、商超等5个;举办2025云南禄丰高峰彝族火把节,实现旅游收入36万元;新增内资独资企业20家,个体工商户106户,培育龙头企业1家,彝绣车间1个、绣坊3个,彝绣产值达80余万元。
(四)抓惠民用心用情,民生福祉不断改善。立足民生福祉根本,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守牢防返贫底线红线。完成脱贫人口春季“雨露计划”补助申报37人兑付资金7.75万元、秋季“雨露计划”补助申报33人;开展劳动力技能培训3次,发放培训补贴2880元,提供公益性岗位120个、护林员岗位12个;组织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1270人,申报交通补助32.9万元。精准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64.2万元、农机购置补贴33.76万元;发放城乡低保181.13万元、临时救助5.67万元、特困供养46.58万元、高龄补贴9.53万元、一次性丧葬补助14.27万元。全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双减”“两免一补”和“营养改善计划”有效落实,补助资助学生793人次;普通高中上线57人;学龄前儿童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巩固率均保持100%。卫生健康事业稳步发展。完成老年人健康体检903人次、慢性病筛查1222人次,医共体建设深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有效落实,群众就医负担切实减轻。
(五)抓治理精耕细作,生态建设协同推进。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精细治理推动生态建设与人居环境改善双提升。生态治理纵深推进。全面推深做实河(湖)长制、林长制,乡村两级河长巡河58次,组织群众清河15条;林长巡林160场次,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盗伐滥伐等违法行为,查处林业案件7起,罚没收入21.85万元,全年未收到各级生态环保督察问题反馈。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投资10.23万元增设垃圾箱体31个,村小组垃圾箱体覆盖率100%,全年转运垃圾725.92吨,垃圾收集处理能力有效提升;扎实开展农村“问题厕所”摸排整改2033座,卫生户厕覆盖率达82.1%;完成团山、树林、岔河小村等16个村民小组农村污水治理项目,村容村貌焕然一新。(七)抓作风驰而不息,行政效能全面提升。驰而不息抓作风,推动政治建设、依法行政、作风转变与效能革命协同发力,实现行政效能整体跃升。加强政治建设。精心组织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班子成员查摆并整改销号问题73个,制定整改措施148条;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案34件、政协委员提案8件,答复率和满意率均为100%;主动公开重点领域政务信息158条,办理“12345”政府热线76件。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乡村财务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把“过紧日子”的要求真正融入日常、做在经常,全年“三公”经费支出较去年有所下降。强化作风转变。加强乡村干部日常管理,优化综合考核办法,召开警示教育大会5次,排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4个,已整改24个,查办案件并处理违纪党员8人,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更加浓厚。深化效能革命。紧盯项目攻坚、群众增收、基层治理、便民服务等重点工作,压实责任、靶向破题、补齐短板,以严实作风逐项攻坚,以实干实绩交出优异答卷,最终获评三类乡镇大比拼考核“优秀”等次。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高峰乡2025年度收入合计35013204.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583729.55元,占总收入的98.7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29474.95元,占总收入的1.23%。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8617510.59元,增长113.5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8357049.83元,增长113.1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260460.76元,增长154.11%。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乡镇有以工代赈项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需要拨款支出。其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市部门非同级财政拨款增加,市级部门汇来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市级配套补助资金、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地质灾害防治补助经费等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高峰乡2025年度支出合计34853752.74元。其中:基本支出12359663.55元,占总支出的35.46%;项目支出22494089.19元,占总支出的64.5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8569588.02元,增长114.0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60012.03元,增长7.48%;项目支出增加17709575.99元,增长370.1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我乡镇有以工代赈项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并且结转了上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高峰乡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359663.5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747311.43元,占基本支出的95.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12352.12元,占基本支出的4.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高峰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494089.1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7730000.00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目经费782602.69元,主要用于保障乡镇部门工作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重要作用等方面的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项目经费15919元,主要用于平安法治办开展安全维稳活动相关支出。
4.科学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500元,主要用于科普活动宣传培训、科普活动材料印刷。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目经费45000元,主要用于文化站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目经费290297.80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项目经费591988.13元,主要用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相关工作。
8.节能环保支出项目经费572690元,主要用于提升人居环境等相关公用经费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120364.23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环境卫生治理、公共秩序管理等相关工作。
10.农林水支出项目经费16689537.47元,主要用于保障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水务中心等正常工作运转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
11.交通运输支出项目经费62103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目经费110475元,主要用于高峰乡自然灾害救灾工作。
13.其他支出项目经费3800600元,主要用于改善高峰乡基础设施,提升人居环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高峰乡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667765.3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99%。与上年相比增加15845717.60元,增长106.91%,完成年初预算的241.8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644926.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19%,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0%。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支出、公务交通补贴、绩效考核基础奖、公用经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我单位新招录公务员和事业人员4人,年中调整追加人员经费保障支出,以及年中收到上级专项补助资金用于保障各项政务运转及专项工作,导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88924.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3%,完成年初预算的118.2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离退休人员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积极落实调资政策,新增在编人员补缴社保,使相关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经费支出增加,导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9.卫生健康(类)支出591988.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3%,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员增减变动、职务职级变动,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导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726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7%,主要用于2025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度追加项目资金,导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8334150.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78%,完成年初预算的942.60%。要用于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收到上级专项补助资金用于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导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9058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3%,完成年初预算的98.81%。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员增减变动、职务职级变动,公积金基数调整变动,导致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主要用于灾害防治;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我单位未进行预算,年末拨付我乡2025年汛期灾毁应急处置修复工程款,导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3200.00元,决算为218321.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6292.46元,下降20.50%。
因公出国(境)费用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4500.00元,决算为184481.7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4.50%,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700.00元,决算为3384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5.50%,完成年初预算的117.91%。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为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981.74元,增长8.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1274.20元,下降67.8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38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71274.20元,下降67.8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3200.00元,支出决算为218321.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6292.46元,下降20.5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4500.00元,决算为184481.7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700.00元,决算为338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91%。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乡镇结清去往年度外面餐馆接待的接待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4981.74元,增长8.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1274.20元,下降67.8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38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乡镇结清去往年度外面餐馆接待的接待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政府及各部门开展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5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政府和各部门重点工作接待,例如:安全生产工作、护林防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年初预算编制时,因科目归类失误,将公务用车购置资金编入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科目,本年度实际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业务,已按规定履行公务用车配置审批、政府采购、资产入账等程序,后续预算编制将规范经济分类科目。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高峰乡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2543.9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政府“厉行节约”规定,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强管理,从严控制相关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办公费、水电费、会议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禄丰市高峰乡资产总额38455831.69元,其中,流动资产1728296.28元,固定资产10811146.5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502467元(净值),其他资产24413921.91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52663.1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06047.2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189800元;报废报损资产7项,账面原值1040769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2117.6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4713.9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7403.7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5685.64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5685.64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5年禄丰市高峰乡人民政府没有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