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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2026年10月20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 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工作。

(二)研究制定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筹措,落实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承担城市供水管理责任,负责城市供水、节水、排水、污水集中处理的行业管理;指导管理全县城市供排水的开发和保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市防洪排涝工作;负责全县燃气安全工作的统一管理、监督和燃气经营许可、供应许可;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燃气供气、用气安全管理工作;参与燃气重大事故的技术监督和调查处理。

(三)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措施;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施工企业遵守国家颁布实施的各种强制性标准及施工作业规范,保证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组织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和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工作。

(四)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五)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居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震后应急抢险相关工作。

(六)负责分级管理限额内的建设工程报建,具体指导监督管理限额内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负责县级评标专家资格审查和专家库的管理;负责监督指导县域内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

(八)拟订全市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有关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组织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入住及管理工作。

(九)负责城市新建项目报建审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质量认可;负责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应急方案并监督实施;配合参与抢险救灾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工作。

(十)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环境治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旅游小镇建设,负责小城镇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以及试点镇的报批。

(十一)组织实施国家、省、州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定期收集、制定全市建设定额信息及建筑材料地方基价并发布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建筑产品质量的认证工作;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负责贯彻及制定建设项目评价方案、经济参数、投资估算指标、工程建设概预算定额等计价依据;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建设工程造价工作;负责限额内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招标标底、承包合同价、工程结算价等审查备案;对造价纠纷进行行政调解和技术鉴定。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城市建设管理股、建筑业与安全生产管理股、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房地产管理股、住房保障股、城市供排水和燃气管理股;6个事业站所,包括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副科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房地产管理所、城乡建设指导站、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站、城镇基本建设档案馆。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即: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 2025 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 43 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 10 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0 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29 人,机关和事业工人 4 人;经费自理人员 0 人。

我单位 2025 年末其他人员 12 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 12 人;经费自理人员 0 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 0 人(离休 0 人,退休 0 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 22 人(离休 0 人,退休 22 人)。年末学生 0 人。年末遗属 2 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十四五”以来的主要工作成效、特色亮点

(一)宜居城市品质更加高质。编制了《禄丰市美丽县城巩固提升设计方案》,围绕“干净、宜居、特色、智慧”的城市建设定位,投资42.29亿元,实施107个项目,对城市道路绿化、街道空间、夜景亮化等进行提升改造;完成房地产投资69.01亿元,累计销售面积90.64万平方米;铺设健康步道和绿色廊道48.6公里,工人花园、金山古镇、万融苑3个小区成功创建“绿美社区”省级试点,成为全省首批10个“健康美丽文明智慧幸福县城”、20个绿美城市之一,2023年5月31日,全省城市更新居住品质提升工作现场推进会议在禄丰市顺利召开。

(二)城市基础设施更加完善。通过谋划城镇化建设项目,争取整合专项债券、国债等各类资金实施“五城共建”项目31个,第二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建成投入使用。修缮改造雨污管网68.44公里、供水管网136.5公里,建成海绵城市3.23平方公里;在原址新建了4A级旅游景区金山古镇;集中连片打造成工人花园、万融苑、小花园3个片区,万融苑片区被住建部列为2021年“我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案例,打造了“两巷”(融通巷和惠民巷)及“红色记忆主题街区”“禄钢记忆展馆”,连续两年被省住建厅表彰为优秀典型,作为云南省唯一县市参加2024年全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现场会。

(三)民生保障服务更加优质。一是聚焦群众愁盼,统筹谋划打通断头路7条,新建改造市政道路15.8公里,盘活烂尾楼项目1个,保交楼5栋297套,获得两批专项借款资金4900万元,交付率达100%;二是克期完成449套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及1000套棚户区改造任务;三是圆满完成公共租赁住房小区配建商业销售工作,成功拍出18套商铺,拍卖成交价款1209.90万元;四是有序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项目,累计农村危房改造143户,农房抗震改造1600户,完成补助资金兑付2033.44万元;五是统筹推进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累计完成经营性自建房排查4380栋,涉及特别重大安全隐患(红牌)10栋、重大安全隐患(黄牌)16栋、一般安全隐患(蓝牌)438栋,已全面采取了管控措施,鉴定率、整治率、销号率均达100%。六是常态化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监管,“十四五”期间对市内3家天然气企业、3家液化石油气充储站企业、液化气经营门店15家,共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检查75次,发现一般安全隐患375条,下达整改通知12份,整改完成率达100%。

(四)基层治理水平不断夯实。通过实行“社区党总支+社区大党委+业委会/党支部/物业公司+社会力量”的“1+1+3+N”社区治理模式,将“业委会+小区党支部+红色物业”作为“红色引擎”打造融联体,禄钢社区已成功申报为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完整社区建设试点。

二、2025年任务完成情况、主要成绩

(一)2025年任务完成情况

1.重点产业平稳发展。一是建筑业指标完成情况。2025年计划完成建筑产值66.74亿元,增速达12%,三季度完成总产值32.45亿元,增幅达25%;二是房地产业指标完成情况。2025年房地产销售面积计划目标为8万平方米,房地产投资计划目标为6亿元。2025年1至9月商品房销售面积累计完成4.9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7.43%,房地产投资累计完成6.49亿元,同比增长134.01%。三是房地产业止跌回稳健康发展。批准商品房预售面积61580.22平方米合计368套;243套保交房已全部交房,交付率达100%;“龙城世家”烂尾楼彻底盘活,新项目龙城壹号院开盘销售商品房144套,符合申请购买补贴条件的商品房110套,申请补贴金额89.45万元。

2.城市建设有序推进。一是成功打通古镇南路断头路,已建成通车;二是启动实施龙腾路等一批新开工项目;三是持续推进南站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一批重点项目。

3.生态环境持续优化。一是继续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力度。截至9月,禄丰市乡镇镇区、村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处理设施覆盖率、处理率均达到100%。二是持续提升城市污水收集率。持续开展老旧小区雨污分流、城区排洪防涝设施提升改造等工作。2025年1至9月,禄丰市污水处理厂累计处理进水552.13万m3,平均 2.03万方/天,COD平均值进水244.74mg/L,进水BOD5平均值112.09mg/L。

(二)主要成绩

1.高质量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服务管理。一是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全面开展公租房申报、配租工作,截至9月,共计退房247户,新分配入住306户,改造乡镇职工宿舍244套,企业一线员工宿舍160套,有效解决了1200余名基层公共服务人员的家庭住房难题;二是夯实保障性住房管理体系。2025年计划总投资931.57万元,提升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404套的改造提升项目已全面开工建设,目前项目工程已完80%。

2.高标准推进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建设。一是合理规划实施城市地下管网管廊改造,全面摸清城市燃气、供水、排水等地下管线的底数,投资520万元实施了禄丰市城区排水管网排查及管道检测项目,排查管道总长度176.68公里,面积9.23平方公里,禄丰市城市地下管网管廊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编制在全省城市建设工作及项目推进视频会议交流发言。二是不断完善城市配套功能。持续推进改造项目,加快实施城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提质增效等项目,新建污水管网4.2公里,改造污水管网超12.26公里,管网清淤约34.5公里;新建排水管网5.9公里,改造排水管网超6.8公里,完成改造雨污错混接点435个,对城区管网及主要河道清淤总量约1.15万立方米,完成排水管网建设3公里,排洪沟渠105米。

3.高效能提升治理城乡生活垃圾水平。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治理,2025年1至9月全市共转运农村生活垃圾25160.39吨至禄丰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置,我市的农村垃圾收集工作经验,已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至各县市学习借鉴。

第二部分  2025 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要零报告,即要求公开的表格为空表,要在该部分文档和公开附表中对应的空表备注说明原因并注明为空表。例如:本单位 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 年度收入合计 572661320.87 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572661320.87 元,占总收入的 100.00%;2025年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13029616.91 元,增长120.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313029616.91 元,增长120.57%;2025年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2025年增加了化债资金的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 年度支出合计 572661320.87 元。其中:基本支出 8947650.22 元, 占总支出的 1.56%; 项目支出  563713670.65 元,占总支出的 98.44%;2025年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 313029616.91 元,增长 120.5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 575310.50 元,增长 6.87%;项目支出增加 312454306.41 元,增长124.36%;2025年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2025年增加了化债资金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 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8947650.22 元。其中: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527318.32 元,占基本支出的 95.3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420331.90 元,占基本支出的 4.7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 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563713670. 65 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20400000.00 元。

1. 2025年禄丰市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第一批州级项目经费500000.00元,主要用于市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

2. 2025年一、二、三季度大抓项目大抓招商大抓产业工作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的日常开支。

3. 2025年城市建设类 项目经费4500000.00元,主要用于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城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建设项目、禄丰市污水再生利用工程、移动排涝能力提升项目等的支出。

4. 2025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和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目合计经费600000.00元,主要用于世纪大街南延长线等七条大街市政绿化工程。

5. 2025年省城乡投公司禄丰市2012和201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款147000000.00元,主要用于省城乡投公司禄丰市2012和201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

6. 2025年禄丰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农村生活垃圾转运经费1500000.00元,主要用于转运乡镇垃圾运费。

7. 2025年公共租赁住房出租出售运营项目经费400000.00元,主要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出租出售运营的管理。

8. 2025年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省级补助资金3000000.00元,主要用于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利用。

9. 2025年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经费80600.00元,主要用于奖励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10. 2025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经费2446000.00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费的支出。

11. 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项目经费合计92000000.00元,主要用于火车站片区城市防洪排涝建设项目、禄丰市城区供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和禄丰市城北片区城市防洪排涝建设项目。

12. 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目经费3000000.00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市级配套补助。

13. 202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19640000.00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的支出。

14. 2025年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经费3017970.65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的支出。

15. 2025年配租型住房保障项目经费15557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保障性住房的改造和维修。

16. 2025年消防应急救援项目经费37000.00元,主要用于2025年州级电梯电动自行车智能阻止系统奖补。

17. 2025年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经费270385100.00元,主要用于化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742505.37 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8.86%。与上年相比减少

69336698.59 元,下降57.74%,完成年初预算的 578.6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1916443.61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3.78%,完成年初预算的 117.4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543522.3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66311.6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02529.63元;死亡抚恤支出408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随着工资的增长、人员的调出和退休,增加了保险和职业年金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 513432.53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1.01%,完成年初预算的 94.2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73801.94元;事业单位医疗196377.8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25708.7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544.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调工资。

10.节能环保(类)支出 500000.00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99%,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禄丰市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没有批复项目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 6048069.58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11.92%,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21%。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为行政运行6005185.08元,项目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2884.5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只是批复基本支出,不批复项目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 3000000.00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5.91%,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只是批复基本支出,不批复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 38727559.65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76.32%,完成年初预算的 6939.76%。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19640000.00元;农村危房改造3017970.65元;配租型住房保障15557000.00元;住房公积金512589.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只是预算基本支出,没有预算项目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 37000.00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7%,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电梯电动自行车智能阻止系统奖补;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只是预算基本支出,没有预算项目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3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3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5.7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5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4.2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支出决算为3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预算一致。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5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对下检查、调研、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420331.90元,比上年增加 4721.86 元,增长 1.14%,主要原因是2025年增加了一、二、三季度大抓项目大抓招商大抓产业工作经费作为办公经费使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74000.00元,水费2000.00元,印刷费2000.00元,电费15000.00元,差旅费80000.00元,维修维护费10000.00元,公务接待费5000.00元,工会经费84701.9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和其他交通费11763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末,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 3035006030.63 元,其 中,流动资产189371.41 元,固定资产334219.5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 元,在建工程 523389870.69元,无形资产9000.00元(净值),其他资产2511083568.89元(净 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 1810716197.9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59969.5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 0 平方米,账面原值 0元;处置车辆 0 辆,账面原值 0元;报废报损资产 0 项,账面原值 0 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 0元; 出租房屋 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 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 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48000.00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8000.00 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30000.00 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48000.00 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48000.00 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5年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没有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附件: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禄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 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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