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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黑井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6年10月16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禄丰市黑井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黑井镇党委、政府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定和工作部署,聚焦基层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主要职能,统筹推进基层治理,促进黑井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要职责是: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本镇机关及辖区内村(社区)、各类组织党建工作。指导村(社区)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2.促进经济发展。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等各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推进乡村振兴、城乡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推动镇、村(社区)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增加村(居)民收入。

3.强化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落实教体文化、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优抚等方面相关政策。加强辖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完善镇、村(社区)两级政务服务体系。

4.维护安全稳定。依法承担辖区内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工作,保障辖区内公民和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加强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健全完善信访和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履行法定及上级赋予的相关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统筹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5.实施综合管理。承担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重大问题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等职能。统筹协调财政财务管理、统计管理等工作。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黑井镇综合设置下列8个工作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股级,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文秘、信息、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督办、政务公开、接待等日常事务职责,以及后勤保障、内部财务、督查考核等工作。管理协调综合应急指挥平台。

2.基层党建办公室,股级,承担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党的社会工作、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招才引智等职责。负责宣传、统战、民族宗教、人民武装、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党校、人大日常事务及政协联络等工作。指导基层群众自治、城乡社区治理。

3.经济发展办公室,股级,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产业发展、项目促进、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城乡规划建设、工业经济、商贸流通、科技管理、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营商环境建设、安全生产;负责财政、国有资产监管、村(社区)级财务及“三资”管理;负责审计、农民负担监督、调查统计分析等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股级,负责教体文化、广播电视、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事务、退役军人相关服务等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5.平安法治办公室,股级,负责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信访、维护社会稳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网格化社会治理服务等日常事务,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防范和协助处置非法集资、邪教等工作。管理协调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平台。

6.党群服务中心(加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负责提供政策咨询、开展党群活动、组织志愿服务、进行社会动员、推进移风易俗、实施文明创建、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民政、社保、医保、劳动就业、卫生健康等民生保障公共服务事项。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办事指引、帮办代办服务。建立完善镇、村(社区)政务服务体系,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技术保障工作和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推广,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管理协调便民服务平台。

7.综合行政执法队(加挂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牌子),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承担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使相关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健全和落实执法配合联动机制。负责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开展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城乡火灾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等应急管理工作。管理协调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平台。

8.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负责农业、林草、水务、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动植物疫病防治、防汛抗旱、耕地林地保护等工作。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产权制度改革、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等工作。负责乡村规划的执行,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村容村貌的管理和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工作。负责交通、农田水利等基础建设项目规划、申报、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协助做好开发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平安法治办公室。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党群服务中心(加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

2.综合行政执法队(加挂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牌子)

3.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市黑井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禄丰市黑井镇人民政府

纳入禄丰市黑井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单位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所属单位不独立决算编报,合并在禄丰市黑井镇人民政府作为1个单位决算编报。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2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2人(离休0人,退休22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攻坚克难、提速增效,项目建设扎实推进。古镇亮化(二期)和消防安全一体化工程完工投用,夜间景观与应急保障能力同步提升;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协议签订全面完成,集中安置点规划编制到位,245.84万元征地资金兑付到户,惠及4个村委会8个村小组142户农户;牟元高速公路二期便道延租土地326.5389亩,兑付资金82.15万元;通村公路应急抢险投入46.51万元,抢修道路67处、清理塌方20处、整改隐患40处,复隆、三合、大树等村生命安全防护工程落地见效;综合应急救援队站及赛罗佐村公益事业、Q3弃土场涉及的饮水安全工程、三合村委会卫生室、迤鲊么村停车场及文化活动室等一批民生项目全部竣工。古镇亮化(三期)、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等项目加速推进。

(二)美富并重、铆足干劲,乡村振兴成效显著。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全年识别监测对象7户26人,消除返贫致贫风险5户15人;落实“雨露计划”补助21.6万元,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医保参保全覆盖,完成农村危房改造3户;引导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转移就业1357人,发放交通补贴44万余元,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持续提升。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保持稳定,安全根基持续巩固。畜牧产业稳步发展,生猪、肉牛、肉羊、家禽出栏量稳步增长,银马火把山生猪养殖场入选州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打造提升村4个、整治村32个,创建美丽庭院420户,完成2个自然村污水全域治理,新建公厕4座、户厕135座,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

(三)农旅融合、文旅创新,农旅产业提质增效。“黑井石榴”国家地理标志品牌效应持续释放,打造“采摘体验+文旅研学”精品线路,特色林果年产值稳步增长,盘活闲置资源培育精品民宿3家。文创集合店、咖啡茶艺等新业态加快布局,非遗体验项目及盐文化文创产品不断丰富,盐史研学、沉浸式文旅等新业态蓬勃发展,成功承接井盐文化研学活动6期700人,接待旅居客800余人。依托“省级创业小镇”政策优势,吸引返乡创业人员15人,新增文旅类市场主体32家,直接带动就业120余人,间接带动周边农户创业就业超900人。第十届盐龙女文化旅游节成功举办,吸引游客5万余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50余万元,户均增收0.3万元,有效推动文化传承、业态升级与群众增收互促共进。

(四)系统治理、久久为功,生态底色更加靓丽。坚决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开展“清河行动”“清四乱”等专项行动10余次,全面清理河道垃圾漂浮物,严控河道倾倒、扬尘污染和排污行为,龙川江大树国控断面水质稳定在Ⅲ类以上。严格落实“林长制”“河湖长制”,多级河长累计巡查592次,组建专业防火队伍开展严密巡查和防火宣传,实现森林草原火灾“零发生”,查处林政违法案件3起、恢复林地2亩,森林覆盖率稳定在46.8%,积极培育林下经济示范户,发展林下中药材种植与家禽养殖,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实现双赢。

(五)以人为本、普惠共享,民生福祉可感可及。聚焦“一老一小”和特殊群体需求,全年投入民生领域资金1235万元。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161人,开发公益性岗位113个,发放岗位补贴73万余元,开展技能培训2期71人次,妥善化解工资拖欠问题8件,协调兑付农民工被拖欠工资9万元。城乡居民养保、医保参保率均达95%以上,完成待遇资格认证2000余人次。动态调整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残疾人补贴等救助资金545.7万元。坚决落实“双升”“双减”政策,控辍保学成效显著,入学率与巩固率双过百;开展“四高共管、七病同防”专家诊疗,乡村医疗供给持续优化;推进殡葬改革,完成遗体火化106人,为105户申领入墓补助;落实退役军人优抚和计划生育惠民资金246.69万元,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持续提升。

(六)高效统筹、筑牢防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深化“平安黑井”建设,划分微网格132个,配备微网格员460人,完善镇、村、组三级调解体系,化解信访、纠纷117起,化解率达100%,诉源治理“以件记补”94件,获评“楚雄州连续五年无命案乡镇”。全年开展19次利箭行动,社会治安持续向好。稳妥化解政府债务64笔1175.64万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7次,整改隐患80余处,全年未出现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坚实筑牢安全防线。妥善应对23轮强降雨,成功申报冬春救助资金17.1万元,惠及群众697人,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提升。

(七)深化改革、提升效能,自身建设全面加强。坚持刀刃向内,严格落实“三法三化”“七天工作法”,推行“三单制”闭环管理,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压缩30%。扎实推进法治建设,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3件,办结率100%;开展“八五”普法,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持续提升。纵深推进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公”经费压缩15%,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问题2起,政府公信力不断增强。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黑井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收入合计26220927.7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384477.27元,占总收入的96.8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836450.43元,占总收入的3.19%。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249319.25元,增长31.2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040423.64元,增长31.23%;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208895.61元,增长33.2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承担黑井古镇特色小镇建设项目任务,2025年我单位新增特色小镇创建省级奖补资金等专项经费,用于包家院修缮及活化利用建设项目、黑井历史文化古镇消防安全一体化工程建设项目、智慧小镇建设项目等重大项目建设,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大幅增加以及从其他部门或单位获得的横向转拨财政款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黑井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支出合计25949621.49元。其中:基本支出13540436.51元,占总支出的52.18%;项目支出12409184.98元,占总支出的47.8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510097.26元,增长33.4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05122.59元,下降5.61%;项目支出增加7315219.85元,增长143.6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基本支出增减变动较小,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承担黑井古镇特色小镇建设项目任务,2025年我单位新增特色小镇创建省级奖补资金等专项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黑井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540436.5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941947.31元,占基本支出的95.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98489.20元,占基本支出的4.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黑井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409184.9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目经费1546821.06元,主要用于保障镇级部门工作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重要作用等方面的支出。

2.社会与就业保障支出项目经费751306.80元,主要用于用于保障水利伤残民工、老乡干部及简老职工和老电影放映员等生活补贴方面的资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项目经费6960.00元,主要用于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健康倡导员补助。

4.节能环保支出项目经费461145.00元,主要用于黑井镇辖区内2025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5.城乡社区支出项目经费166243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维修养护项目、非财政供养人员亡故后火化并入公墓安葬及黑井镇特色小镇建设等支出。

6.农林水支出项目经费2981319.12元,主要用于保障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水务中心等正常工作运转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

7.交通运输支出项目经费111903.00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小修保养等支出。

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目经费25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2025年批零住餐商贸企业达项专项经费。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目经费6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黑井镇地震宏观观测点观测员补贴。

10.其他支出项目经费4884200.00元,主要用于集镇区停车场提升改造、龙潭箐公墓建设等重点项目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黑井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837847.2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2.59%。与上年相比增加1753305.57元,增长10.26%,完成年初预算的129.7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85089.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54%,完成年初预算的106.09%。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支出、公务交通补贴、绩效考核基础奖、公用经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我单位新招录公务员和事业人员4人,年中调整追加人员经费保障支出,以及年中收到上级专项补助资金用于保障各项政务运转及专项工作,导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71987.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6%,完成年初预算的132.6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离退休人员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积极落实调资政策,新增在编人员补缴社保,使相关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经费支出增加,导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9.卫生健康(类)支出616700.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7%,完成年初预算的98.7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员增减变动、职务职级变动,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导致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6114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5%,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2025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中追加项目资金,导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4750539.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22%,完成年初预算的236.5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收到上级专项补助资金用于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导致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52385.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6%,完成年初预算的98.54%。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员增减变动、职务职级变动,公积金基数调整变动,导致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5750.00元,决算为10070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6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6744.25元,下降31.7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000.00元,决算为95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4.3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750.00元,决算为570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67%,完成年初预算的9.4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952.25元,下降5.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0792.00元,下降87.7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07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0792.00元,下降87.7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5750.00元,支出决算为10070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6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6744.25元,下降31.7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5000.00元,决算为9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750.00元,决算为570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政府“厉行节约”规定,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强管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从严控制接待费次数和公务用车使用次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952.25元,下降5.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078.00元,下降87.7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07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0792.00元,下降87.7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政府“厉行节约”规定,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强管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从严控制接待费次数和公务用车使用次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政府及各部门开展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1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政府和各部门重点工作接待,例如:安全生产工作、护林防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年度年初预算编制时,因科目归类失误,将公务用车购置资金编入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科目,本年度实际发生公务用车购置业务,已按规定履行公务用车配置审批、政府采购、资产入账等程序,后续预算编制将规范经济分类科目。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黑井镇人民政府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8885.70元,比上年减少564614.76元,下降52.6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政府“厉行节约”规定,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强管理,从严控制相关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机关办公费、水电费、会议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禄丰市黑井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122021062.80元,其中:流动资产26193602.90元,固定资产3221185.5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00000.00元(净值),其他资产92406274.32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854517.6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6307.6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1901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2337.7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2337.7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2337.7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2337.7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5年禄丰市黑井镇人民政府没有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禄丰市黑井镇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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