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支出中期规划预算表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要职能。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林业、草原及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地方标准规范并组织指导实施,起草相关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2)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家、省、州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地管理,组织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权限内公益林区划审核、报批,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湿地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标准规范组织建立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4)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评估及审核,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保护与修复、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指导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和草原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负责退耕(牧)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工作。(8)贯彻国家、省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等产业政策措施,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9)组织、协调、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监督森林和草原生态体系建设。(10)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林业和草原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落实林业和草原部门的执法制度,受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的委托,统一行使森林资源、林地、湿地、草地、自然保护地、野生动植物资源、森林火灾和林草种苗、森林食品、林草有害生物防治等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权。负责林草领域违法投诉举报受理和相关问题线索调查处置工作,参与木材采伐加工经营、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珍贵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等“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督;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依法履行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检疫、病虫害行政执法;开展调运苗木检疫和复检工作。(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15)职能转变。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护生态安全。按照国家、省、州、市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16)有关职责分工。与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禄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和组织人事股,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与改革发展股、生态保护修复股、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湿地与自然保护地管理股、防火股、组织人事股。
所属单位6个事业单位,分别是:
1.禄丰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禄丰市森林草原火情监测中心;
3.禄丰市地质公园保护管理所;
4.禄丰市营林营草工作站;
5.禄丰市林权和草权服务中心;
6.禄丰市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工作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创历史最好成绩。落实包保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市乡村三级干部2088人,对10274名特殊人员落实了监护责任,组建起12000多人的专业、半专业和义务扑火队,开展森林草原计划火烧除3.59万亩,运用230个野外视频监控加强火情监测,查处违规用火26起,交出了“零森林火情、零森林火灾、零伤亡事故”的优异答卷。在全州2026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视频会议上,禄丰市人民政府作交流发言。
2.高效办成了林(草)地报批一件事。全面推行“网上办”“不见面审批”,及时协调解决审批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实现全市林地使用报件受理率达100%、审批率达100%。1—11月,报批使用林(草)地项目77件,面积5214.39亩,提前实现市人民政府下达的年内完成林地报批2000亩以上目标,收取森林(草原)植被恢复费1480.96万元,有效保障了投资115.56亿元的重大项目顺利落地。
3.林下经济发展迈入快车道。按照“林上果、林下药、林中菌、林下养、林间游”的工作思路,推进林下经济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培强做大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采集、景观利用四种业态。2025年,全市林草行业总产值预计可达58亿元,其中:预计实现林下经济产值38.89亿元,占目标产值的101%。2025年以来,禄丰市2次在全州林草有关会议上交流林草产业和林下经济发展典型经验。金山镇河口村委会通过“党支部+企业+农户”联动模式发展中药材种植,形成“451”利益联结机制,被评为楚雄州联农带农优秀案例。
4.林草资源监管全面加强。划定基本草原小班309个、面积1897.1281公顷,认定一般湿地161处2685.99公顷,林草资源管理“一张图”不断完善。严格执行林木采伐限额和林草管理措施,完成2024年度森林图斑整改销号430个,依法查处非法占用林地、盗伐林木等案件47起。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林地的“天然林毁坏问题突出”“公益林管理仍有漏洞”2个问题整改通过州级验收。实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3.51万亩,清理枯死松树2593株,未发现松材线虫病危害。
5.生态修复治理有序推进。圆满完成2827亩植被恢复异地造林、1300亩四旁植树、4000亩低效林改造项目实施任务。完成全民义务植树158.9万株,占计划的101%。聘用管护人员662人、高火险期季节性护林员317人,加强398.14万亩森林管护。国有林场3个管护用房建设项目、50万株林木良种苗木培育项目通过州级验收。3万亩森林抚育、3万亩封山育林及5000亩木本油料提质增效项目完成前期准备工作正抓紧开工实施。
6.生物多样性保护提质增效。“禄丰恐龙国家地质公园保护不力监管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通过州级验收。禄丰市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方案经市人民政府确认并按程序上报。对受国家、省重点工程影响的珍稀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实施迁地保护,移植红椿210株、龙棕201株。在樟木箐自然保护区繁育龙棕600株、楠木3万株,在国有林场繁育翠柏1000余株,扩大野生植物种群。启动实施2025年野猪危害防控项目,猎捕肇事野猪127头。完成野生动物肇事责任保险理赔380户、金额8.8万元。积极开展“清风行动2025”等专项整治行动,查办野生动植物案件5件,打击处理违法人员8人。
7.林草政治机关建设持续加强。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集中纠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饮酒问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6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36人。在职实有4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6人。
车辆编制16辆,实有车辆16辆,超编0辆(应说明超编原因)。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945,688.0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945,688.07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9,279,743.41元对比减少334055.34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945,688.07元,其中:本年收入8,945,688.07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945,688.0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9,279,743.41元对比减少334055.34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预算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本条分组按项级科目细化)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945,688.0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945,688.07元,其中:基本支出8,945,688.07元,与上年9,279,743.41元对比减少334055.34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预算减少;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无变动。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989,591.4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发放退休人员统筹外养老金。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47,031.85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31,506.94元,主要用于缴纳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纪实资金。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83,487.61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97,940.525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97,910.54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22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30201行政运5,636,306.13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在职职工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等。
2210201住房公积金538,693.08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0000元,较上年无变动,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无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00元,较上年无变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5次,共计接待325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20000元,较上年无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00元,较上年无变动。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较上年无变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72423.04元,30201办公费:40,000.00元,30211差旅费:60000元,30216培训费:20,000.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30,000.00元,30228工会经费:81,743.04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00.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106,80.00元,30213维修(护)费10,000.00元。与上年504,292.12元对比减少131869.08元,主要原因工会经费预算以及人员调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6年无委托业务费。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15376696.11元,其中,流动资产6068439.11元,固定资产14139964.0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191726.15元,无形资产346012.28元,其他资产1451530元。与上年13787162.47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89533.6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17969.1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