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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级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组织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应急救援力量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安全生产条件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禄丰市应急管理局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安全生产执法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非煤矿山股、安全生产基础股、自然灾害和火灾救援管理股、救灾和物资保障股、安全生产信息化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1个行政单位为:禄丰市应急管理局。
纳入禄丰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禄丰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禄丰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全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层层拧紧责任链条,夯实筑牢责任体系,强化风险隐患防控,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安全事故防控及自然灾害防治情况
(1)各类安全事故防控情况:2024年 1—12月,全市共发生生产经营性事故6起,死亡7人,直接经济损失140.75万元。生产经营性事故起数同比下降5起,死亡人数同比下降8人,分别下降45.45%、下降53.33%。2024年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2)自然灾害防治情况:1—12月,全市先后发生干旱、风雹、洪涝、地质等自然灾害4类10次,造成1人死亡,14个乡镇166个村(社区)765个村(组)11871户50818人次受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293.74万元。灾情发生后,全市投入应急抢险救灾干部和群众2.15万人次,投入应急车辆140辆次,应急管理部门争取各类救灾救助资金534.73万元(其中:冬春生活救助资金371.84万元、应急救灾资金162.89万元),有力有序推动了救灾工作开展。
2.2024年全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1)树牢底线思维,层层压紧责任。全市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扛牢压实安全生产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细化实化工作措施,认真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全市召开5次市委常委会、10次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组织召开11次全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会议,市委市政府党政主要领导带队督查检查6次。二是国务院安委会第十七综合检查组反馈隐患问题3条,已整改完毕。三是全面抓好州第1—3季度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反馈283条隐患问题整改,目前已整改271,正在整改12条,整改率95.76%。四是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市政府挂牌督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30条,覆盖辖区内重点行业领域。五是稳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市安委办成立了工作专班,制定“挂图作战”任务清单75项;全市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推进会3次,宣贯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会30次;全市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342人次,抽查检查企业2420家,排查重大事故隐患337项(其中:部门督查检查196项,已整改184项,正在整改12项;企业自查上报141项,已整改129项,正在整改12项),行政处罚65.31万元,曝光、约谈、联合惩戒企业48家次,责令停产整顿企业4家。六是构建安全监管执法体系,市应急管理局按照2024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计划,加大执法力度,实施行政处罚15起,收缴罚款260万元。2024年立案查处生产安全事故1起,查明了事故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处理意见及防范和整改的工作措施。七是全市采取市级领导包“片”、部门干部包“线”、乡(镇)干部包“组”、基层网格员包“点”责任制,建立“风险可控、责任可溯、效果可查”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全覆盖全链条常态化闭环管理体系。一级网格市级领导负责网格数13个,暗访检查15次20家企业(单位、场所),发现隐患问题47项,已整改47项,整改率100%。二级网格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干部负责网格数35个,暗访检查150次247家企业(单位、场所),发现隐患问题443项,已整改349项,正在整改94项,整改率78.78%。三级网格各村委会(社区)干部、安全监督员负责网格数168个,暗访检查151次365家企业(单位、场所),发现隐患问题713项,已整改584项,正在整改129项,整改率81.91%。
(2)全面排查风险隐患,扎实做好重点行业安全风险防范工作。道路交通安全:一是全市排查出临水临崖隐患点58处,已全部完成标准化治理。二是对14个乡镇的工程便道、场内通道等非公共管理区域安全进行排查,下发风险提示函25份,设立警示牌57块,封堵3处。三是积极推动“两站两员”和农村“六项制度”落实,对农村三轮电动车发放编码号牌14427块,出动执法小分队254次,严查农村拖拉机,摩托车,货车违法载人614起,不戴头盔6072起。四是加大“一盔一带”交通安全整治,全市出动警力5412人次,查获交通违法5473起,其中电动车违法2175起,其他违法3298起;劝导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驾乘人员5155人次,其中劝导学生家长2965人次,其它人员2190人次。自建房、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安全:自建房:全市经营性自建房隐患数为435栋,经整改后上报住建部审核,住建部第三方审核全市经营自建房不符合销号要求房屋为279栋,已确认278栋,未确认1栋。14个乡镇排查出其他自建房隐患数为140栋,现已整改138栋,剩余2栋正在整改。建筑施工:一是全市在建52个项目均严格按要求执行好“安全日志”和“三件套”制度,监管在建项目52个,发出整改通知书29份,督促整改隐患问题120多次。抽查检查监理单位29家,督促整改不规范行为20次。二是禄丰职中实训酒店建设项目、禄丰市人民医院新建门诊楼项目成功通过2023年度省级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项目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评选。城镇燃气:一是对全市燃气经营行业6个方面、9个环节、16类企业风险隐患开展全面排查整治1155次,排查企业(单位)957家,发现隐患问题281个,已整改281个,整改率100%。二是积极引导用户安装燃气报警器,非居民用户安装燃气报警装置907户,安装率100%;居民用户安装燃气报警装置1152户,安装率25.4%。三是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检查69家次,现场交办检查记录表及问题交办清单48份,发现隐患问题108条,已全部整改,整改率100%。特种设备安全:一是完善企业安全责任体系和管理制度,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录入安全责任人、安全总监和安全员331户。二是抽查检查企业343家,排查重大隐患51项,已整改51项,整改率100%。企业自查重大隐患45项,已整改45项,整改率100%。行政处罚34.8万元,集体约谈企业78家(次)。校园安全:一是发现和整改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问题148条。二是全市各学校开展防溺水警示教育3343次,防溺水课件播放3050次,开展憋气体验324次。三是认真落实“高峰勤务”“护学岗”机制,切实保证学生上下学期间安全。把全市22辆校车运行纳入教育体育系统风险管控清单,交警大队通过监控平台发出校车安全驾驶预警1475条,对相关驾驶员进行了约谈和开展警示教育。非煤矿山、重点工贸、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非煤矿山:一是排查非煤矿山、尾矿库57座次,发现隐患问题162条,已整改156条,正在整改6条,整改率96.29%。二是落实10座非煤地下矿山、16座尾矿库领导干部包保责任,对3座“头顶库”安全状况进行了“会诊”,完成尾矿库闭库工程2座,在线监测系统建设12座。重点工贸行业:一是排查重点工贸企业隐患75户,发现隐患问题760条,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52份,已全部整改,整改率100%。二是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判别标准专家解读4次,培训重点工贸企业负责人97人次。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一是排查危险化学品企业78户,发现隐患问题1325条,已整改1296条,正在整改29条,整改率97.73%。二是查处各类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22件,收缴查扣烟花爆竹968.1件(箱),行政处罚0.7万元,书面警告3人,行政拘留16人,批评教育并签订保证书、承诺书23人。三是开展重大危险源交叉检查,督促4家重大危险源企业完成自检自查,排查隐患问题52条,全部录入系统。四是实施了禄丰市加油站数据管理云平台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150万元,组织技术人员对全市16座民营加油站进行税控硬件设备和数据系统采集和安装工作。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一是全市现有45个物业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总数12135辆,前期配建充电端口1751个,按照1:3比例建设标准应建4045个,缺口数2294个。2024年拟建设充电端口559个,已完成建设705个,现有充电端口2456个。二是全市开展联合检查11次,出动人员110人,检查单位35家,发现隐患51处,办理处罚2起,罚款0.15万元。三是全市57户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签订了《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告知书》和《严格遵守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承诺书》,要求经营户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消防安全。一是排查单位438家,发现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775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776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365份,下发《处罚决定书》26份,下发《临时查封决定书》3份,责令“三停”单位2家,市级政府挂牌督办1家重大火灾隐患场所已完成整改,向主管部门发函20余份。二是组织消防安全培训45次,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农村等发放“五进”宣传资料3000余份,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发布消防安全提示,受众人数达20000余人。农事生产安全。一是检查畜禽养殖场(含散养户)622家次,47座中大型沼气工程(含闲置),245户户用沼气池,发现问题686个,已整改完成685个,关停整改1个,整改率100%;发放规范化安全生产警示牌318块、签订《禄丰市2024年重点规模养殖场“化粪池、沼气池”安全生产专项警示教育告知书》184份。生态环保安全。一是开展污水处理厂专项检查1轮6家,发现问题6个,已整改问题4个,配合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办理违法案件3件。二是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检查1轮,涉及危废经营单位3家、产废单位8家,涉及问题15个已全部整改完成。三是开展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年内开展核与辐射安全检查43次。四是动态更新重点环保设备设施企业单位底数及重大安全风险防控4个清单1次。五是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发现问题企业2家,立案查处1家,整改完成1家。受理72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建立完善禄丰分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库1个。
(3)坚持目标导向,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抓实防汛减灾工作。基础保障:一是全市共制定系统规范各类应急预案29个(其中:总体应急预案1个,专项应急预案28个),内容涵盖公共安全、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社会安全四个大类,各部门、各乡镇、各基层组织都制定了各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在重点含义领域基本做到了全覆盖。二是严格落实“1262”精细化递进式预警服务,及时发布气象、汛情信息。进入汛期全市共发布重要天气预报14期,暴雨预警信号29期、强降水专题服务20期,开展“1262”递进式气象预警预报服务419期。2024年对乡镇、村组开展值班调度抽查24轮次,抽查乡镇14个,村(社区)112个,全部人员均在岗在班、通讯畅通。三是全市组织开展市级自然灾害综合应急演练1场次,乡镇综合应急演练14场次,村社区、自然村综合应急演练1800余场次,有效促进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四是市级库储备应急物资充足、调度有序,应急物资储备站点全覆盖。全市围绕“八有”要求全面开展应急常备力量规范化建设,落实专职队员329人、预备队员320人,整合各种应急物资和车辆装备1.5万余台(件套),价值623万元。队伍实行登记造册,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能应急。2024年禄丰蓝天救援队正式挂牌成立,禄丰市成为全州8县2市中除楚雄蓝天救援队外唯一正式成立社会救援组织的县市。五是全市建有救灾物资储备库1个,利用市城区广场、学校、绿地等公共设施,建成应急避难场所3个,面积2.81万平方米,可容纳近1万人;14个乡镇分别依托学校、维护活动广场,建设临时应急避难场所14个。六是积极争取省州支持,为每个乡镇配备卫星电话各1部、应急指挥集群通信手持无线通信终端各1部、应急指挥调度音视频系统(云视讯)各1套。目前能实现省、州、市委、市政府及应急管理等25个部门直达14个乡镇的应急指挥音视频调度,断网等紧急状态下的卫星通信调度。2024年省、州、市应急指挥音视频和卫星通信调度乡镇、村(社区)33次,全市直达基层防灾能力全面提升、直达基层应急指挥体系作用充分发挥。七是积极争取到省级80万元装备资金支持,实施了市级基层应急指挥部提升建设项目,对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部现有音视频会议系统,通信终端等设备进行提升改造,全面提升应急指挥效能。抗旱和防汛减灾:一是抗旱期间全市成立抗旱运水车队14支,投入运水车辆228辆(其中:大型运水车辆14辆),机电井71眼、泵站7台,抽水机10台,储水桶520个,拉送水4900次14580立方米;新增抗旱应急工程26项,架设管道约1700米,投入抗旱资金409.00万元。二是防汛期间组织群众转移2个乡镇3个村(社区)3个村(组)4户14人,切实保障了受灾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地震应急防范。一是完成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采集更新工作任务710件,其中加固工程278件、新建工程432件。二是完成全市辖区涉及人口经济、次生灾害、地质灾害、交通、电力、管网等10大类33小类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基础数据收集2786组。三是开展地震安全监督行政执法检查3场次,共涉及8个项目。四是开展市级地震应急演练1场次、地震科普宣传活动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1600册、展示展板18块、接受咨询2320人。
3.扎实开展全民安全意识教育“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1)业务能力大提升培训。全市组织相关部门、乡镇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1次730人;执法人员培训5次122人;宣贯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会30次1447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22次986人、从业人员培训38次3227人。开展应急演练32次。
(2)安全知识大宣讲。由包保联系乡镇的市处级领导带队,从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中抽调业务精湛的人员组成3个宣讲团,精心准备31个课题,深入全市14个乡镇和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知识大宣讲14场次;14个乡镇通过召开户长会、火塘会等方式开展安全知识宣传648场次。
(3)安全责任大包保。由市处级领导对14个乡镇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包保,2024年深入企业、乡镇、村(组)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6次,督查检查单位(企业)571家,查处隐患问题1445条,针对查处的隐患问题及时督办,整改销号。全市处级领导、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14个乡镇科级领导班子成员还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每人上报了不少于3条隐患问题。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工作措施、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
(4)编制安全风险隐患图谱。全市以碧城镇为试点,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风险隐患排查指南解读,摸清已明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的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底数,建立乡镇、村委会(社区)、村小组三级风险隐患图谱,全市共排查风险隐患3227项,实现对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分析和全过程记录管理,实现数据共享和闭环管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9867199.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67199.0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46127.01元,增长8.1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46127.01元,增长8.1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自然灾害救灾补助增加,年度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9867199.05元。其中:基本支出4789340.21元,占总支出的48.54%;项目支出5077858.84元,占总支出的51.46%;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46127.01元,增长8.1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04731.76元,增长4.47%;项目支出增加541395.25元,增长11.3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自然灾害救灾支出增加,年度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89340.2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470516.79元,占基本支出的93.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18823.42元,占基本支出的6.6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3803459.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目经费3803459.00元,用于开展受灾生活困难群众救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67199.0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746127.01元,增长8.1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5692.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2%。主要用于单位退休职工统筹内退休金及在职职工单位养老保险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1403.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4%。主要用于单位职责行政医疗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14092.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主要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46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7%。主要用于保障干部驻村费用。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0404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8%。主要用于支付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695667.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13%。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基本工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000.00元,决算为31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5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8.3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元,决算为16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1.6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1000.00元,支出决算为31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元,决算为16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和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使用和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6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和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使用和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安全监管、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安全检查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8823.42元,比上年增加24892.83元,增长8.47%,主要原因是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开展,上级检查频次增加、安全监管频次增加、办公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安全监管、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车辆保险费、办公费、和公务接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禄丰市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1823462.67元,其中,流动资产192315.51元,固定资产505399.0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97322.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97322.00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省应急管理厅配备应急物资,固定资产随之增加。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71.7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71.75元(公务车加油卡充值);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禄丰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没有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禄丰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0月23日
监督索引号53233103201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