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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高峰乡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年10月22日   作者:高峰乡   来源:高峰乡    点击:[]

监督索引号53233100655501000

楚雄州禄丰市高峰乡2024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高峰乡党政机关综合办公室统一设置6个。

1)党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档案管理、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等职责,统筹应急管理工作,负责乡镇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日常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承担经济发展规划、自然资源管理、乡(村)农村公路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发展与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商务、招商引资、统计、固定资产投资、搬迁安置、农民负担监督、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审计等职责。

3)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残联、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职责。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要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

5)乡村振兴办公室。巩固脱贫攻坚,主要承担乡村振兴工作,负责乡村振兴项目及资金管理,做好乡村振规划、发展和实施等职责。

高峰乡事业单位统一设置7个。

1)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要承办农业、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机安全、农业产业发展、厕所革命等服务性工作。

2)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主要承办林业、草原、湿地等基层科学技术推广,林草防火、林草和湿地保护、林草病虫害防治、林草产业发展等服务性工作。

3)水务服务中心。主要承办基层水利科学技术推广、水利设施建设与保护、防汛抗旱等服务性工作。

4)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主要承办文化宣传、旅游、广播电影电视、文物保护、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5)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要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6)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主要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技能培训与劳动力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服务性工作,负责乡镇为民服务事项和平台的日常管理。

7)财政所。主要承担乡镇财政预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资产管理和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等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高峰乡党政综合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高峰乡基层党建办公室、高峰乡经济发展办公室、高峰乡社会事务办公室、高峰乡平安法治办公室、高峰乡党群服务中心、高峰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高峰乡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所属单位9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禄丰市高峰乡委员会(独立核算)

2.禄丰市高峰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独立核算)

3.禄丰市高峰乡财政所

4.禄丰市高峰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5.禄丰市高峰乡林草中心

6.禄丰市高峰乡水务服务中心

7.禄丰市高峰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8.禄丰市高峰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9.禄丰市高峰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市高峰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禄丰市高峰乡人民政府

2.中国共产党禄丰市高峰乡委员会

3.禄丰市高峰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4.禄丰市高峰乡财政所

5.禄丰市高峰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6.禄丰市高峰乡林草中心

7.禄丰市高峰乡水务服务中心

8.禄丰市高峰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9.禄丰市高峰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10.禄丰市高峰乡村镇规划服务中心

纳入禄丰市高峰乡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禄丰市高峰乡部门2024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离休0人,退休21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超编5辆车辆为特殊作业车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推进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全乡加压奋进、接续奋斗的攻坚之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乡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们主动想、扎实干,全力抓项目、培产业、惠民生,经济转型已成,高原特色农业优势更加明显,绿色动能更具优势,社会民生更加可感可及,为十四五胜利收官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年来,主要做了以下8个方面的工作:

(一)聚焦提质增效,经济运行顶压奋进。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敢于跳起来摘桃子,努力争取更好结果,赢得更多刮目相看。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45.81万元,完成计划数的123.18%,增速居全市第二,其中:税收完成832万元,完成计划数的101.22%,非税收入完成213.81万元,完成计划数的792.15%,增速居全市第一;向上争取资金1224万元;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2亿元,招商引资完成1.91亿元;培育市场主体38户,完成计划数的194.7%,增速居全市第一。

(二)着眼系统谋划,项目建设成果丰硕。始终坚持大抓项目就是大抓发展的理念,全力服务好项目建设,推动重大项目从谋划储备到开工建设各环节全面提速。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民宿客栈实现收入46万元,为村集体增收30万元;争取到773万元以工代赈项目硬化通村道路近15公里;投资400余万元实施山河小学、江山头村,果纳老哨、起纳村地质灾害点隐患整治;投资135万元完成山河村委会咪者基村人畜饮水工程;投资128万元完成千工坝等5座小(二)型水库养护;投资68万元完成果纳二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投资50万元完成龙骨榨油坊提升改造;投资86万元完成果纳、山河、河差底农村公益事业项目;投资80.56亿元的高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开工建设;投资841万元的高峰乡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顺利封顶。

(三)加快转型升级,产业发展质效双升。牢固树立产业建设引领经济发展的理念,围绕高峰发展定位,把产业发展作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核心支撑。树牢底线思维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实现耕地保有量35796亩,超任务数1482亩;完成耕地流出图斑整改2837.74亩,整改率达186.95%;完成2024年度图斑变更调查外业举证任务3121645.04亩。切实守牢粮食安全稳住农业基本盘。完成大春粮食播种面积21370.42亩、小春粮食播种面积14848.7亩,分别完成任务数的141.65%94.12%;实施玉米单产提升行动百亩攻关示范连片种植100亩,建立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样板310全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全年新增内资独资企业5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户,个体工商户112户;培育壮大州级示范合作社1个,市级示范合作社2个;成功举办云南禄丰高峰2024年彝族火把节系列活动,为全乡市场主体营造了良好的增收条件。抓资源整合集体经济发展动能强劲。投资120万元打造小花箐苹果庄园,实现总投资5%的集体经济收入,带动70余名劳动力就业;龙骨榨油坊提升改造项目带动油菜种植2000余亩,实现销售额18.6万元,村集体增收6万元;彩云鲜花谷产业实现各村集体增收2.2万元。

(四)围绕精准施策,乡村振兴稳步推进。聚焦守底线、抓衔接、促振兴,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不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筑牢防返贫防护墙。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全乡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201451人,其中脱贫户158354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家庭医生签约率均为100%易返贫致贫户109284人得到精准帮扶,已消除风险77211。持续巩固住房和饮水安全。完善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实施农房抗震改造工程1户;完善农村供水管理运行机制,实施村组人畜饮水提升改造工程3个、小型水库维护5个。认真落实小额信贷工作。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126569万元,同比增长15.94%;申报雨露计划”77人,补助金额15.95万元。全力做好培训就业工作。开展脱贫人口劳动力培训159人,发放培训补贴16.42万元;组织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935人,申报交通费补助534人,兑付资金28.9万元;提供脱贫人口公益性岗位120人、护林员岗位9人。

(五)立足服务保障,民生福祉持续改善。始终坚持民生为大、民生优先原则,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根本任务放在心上、抓在手里、落在实处。控辍保学和双减政策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入学率100%,巩固率100%,初中入学率100%,巩固率99.57%中考楚雄一中录取3人,禄丰一中录取18人,广通中学录取13人;表彰奖励高峰优秀学子31,发放奖励4.29万元。健康高峰建设纵深发展。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达90.53%96.52%,大病保险、医疗保险报销150.65万元,医保基金统筹支付150.62万元;投资4.92万元对中彝医馆进行改造升级,投资40万元新建中心卫生院心脑血管救治站。严格落实各项强农惠农补贴政策。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种粮补贴12.21万元,发放中央耕地力保护补贴172.45万元,受益农户2536人,办理农机购置补贴266份,兑付资金23.238万元,受益农户237户。社会保障和稳就业服务扩面增效。发放低保金172.29万元高龄津贴8.725万元、临时救助金6.9万元孤儿救助金2.546万元;开展创业培训3150人次,完成农村劳动力培训2388人次,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52人,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94.31万元。

(六)突出绿色发展,生态环境持续优化。始终把城乡建设作为乡村振兴的根本保证,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大力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抓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累计完成提升村9个和整治村34个,分别完成三年目标任务的56.25%65.38%;投资20万元新建自然村公厕2座,完成户厕改造30座;组织开展垃圾专项治理行动48次,参与群众5000余人次,清理转运垃圾340余吨;自筹6.6万元新购置垃圾箱体20个;完成2024年农村全域污水治理工作,完成美丽庭院户创建250户,申报创建州级绿美村庄8个。二三季度市对乡人居环境考核高峰位居二类乡镇第二名。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和林长制。开展清河行动12次,清理库塘(河道)15座(条),清理垃圾14.67吨,24名乡村级河长巡河408次;投资9.5万元开展集中水源地千工坝小(二)型水库水源地保护治理;完成河湖遥感图斑整改14个并通过复核认定,复核率100%。整改林政资源违法图斑32个、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图斑2273个,处理林政案件8行政处罚资金94.01万元。

(七)筑牢安全防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之以恒防风险、守底线,基层治理平安稳定,纵深推动平安高峰建设工作走深走实。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查处震慑作用。统筹公安、综治、司法、市场监管等职能站所开展集镇区综合整治17次、开展利箭行动”26次;开展自然资源及森林草原巡查5次。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工作底线红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实现安全生产事故“0”发生。坚持一约四会推动农村移风易俗。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实施《高峰乡推进移风易俗乡风文明六个一工作方案》,全乡累计报备红白喜事共48件,新办简办红白喜事12件,开展劝阻30户,叫停大操大办事宜6起,叫停打伙锣”25班。持续推进平安高峰建设。开展社会矛盾、命案防控、婚恋纠纷、养老诈骗大排查大化解,共受理各级各类信访件8件,已全部办结完毕,排查矛盾纠纷45件,成功化解43件,化解率95.6%。高峰乡连续五年获评楚雄州无命案乡镇荣誉称号。加大劳动争议纠纷排查化解力度。成立劳动调解委员会,落实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要求,不断完善基层劳动关系调处机制化解劳动争议纠纷56起,积极协调资金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八)紧扣深化改革,体制机制活力彰显。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紧紧围绕省、州、市关于体制机制改革的工作要求,全面深入推动全乡改革工作,着力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纵深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围绕一张清单明权责、一颗印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一体协同强治理改革目标,全力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向纵深发展,组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15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5人。推动机构改革从体制机制上破解运转难题。全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和人员转隶工作,由原来的12个站所调整为现行的“512中心,进一步科学设置机构、合理配置职能、统筹使用编制,着力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治理体系。建立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为基层减负。坚持立足法定、依法履职,全面抓好“1+3”清单编制工作,共梳理工作事项1894项,基本履职事项148项,配合事项139项,回收事项101项,相关工作在省、州编办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效能不断提升。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紧扣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需求,积极申请并成功将高峰小学(含幼儿园)和高峰中学划入禄丰市高峰乡中心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全面完成内控制度建设,三公经费严管严控;作风建设纵深推进,排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73个,已整改121个,查办案件4起,开除党籍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2人,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更加浓厚。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禄丰市高峰乡2024年度收入合计16395693.9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22047.72元,占总收入的90.4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政府性基金收入1404632,占总收入的8.57%;其他收入169014.19元,占总收入的1.03%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比上年增加822131.54,增长5.2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91514.65元,下降3.2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项目需要拨款支出。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统计口径改变,其他收入不包含其他资金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禄丰市高峰乡2024年度支出合计16284164.72元。其中:基本支出11499651.52元,占总支出的70.62%;项目支出4784513.20元,占总支出的29.38%;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16968.96元,增长3.2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53216.54元,下降3.79%;项目支出增加970185.50元,增长25.4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实施增加,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禄丰市高峰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4499651.5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897107.62元,占基本支出的94.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02543.90元,占基本支出的5.2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禄丰市高峰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84513.2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390000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目经费6279930.01元,主要用于高峰乡开展各项日常工作。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目经费380530.73元,主要用于文化站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目经费2235772.32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项目经费542553.10元,主要用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相关工作。

5.节能环保支出项目经费90800元,主要用于提升人居环境等相关公用经费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1472166.50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环境卫生治理、公共秩序管理等相关工作。

7.住房保障支出项目经费555457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改造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农村生活质量。

8.农林水支出项目经费4433422.06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美化乡村环境。

9.交通运输支出项目经费48100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养护。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目经费38433元,主要用于高峰乡自然灾害救灾工作。

11.其他支出项目经费207000元,主要用于改善高峰乡基础设施,提升人居环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禄丰市高峰乡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22047.72,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02%。与上年相比减少666199.45元,下降4.30%,完成年初预算的108.8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270545.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31%。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7%,主要用于人员经费保障及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等方面。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乡镇机构改革,合并机关站所后,对办公区域重新进行规划整合,办公用品采购、水电费、邮电费等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导致预决算有差异。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80530.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7%。完成年初预算的90.95%,主要用于村级文化活动室建设、文化站人员经费,机构运转经费开支以及文化活动开展等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35772.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08%。完成年初预算的84.74%,主要用于半供养人员的生活补助、群众困难救助、离退休人员退休费等保障性必要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42553.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6%。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7%,主要用于计生宣传员生活补助和职工医疗保险等费用。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编制时按照原有人员基数编制行政事业单位医保,本年人员新增后基数调增使行政事业单位医保支出增加,导致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10.节能环保(类)支出90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1%。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7453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5%。完成年初预算的108.99%,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包含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办公费增加。

12.农林水(类)支出4433422.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91%。完成年初预算的60.01%,主要用于农村厕所革命户厕改造以及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水务中心、林草中心人员工资发放、日常办公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554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5%。完成年初预算的109.31%,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编制时按照原有人员基数编制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等支出,本年人员新增后基数调增使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增加,导致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8433,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自然灾害受灾群众冬春救助等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900元,决算为274614.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385.80元,下降2.2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9500元,决算为169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1.7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1400元,决算为105114.2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8.28%,完成年初预算的94.3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同;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385.80元,下降5.7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5114.2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6385.80元,下降5.7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900元,支出决算为274614.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385.80元,下降2.2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9500元,决算为169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1400元,决算为105114.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36%2024年度公务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去年相同;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385.80元,下降2.2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接待。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活动、护林防火及以及应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下级部门或单位护林防火、园区建设和日常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禄丰市高峰乡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582543.9 元,增加148807.88元,上升34.31%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车辆的老化大幅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导致机关运行经费的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楚雄州禄丰市高峰乡资产总额36303168.57元,其中,流动资产1381680.45元,固定资产9005099.2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502467元(净值),其他资产24413921.91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904884.3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97043.9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262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12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95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禄丰市高峰乡人民政府没有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禄丰市高峰乡人民政府

                                                                                                                                                        202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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