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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日期:2025年10月20日   作者:市人社局   来源:市人社局    点击:[]

监督索引号53233100331601000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结合全市实际,拟定相应措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2.拟定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执行国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职业介绍和人才中介机构的指导监督,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市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执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贯彻执行国家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全市实际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实施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国家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就业和各项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管理及网络安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家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资金预决算草案;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及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结合全市实际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

6.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办法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福利、离退休政策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7.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8.贯彻执行国家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规划,结合全市实际,拟定落实农民工有关政策的办法、措施,协调解决劳动纠纷,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9.组织和监督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规定,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执行国家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案件。

10.承办禄丰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共设置内设机构10个,包括办公室、宣传股、基金监督与规划财务股、社保股、劳动仲裁股、工资福利股、事业单位管理股、劳动保障服务和信息化中心、就业促进股、职业能力建设股。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禄丰市社会保险中心

2.禄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3.禄丰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24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1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5;经费自理人员0

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39离休0人,退休39)。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9人离休0人,退休39年末遗属196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服务大局,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一是提高站位、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多措并举,抓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三是突出重点,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四是结合实际,积极筹划就业培训。五是聚焦重点产业发展和企业用工实际建设禄丰工业版“绿色装备制造产业幸福里社区”。六是精准发力,促进脱贫家庭增收。

2.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社保水平稳步提升。一是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取得新进展。二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提质增效有了新突破。三是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工作。四是按时足额规范发放养老保险待遇。五是社会保险稽核职能得到充分发挥。六是抓好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和援企业稳岗工作。七是有力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八是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建设进一步推进。九是社保服务的品质和效率得到有效提升。

3.着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保基固本聚人才筑牢兴市之基。一是完善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持续抓好高技能领军人才、创业创新人才的选拔培养。。二是敢担当善谋实干,发挥人事人才政策支撑保障作用,奋力当好全面深化教育、卫生体制改革的排头兵、先行者。三是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健全专业技术人才分类评价、选拔、任用机制。四是切实保障事业人员福利待遇和权益。有序推进表彰奖励、创建示范。五是协调指导禄丰市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改革,

4.坚持综合治理,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依法依规办理劳动关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二是落实信访制度,抓实信访工作。三是不断加大劳动保障检查执法力度,全力抓好根治欠薪工作。四是开展治理欠薪冬季行动工作,确保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五是严格执法,确保案件结案率。

5.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养老保险政策,严格执行退休审批,工伤保险及劳动能力鉴定制度,切实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截至11月办理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正常退休核准386人(男205人,女181人,其中:50岁退休女职工61人);完成提前退休初审申报100人(特殊工种提前退休92人,因病提前退休8人);受理工伤认定案件155件,其中:认定工伤130件,视同工伤1件,不予认定5件,撤销4件,尚未认定15件;收集上报参加劳动能力鉴定141人,其中:因病(非因工)劳动能力鉴定16人、伤残等级鉴定98人,旧伤复发确认20人,辅助器具安装申请4人,延长停工留薪期确认3人。

6.着力推动服务升级转型,优服务强保障改善民生体验。一是以“标准化”建设为关键,人社服务更“优”。二是继续积极推动“互联网+人社服务”。三是整合多部门公共服务事项。对牵头办理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4个事项进行精简、优化、合并,实行“一件事一次办”,实现“一窗受理、限时办结”。办理劳动用工登记网上备案2.67万件,养老、工伤参保业务4146人,停保4051人,失业保险参保业务5900人,停保业务7123人,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参保登记4146件,正常退休核准386人,完成提前退休初审申报100人(特殊工种提前退休92人,因病提前退休8人),工伤认定案件155件。四是深入实施“省内通办、一次办成”。深度推进省内、省外地市协调办理工作机制,成功架起连接群众的连心桥。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件事”线下用卡人数42.71万人,个人就业创业“一件事”线下办件数2943件,退休“一件事”线下办结数538件。五是打造“人社服务15分钟”便民服务圈。充分运用银行网点多、分布广、经办力量强等优势,推进“社银合作”,建成合作银行即时制卡网点34个,人社部门社保卡服务网点15个,有效满足企业和群众对于就近便捷服务的需求。社保窗口受理公共服务事项10.41万件,办结10.41万件,办结率100%,其中:线上受理3.74万件,线下受理6.67万件,跨省通办(养老、失业保险转移)254件,省内通办163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4年度收入合计51880988.9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880988.97,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895608.22元,下降14.6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895608.22元,下降14.64%;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下降的原因主要是人员项目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4年度支出合计51880988.97。其中:基本支出13999691.64,占总支出的26.98%;项目支出37881297.33,占总支出的73.0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895608.22元,下降14.6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10330.82元,增长3.78%;项目支出减少9490987.81元,下降20.0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基本支出增长的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4年项目支出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999691.64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849756.48元,占基本支出的84.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58590.36元,占基本支出的6.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881297.33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

1.大抓项目、大抓产业、大抓发展“实效比拼”考核奖励工作专项资金项目经费38300.00元,主要用于受奖励的部门和乡镇工作经费补助。

2.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补助资金项目经费897245.64元,主要用于完成年度“三支一扶”中央财政补助名额招募计划为基层输送一批急需紧急人才,开展“三支一扶”人员服务基层能力素质。

3.禄丰市国有企业办中小学及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待遇差补助资金项目经费2100000.00元,主要用于禄丰市国有企业办中小学及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待遇差补助

4.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经费20408734.32元,主要用于就业目标任务完成、重点群体稳定,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逐步提高。

5.社区(村)基层治理专干待遇补助资金项目经费2545500.00元,主要用于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基层工作力量的决策部署,支持社区(村)基层治理专干到岗服务;完成2024年省下达目标任务;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落实就业见习政策;帮助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实现就业。

6.省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资金项目经费60000.00元,主要用于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性就业矛盾,通过创业吸纳就业。

7.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经费5851800.00元,主要用于助推我市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和改善我市贫困村组必要基层设施建设。

8.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项目经费1887129.86元,主要用于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性就业矛盾。

9.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故抚恤经费项目经费209456.8元,主要用于保障遗属的基本生活,帮助家庭应对因工作人员病故带来的经济困难。

10.春节走访慰问经费项目经费10800.00元,主要用于慰问全市企业事业单位优秀专家、人才。

11.市属原国有(集体)改制企业人员社会保险关系接续资金项目经费3095840.24元,主要用于实现灵活就业的原县属国有(集团)改制企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照其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当年最低缴费总额的比例给于补贴。

12.上年结转专项资金项目经费776490.47元,主要用于结合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追减社保口上级专项资金结转结余指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350035.6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12%。与上年相比减少11697410.34元,下降19.48%,完成年初预算的245.3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148368.3,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97%。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就业再就业、事业单位招考、高校毕业生见习补助等工作的开展。

9.卫生健康(类)支出712458.57,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7%。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大病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530953.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

12.农林水(类)支出7674316.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87%。主要用于跨省务工交通补贴及乡村公岗补贴。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148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9%。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85617.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6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7258.89元,下降69.7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决算为55617.9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4.96%,完成年初预算的185.3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决算为3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5.0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65300.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2087.79元,下降36.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8.90元,增长0.4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目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支出决算为85617.97,完成年初预算的142.7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7258.89元,下降69.7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0000.00,决算为55617.97,完成年初预算的185.39%;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0000.00,决算为300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4度车辆大修增加修理费,工作量增大,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减少165300.00,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2087.79,下降36.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8.90增长0.4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28.90元,增长0.4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4度车辆大修增加修理费,工作量增大,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部门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8590.36比上年减少49356.98,下降5.44%,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减少相关费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0839435.04元,其中,流动资产2792054.02元,固定资产8047381.0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53170.31,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626605.95。处置房屋建筑物2202.21平方米,账面原值2564505.81;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96214.9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622.07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834592.9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96214.9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96214.97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没有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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