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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丰市高峰乡卫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年10月17日   作者:   来源:市卫健局    点击:[]

监督索引号53233100378101000

禄丰市高峰乡卫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禄丰市高峰乡卫生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卫生标准;承担行政区域内居民健康档案、家庭医生签约、健康教育、计划免疫、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卫生监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等公共卫生服务职责;承担农村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建设,对村卫生室实行以行政、人员、业务、药品、财务为基本内容的“五统一”规范管理;负责行政区域内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乡村医生的技术指导、卫生计生相关信息统计等公共卫生管理职责;做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生育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等工作。承办市卫生健康局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科室,包括:公共卫生科、门诊部、住院部、护理组、药剂组、中医室、超声诊断室、化验室、办公室、财务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禄丰市卫生健康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经费自理人员0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离休0人,退休4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医院的核心竞争力。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培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建设“清廉医院”;健全并落实医院规章制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

2.继续推动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要求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让我们有一个文明卫生的工作、生活环境。

3.持续推进医改工作。按照紧密型医共体的要求持续推进医改工作,提高我院医疗业务收入、医疗服务范围及医保基金使用率;全面开展分级诊疗工作;按照现代医院管理要求,严格落实决策机制、民主管理、安全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绩效考核、党的建设等。

4.抓好医政药政工作,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开展好住院业务工作。一是健全外科、妇科、儿科、放射科、功能科、口腔科、眼科等服务项目的开展。二是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切实保障患者医疗安全。加强监督,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三是不断巩固胸痛单元、心脑血管救治站的后续工作,全面提升医疗应急救治能力,落实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心电。四是加强药品管理,继续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5.重点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严格执行疫情监测、报告制度,突出重点疾病防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和救灾防病工作;认真做好结核病防治、死因监测、呼吸系统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登记报告、肿瘤登记报告、心脑血管事件登记报告、麻风病、地方病、老年人、慢病患者、重精患者管理工作。

6.坚持抓好免疫规划工作。利用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继续抓好基础免疫和冷链运转,加强疫苗管理,认真做好计划免疫工作,加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及各类疫苗接种任务。

7.继续优化妇幼健康与基层卫生工作,严格控制两个死亡率,做好孕产妇筛查、艾滋病孕早期检测工作;加强慢病中心建设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能力,加强卫生室建设。

8.按要求完成防艾工作。艾滋病防治达“三个91%”;完成艾滋病感染管理及性病、丙肝防治工作;完成扩大检测筛查任务。

9.抓好卫生应急和食品安全工作。完善卫生应急队伍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如实上报食源性疾病,配合各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按要求报告食品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并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开展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应急演练。

10.抓好中彝医药服务能力工作。夯实基层中彝医药人才队伍,提升中彝医药服务工作,加强卫生院中彝医药服务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知晓率,逐步形成门诊和住院有机结合,住院患者中医治疗率稳步提升。

11.抓好健康扶贫工作,巩固健康扶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全面落实健康扶贫相关政策措施,继续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二是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费用兜底“四重保障机制”。

12.继续加大人才培养。成立一支适应今后门诊、住院、公共卫生发展方向的人才队伍。

13.加强医院管理硬件建设及信息化建设。配备相应设备设施,加强院内信息管理和信息办公工作并做好相关培训,完善各个功能科室,提高医院的整体抗压力。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禄丰市高峰乡卫生院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禄丰市高峰乡卫生院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禄丰市高峰乡卫生院2024年度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收入及支出,《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禄丰市高峰乡卫生院2024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收入及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高峰乡卫生院2024年度收入合计4443883.5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13851.83,占总收入的54.32%;上级补助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2030031.71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45.68%;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5030.18元,下降0.5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8939.97元,增长6.1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减少163970.15元,下降7.47%;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禄财社〔2024〕90号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项目资金95490.00元;事业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门诊及住院人次较上年减少,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禄丰市高峰乡卫生院2024年度支出合计4443883.54。其中:基本支出3354244.54,占总支出的75.48%;项目支出1089639.00,占总支出的24.5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4867.38元,下降0.5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55380.88元,下降4.43%;项目支出增加130513.50元,增长13.6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卫生材料费、劳务费均减少;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禄财社〔2024〕90号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项目资金95490.00元(主要用于专用设备购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高峰乡卫生院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354244.54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43919.94元,占基本支出的54.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10324.60元,占基本支出的45.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禄丰市高峰乡卫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89639.00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359400.00元,主要开展工作是乡镇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项目、建档立卡贫困户免费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600000.00元,主要开展工作是各服务单位免费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平移部分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3.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32049.00元,主要开展工作是艾滋病防治、吸血虫病防治、地方病防治及其他重大传染病防治等专项工作。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支出300.00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

5.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奖代补项目经费2400.00元,主要用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助救治,促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责任。

6.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资金95490.00元,主要用于完成1个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建设项目的各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禄丰市高峰乡卫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13851.8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4.32%。与上年相比增加138939.97元,增长6.11%完成年初预算的167.5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5625.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3%完成年初预算的77.07%。主要用于离退休职工人员经费,在编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编职工调出本单位后相应的社会保险缴费预算未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98226.55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07%,完成年初预算的189.41%。主要用于在编在职工资、医疗保险缴费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支出、乡镇卫生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支出;乡镇卫生院免费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出;艾滋病防治、地方病防治及其他重大传染病防治等专项工作支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只包含了财政基本拨款支出预算,未包含财政项目拨款支出预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支出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禄丰市高峰乡卫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比上年增加0.00,增长0%主要原因是禄丰市高峰乡卫生院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24年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禄丰市高峰乡卫生院资产总额2590297.92元,其中,流动资产780752.17元,固定资产1809545.7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43639.9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685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157.2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8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5573.2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4157.2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4157.22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禄丰市高峰乡卫生院没有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3.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禄丰市高峰乡卫生院

2025年10月15


监督索引号53233100378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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