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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禄丰市2023年财政决算情况(草案)的报告
—2024年9月25日在禄丰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禄丰市财政局局长 洪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禄丰市2023年财政决算情况(草案),请予审查。
禄丰市2023年地方财政与州财政的年终决算,经《楚雄州财政局关于2023年州财政与各县市财政年终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楚财预〔2024〕61号)正式批复。根据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报告中“以上均为快报数,待州财政局批复我市2023年财政决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变化情况”的要求,现将禄丰市2023年财政决算情况(草案)报告如下。
一、与州财政结算后全市财政收支变化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1.收入情况。与州财政结算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484,643万元,与向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数479,324万元相比,增加了5,319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收入增加5,319万元。一是返还性收入12,112万元,与报告数6,768万元相比,增加5,344万元,主要是省级分享的“三税”超基数返还补助资金在结算环节清算下达。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85,830万元,与报告数185,855万元相比,减少25万元。主要是决算时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收入增加61万,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收入减少86万元,导致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减少25万元。
2.支出情况。与州财政结算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460,599万元,与向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数463,328万元相比,减少2,729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上解支出减少2,729万元。上解支出23,730万元,与报告数26,459万元相比,减少2,729万元。主要是结算后体制上解补助减少217万元;退役安置州级补助经费(两保接续)结算补助资金原报告在上解支出,与州核对后采取减少补助收入的方式扣减资金,上解支出减少86万元;逾期政府债券本息罚息上解减少2,455万元;市生态环境局上解增加26万元;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增值税返还资金结算扣款增加3万元。
3.结余情况。与州级财政结算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年终结余24,044万元,与向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数15,996万元相比,增加8,048万元。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增加5,319万元,上解支出减少2,729万元,导致结余增加8,048万元。
4.平衡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33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42,34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48,32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6,448万元,调入资金191万元,收入总计484,64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3,520万元,上解支出23,730万元,调出资金9,5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7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43,782万元,支出总计460,599万元,年终结余24,044万元,全部为结转下年支出,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1.收入情况。与州级财政结算后,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207,587万元,与向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数一致。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5,197万元,与报告数一致;上级转移收入5910万元,与报告数一致;债券转贷收入150,945万元,与报告数一致;上年结余收入6,035万元,与报告数一致。
2.支出情况。与州级财政结算后,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199,605万元,与向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数相比减少2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2,231万元,与报告数一致;上解支出1,271万元,与报告数1,297万元相比,减少26万元,主要是结算后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支出上解减少2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6,103万元,与报告数一致。
3.结余情况。与州级财政结算后,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年终结余7,982万元,与向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数7,956万元相比,增加26万元。主要是上解支出减少26万元,导致结余增加。
4.平衡情况。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5,19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50,94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91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035万元,调入资金9,500万元,收入总计207,5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2,23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27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6,103万元,支出总计199,60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7,982万元。结余形成的原因是部分上级专款需结转下年按规定用途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1.收入情况。与州级财政结算后,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272万元,与向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数一致。
2.支出情况。与州级财政结算后,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272万元,与向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数一致。
3.结余情况。与州级财政结算后,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为0万元,与向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数一致。
4.平衡情况。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9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1万元,收入总计27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1万元,调出资金191万元,支出总计272万元,年末结余0万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1.收入情况。与州级财政结算后,全市社保基金收入总计124,741万元,与向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数125,103万元相比,减少362万元。增减变化情况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减少362万元。
2.支出情况。与州级财政结算后,全市社保基金支出总计120,005万元,与向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数120,003万元相比,增加2万元。主要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增加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增加1万元。
3.结余情况。收支相抵后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4,737万元,与向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数5,100万元相比,减少36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3,745万元,与向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数74,108万元相比,减少363万元。变化原因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填报口径调整,导致决算数与原报告数存在差异。
二、其他报告事项
(一)调入资金情况。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191万元,其中:从政府性基金调入0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91万元。与年初预算24,915万元相比,减少24,724万元。由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未实现预期,年初预算中从政府性基金调入24,615万元未能实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91万元,年初预算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300万元只能调入191万元。
(二)预备费安排使用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2023年,我市年初预算按照不低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的1%安排预备费3,500万元,实际发生支出420万元,安排后形成的结余财力资金3,080万元,统筹安排用于平衡财政。
(三)“三保”预算执行情况。我市认真履行“三保”主体责任,切实兜牢“三保”底线。2023年,面对前所未有的困难和严峻的形势,始终坚持“三保”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绝对优先位置,强化责任担当、源头管控、执行监管和动态监控,科学统筹,全力兜实兜牢“三保”底线。2023年全市“三保”支出179,182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47,385万元,保工资支出127,018万元,保运转支出4,779万元。
(四)结转结余情况。一是全市一般公共预算结转24,044万元,主要是年度内未支出的上级专项资金,需结转下年度按用途继续使用;二是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7,982万元,主要是年度内未支出的上级专项资金,需结转下年度按用途继续使用;三是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为零;四是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4,73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3,745万元。主要是按政策属个人账户的资金余额以及按规定预留下年度的支付基金。
(五)年度债务限额和新增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2023年政府债务限额。经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末政府债务限额为801,73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92,769万元,专项债务限额508,963万元。
2.2023年新增债券资金使用情况。2023年禄丰市争取新增债券项目6个、债券资金100,00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项目1个,资金600万元,用于禄丰市第三幼儿园建设项目,截至目前支出进度100%;新增专项债券项目5个,资金99,400万元,涉及幼儿教育、高速公路、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公共卫生设施、养老托育等重点项目的建设,截至目前支出进度100%。2023年新增债券资金使用情况在2023年12月禄丰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已经作过专题报告,在此,不再赘述。
3.2023年新增政府亚行贷款外债情况。2023年新增政府亚行贷款外债17,479.18万元,外债汇兑损益323.61万元,偿还政府外债944.21万元。
(六)财政预算资金绩效管理情况。一是组织市级各预算单位,各乡镇财政所完成本部门、本乡镇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二是引入第三方机构云南泊江会计师事务所对2024年市级预算单位初步申报入库的599个项目开展绩效目标审核、评审,并对绩效目标设置不科学、不细化的项目进行指导,督促预算单位进行修改完善。从源头上加强了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质量管理。三是切实提高预算项目绩效管理质量,在市财政经费异常紧张的情况下,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按程序引入云南泊江会计师事务所对5个重点民生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已于2024年7月在禄丰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作了专题报告,在此,不再赘述。
(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3年初,我市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193万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数超调整预算数67万元,根据今年的决算口径,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调整预算数部分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故当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67万元。截至2023年底,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260万元。
(八)财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一是年度紧盯国家财税政策导向,特别是 “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要加大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力度,推动财力下沉”等政策措施,准确把握国家政策支持导向、积极做好向上争取工作,有效补充市级财力缺口。全年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24.2亿元,争取新增债券资金10亿元、再融资债券资金14.24亿元。二是认真贯彻实施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在财政异常困难形势下,认真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以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全力支持稳定预期、助企纾困,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增强市域经济发展后劲和可持续性。2023年全市贯彻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减少税收7.32亿元(市级减少2.21亿元),其中:政策性减免税收4.52亿元、增值税留抵退税2.5亿元。三是持续管好用好直达资金。严格落实直达资金“一竿子插到底”要求和常态化直达机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全年直达资金支出7.71亿元,确保了财政资金直接惠企利民。四是持续加大闲置资金治理力度。全年共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0.96亿元,安排支出0.93亿元,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五是持续做好固基培源。抓好重点产业发展和财源建设,尽力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落实惠企利民政策,积极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培植壮大市场主体,增强财税发展后劲。
(八)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根据《禄丰市2023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报告》(禄审报〔2024〕15号),本年审计发现问题32个。针对审计发现问题,我市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制定了《禄丰市2023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方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分解目标,压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目前,已完成17个立行立改问题整改,其余15个分阶段及持续整改问题正在整改中。下步,我们将持续抓实整改工作,直至将审计查出问题全部销号清零。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23年,全市财税部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及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切实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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