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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禄丰市2024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2025年9月30日在禄丰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上
禄丰市财政局局长 洪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禄丰市2024年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查。
禄丰市2024年地方财政与州财政的年终决算,经《楚雄州财政局关于2024年州财政与各县市财政年终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楚财预〔2025〕45号)正式批复。根据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报告中“以上均为快报数,待州财政局批复我市2024年财政决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变化情况”的要求,现将禄丰市2024年财政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与州财政结算后全市财政收支变化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1.收入情况。与州财政结算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376,505万元,与向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数376,369万元相比,增加了136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收入增加5万元,调入资金增加129万元。具体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6,688万元,与报告数一致。
(2)返还性收入6,873万元,与报告数一致。
(3)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60,823万元,与报告数160,818万元相比,增加5万元。主要是乡村振兴与烟区稳定融合发展示范补贴资金增加5万元,在结算环节体现,导致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增加5万元。
(4)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4,983万元,与报告数44,981万元相比,增加2万元,主要是四舍五入原因导致增加2万元。
(5)调入资金12,276万元,与报告数12,147万元相比,增加129万元。
(6)上年结余收入24,044万元,与报告数一致。
(7)债务转贷收入10,727万元,与报告数一致。
(8)区域间转移性收入20,091万元,与报告数一致。
(9)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万元,与报告数一致。
2.支出情况。与州财政结算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54,052万元,与向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数354,052万元一致。具体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1,620万元,与报告数一致。
(2)上解支出18,826万元,与报告数一致。
(3)调出资金10,871万元,与报告数一致。
(4)债务还本支出12,343万元,与报告数一致。
(5)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92万元,与报告数一致。
3.结余情况。与州财政结算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年终结余22,453万元,与向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数22,317万元相比,增加136万元。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增加7万元,调入资金增加129万元,导致结余增加136万元。
4. 平衡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6,68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0,72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2,67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4,044万元,调入资金12,276万元,区域间转移性收入20,091万元,收入总计376,50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1,620万元,上解支出18,826万元,调出资金10,87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9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2,343万元,支出总计354,052万元,年终结余22,453万元,全部为结转下年支出,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1.收入情况。与州财政结算后,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233,849万元,与向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数一致。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0,326万元,与报告数一致;上级转移收入13,440万元,与报告数一致;债务转贷收入151,230万元,与报告数一致;上年结余收入7,982万元,与报告数一致;调入资金10,871万元,与报告数一致。
2.支出情况。与州财政结算后,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222,509万元,与向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数相比增加12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1,283万元,与报告数一致;上解支出2,296万元,与报告数一致;债务还本支出67,930万元,与报告数一致;调出资金11,000万元,与报告数相比增加129万元。
3.结余情况。与州财政结算后,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年终结余11,340万元,与向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数11,469万元相比,减少129万元。主要是调出资金增加129万元,导致结余减少。
4.平衡情况。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0,32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51,23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44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982万元,调入资金10,871万元,收入总计233,8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1,28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29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67,930万元,调出资金11,000万元,支出总计222,50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1,340万元。结余形成的原因是部分上级专款需结转下年按规定用途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1.收入情况。与州财政结算后,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357万元,与向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数一致。
2.支出情况。与州财政结算后,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1,355万元,与向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数一致。
3.结余情况。与州财政结算后,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为2万元,与向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数一致。
4.平衡情况。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7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1万元,收入总计1,35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9万元,调出资金1,276万元,支出总计1,355万元,年末结余2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1.收入情况。与州财政结算后,全市社保基金收入总计130,938万元,与向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数一致。
2.支出情况。与州财政结算后,全市社保基金支出总计167,965万元,与向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数一致。
3.结余情况。收支相抵后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37,027万元,与向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数一致。本年收支结余为负数的主要原因是:自2024年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行州级统筹,2024年上解上级支出41,849万元,导致本年收支结余为负数。年末滚存结余36,719万元,与向市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报告数一致。
二、其他报告事项
(一)调入资金情况。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12,276万元,其中:从政府性基金调入11,000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276万元。与年初预算10,300万元相比,增加1,976万元。由于预算执行过程中,刚性支出增加,需从政府性基金调入11,000万元,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276万元。
(二)预备费安排使用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2024年,我市年初预算按照不低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的1%安排预备费3,000万元,实际发生支出0万元,年末形成的结余财力资金3,000万元,统筹安排用于平衡财政(详见表六)。
(三)“三保”执行情况。2024年全市“三保”执行数为172,709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40,477万元,保工资支出127,866万元,保运转支出4,366万元。
(四)结转结余情况。一是全市一般公共预算结转22,453万元;二是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11,340万元;三是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2万元;四是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37,02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6,719万元。
(五)年度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
1.2024年政府债务限额。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核定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楚财债〔2025〕51号)文件,州财政局核定禄丰市2024年末政府债务限额为950,63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92,569万元,专项债务658,063万元。
2.2024年政府债务余额。禄丰市2024年12月末法定政府债务余额为944,911.7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91,506.75万元,专项债务653,405万元。
3.2024年新增政府亚行贷款外债情况。2024年外债汇兑损益528.8万元,偿还政府外债1,048.95万元。
(六)财政预算资金绩效管理情况。一是组织市级各预算单位,各乡镇完成本部门、本乡镇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二是引入第三方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云南亚太分所对2025年市级预算单位初步申报入库的974个项目开展绩效目标审核、评审,并对绩效目标设置不科学、不细化的项目进行指导,督促预算单位进行修改完善。从源头上加强了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质量管理。三是切实提高预算项目绩效管理质量,在市财政经费异常紧张的情况下,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按程序引入云南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云南亚太分所对6个重点民生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已于2025年7月在禄丰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上作了专题报告,在此,不再赘述。
(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4年初,我市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260万元,根据决算口径,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调整预算数部分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当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392万元。截至2024年底,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652万元。
(八)财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一是紧紧围绕国家宏观政策走向,深入研究财政扶持政策,精准把握资金投向重点,积极谋划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支持。聚焦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科技创新等战略关键领域,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精心策划包装项目,全力争取上级补助及债券资金。全年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226,114万元,争取到债券资金161,957万元,有效补充市级财力缺口。二是在财政紧平衡的艰难局面下,始终坚定不移贯彻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精准实施增值税留抵退税等减负举措,助力企业轻装上阵、放手发展。以政府短期的 “让利于企” 换取企业长远的发展潜能,激发市场活力,为市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积蓄强大动能。全年落实退、减、免税收70,278万元(市级13,682万元)。三是持续优化直达资金常态化管理机制,精简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流程,确保资金快速直达基层、精准惠及企业与民众。强化直达资金监控系统运用,对资金使用全过程实施可视化跟踪监管,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保障资金流向精准无误、使用合规有序。全年直达资金支出52,201万元,切实发挥资金效益,让政策红利第一时间落地见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四是全力组织开展国有资产资源盘活处置工作,全年累计清理盘活资源资产50,000万元,有效缓解财力短缺问题,夯实财政化债实力。五是立足本地独特资源禀赋优势,紧紧围绕主导产业延链补链强链,持续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培育壮大龙头企业,聚力打造产业集群,涵养优质财源。坚定不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将各项惠企政策落实落细,助力企业降本增效、创新发展,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与创造力。全年累计投入产业扶持资金11,804万元,重点支持新能源、新材料、特色农业等新兴产业发展,为财政增收注入源头活水,培育可持续发展动力。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市财税部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以及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狠抓预算执行管理,坚决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强化财政资金资源统筹,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支持经济发展稳进提质,民生福祉保障温暖有力,基层“三保”底线兜牢兜实,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坚决有力,财政治理效能持续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禄丰市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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