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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级经济普查工作的思考

日期:2023年07月31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普查将严格按照“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反映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总体要求组织实施。其目的:一是全面查清我国二、三产业经济总量;二是真实反映GDP各行业经济发展现状及结构;三是充分展示我国市场主体培育成果及活跃程度;四是编制各层级2023年投入产出表,为今后五年开展市域经济核算提供基础数据。五是运用普查成果对普查年度以及过去5-10年的常规核算GDP数据进行验证和修订。因此,科学合理地组织开展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对真实、全面反映我国经济发展成果,实现市域经济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县域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基本组成单元,是一个县级行政区划内各类经济的总和,在整个国民经济体系中举足轻重。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对于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具有重大意义。而县级普查机构在整个普查过程中,对普查数据能否真实反映一个地区,乃至全国在一定时期内经济发展结构水平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禄丰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禄丰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看,运用普查结果计算的地区生产总值(简称GDP,下同)总量为1708119万元,与常规统计核算的GDP总量1558790万元相比,多出了149329万元,普查结果与常规统计核算结果的差异率为9.6%。

经过对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针对主要不足之处认真梳理,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单位清查工作不够到位

禄丰“四经普”在五月开始的单位清查核实工作中,县普办已按规定将县级各部门的在库数据与县统计局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进行合并、排重后形成的参考底册,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的全县个体经营户名单一并下发至各乡镇进行核查,但未能引起足够重视,各乡镇均未按要求开展地毯式清理核查,返回普办上报作为确立普查对象库使用的核查资料中,部分企业已经多年没有经营场所或生产场地(甚至早已不复存在),但因该企业未在相关部门履行注销或变更登记,各部门所提供的资料中仍包含这些单位;部分单位注册地和经营地不一致;部分单位一处注册多处经营;部分单位注册资料虽然存在,但不显示营业状态,提供的电话、地址也不正确。部分专业合作社注册的地址很笼统,只填到居委会,没有详细地址信息。导致普查登记过程中单位企业无法联系,无形之中增加了普查员的普查登记难度。因清查摸底阶段工作上下脱节、底数不清,单位核查资料无法真实反映全市普查对象的实际情况,在后期普查登记工作中大量在库单位无法填写普查表,普查登记率达不到规定要求,普办不得不将大量精力花费在差异单位说明上,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工作普查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总量指标把握难度大

在普查登记阶段,随着普查登记工作的全面展开,及时开展了进度和总量监测,但对总量指标的总体把握不到位:一是监测过程中将重点都集中到法人单位数据监测上,而个体经营户和产业活动单位指标数据只是通过总量估算的方式进行监测,主观上造成了监测工作不到位;二是由于金融(银行、保险、证券)、铁路运输等行业实行垂直普查,县级统一视为产业活动单位。只有州级才按视同法人单位处理,县级在普查登记过程中很难对其数据进行监测,客观上出现了数据来源不全问题;三是产业活动单位(如:三大电讯运营商,网络公司、大量加油站、连锁超市、药店、农资销售网点、烟草公司、国家电网下属企业)在基层普查登记时都只填写《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情况表》,而表中只能取到从业人员期末人数、经营性单位收入或非经营性单位支出(费用)两个指标,难于准确判断其所能支撑的总量数据,以上三个主要原因相互交织,造成县级难于精准握经济总量指标。

(二)部门协同配合不到位

由于经济普查承担着工业普查、第三产业普查、基本单位普查的职能,需要对全市第一、二、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第二、三产业个体经营户经营活动状况展开全面调查,不仅工作量大,对业务指导者的专业水平和普查两员的素质要求都很高,因此在整个普查工作开展过程中,不仅需要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骨干全程参与,更需要各行业主管部门与市普查办一道形成合力,但从历次普查工作开展情况看,各成员单位所选派人员大多是临近退休或计算机操作不熟练人员,对本单位、本行业最新情况不够了解,也无法熟练参与普查的各项业务指导。加之行业主管部门分片包干的督导工作跟不上,导致工作推进不平衡,普查工作质量、效率不一致。

(三)普查数据采集难度大

虽然在普查中个体经营总体户数以清查摸底数为基础,正式普查登记时以抽样调查方式抽取部分普查小区进行登记,并以抽样调查数据推算总体。但在普查实际工作中:一是因我市无证个体经营户、流动摊贩较多,且流动性较大,难以确定其普查登记地域;二是由于个体经营户绝大多数无财务数据资料,所申报的各项数据随意性较大,部分普查人员在数据采集过程中询问方式简单,缺乏技巧性,对如何取得高质量普查数据重视不够,对普查对象所申报的数据缺乏逻辑分析,数据缺项、漏项,错项突出(有的把房租支出当营业收入填报,有的把万元当千元填报,有的则把元当千元填报,有的把营业支出当营业收入填报┉等等问题不胜枚举),致使数据审核难度加大。三是受财不外露思想的影响,个体经营户申报的普查数据普遍偏小,难于取得真实数据,又给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增加了不少难度。

(四)普查经费严重不足

因楚雄、禄丰、元谋三县(市)不是国家或省级贫困县,历次普查都要没有上级普查专项经费补助,只能靠自有财力维持普查工作所需,与其它两个县(市)相比,楚雄市财力雄厚,元谋县工作量小。在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中,我市的经费保障能力只有130万元,还比工作任务最小的双柏、永仁少20-30万元,致使市普查办在一些应该集中力量统一解决的问题上因无经费支出来源而未能按标准落实到位。

二、第五次经济普查县级普查机构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挑战

经济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总的来说,“四经普”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依旧会成为五经普工作的困扰,五经普期间,县级普查机构主要面临以下几方面问题和挑战。

(一)部门协调和数据质量控制难度加大

在前两次经济普查的实际操作中,由于没有硬性措施约束,普查工作成了统计机构的事,县普查办实际上变成了县统计局普查办,各级各部门缺乏实质性的支持和行动。经济普查涉及的行业和部门多,跨地区单位特别是银行、证券、保险、铁路系统等均由上级普查办统一组织普查,部门之间协调难度加大,如果这些部门的数据产生遗漏或重复,将会严重影响全县的总量和结构。

同时,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总体思路框架》描述,与历次普查相比:一是普查内容更广。“五经普”将首次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普查内容(初步预测)在“四经普”基础上增加与投入产出相关的直报内容及部门数据,增加反映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数字经济发展的相关指标,从而更加系统反映国民经济各部门间的经济技术联系,量化国民经济结构和重要比例关系。调查指标数量预计比“四经普”增加20%以上。二是普查对象更多。“四经普”以来,第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数量增长迅速。根据近五年来基本单位名录库和市场监管部门有关数据测算,五经普的普查对象数量在“四经普”的基础上增加50%以上。三是普查数据量更大。本次普查将在普查区划分、单位清查、数据采集各阶段全面使用电子地图,还要采集图片信息,非结构化数据大量增加。同时将整合部门数据、历次普查数据、常规调查数据,对“五经普”数据进行深度分析。“五经普”数据量为历次普查之最,经综合测算本次普查数据量预计为“四经普”的2倍以上。四是普查数据处理方式更新。创新了普查数据采集方式,将组织普查员利用移动终端开展普查登记;积极探索自主填报新模式,支持普查对象自行上报普查数据,提高报送效率;采用图片采集,二维码识别等方式采集各类电子证照信息,与部门提供的单位行政登记资料进行充分比对参考,有效提高数据质量;探索使用企业地理信息数据,审核企业和地区经济指标,多维度提升数据质量。五是普查数据处理环境安全性更高。本次普查数据处理工作全面贯彻中央安全可靠工作部署,按照中央有关文件要求,推动安全可靠替代由行政办公系统向业务应用系统深入,全面采用国产化产品支撑数据采集处理工作,使数据处理环境更加安全。同时加强网络安全防护,采用多种方式在互联网上进行数据采集,在物理隔离环境中进行数据处理,有效保障普查数据处理工作中的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六是普查数据处理要求更高。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本次普查以摸清第二、三产业“家底”、反映“三新一高”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为主要目标。为落实上述目标要求,“五经普”数据处理充分整合多渠道、多维度的数据,开展大量的试算和核算、数据比较和比对、部门数据共享等工作,数据处理工作更为复杂。在普查单位清查、数据采集处理阶段,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任务,对应用系统的效率和可靠性提出了更高要求。由于是采取网络直报和现场直接采集的方式,数据质量控制的难度加大。

(二)市场主体数量难于支撑经济总量

根据普查工作需求,市统计局与工商、运政、农机、民政、编办、民宗、金融、司法、交通等部门对接及时取得部门资料并进行了整理。从部门搜集整理的资料看,截至今年3月,我市在册的单位数9223户(不含法人单位所属的市外产业活动单位),底册个体户数35146户(含出租车和部分网约车等)。单位底册数与四经普相比净增3340户,个体经营户底册数与四经普相比净增18000户。从表面看:支撑基础没有太大问题,但就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市场监督部门已开始对在库无效企业和单位进行剔除,减少的市场主体数量预计不在少数,这样一来。市场主体难于支撑经济总量的问题将逐步显现。

(三)调查对象总体的配合程度低

一是调查对象在处于自身利益考虑,不设统计岗位、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大部分兼职且缺乏从事统计工作应有的专业知识,工作中操作不规范,统计台账、原始记录等等基础资料不够完备,这种情况在服务业和小微企业中尤为突出。二是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法律意识淡漠,自觉履行统计法定义务的意识较差。三是出于自我信息保护意识,担心商业秘密泄露。诸多因素相互交织,从客观上降低了普查对象对普查工作的配合度。

(四)经费落实难

国务院通知要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也明确规定了普查经费筹措原则,但缺乏科学的量化标准,在实践中没有可操作性,各级各部门重视程度、财力状况、统计工作量也不尽相同,受财力限制,经费落实困难的问题一定程度上还依然存在。

(五)统计力量薄弱,人员选调困难

行政机关机构改革后,统计部门处于人少事多的状态,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既要完成日常统计工作,还要完成经济普查工作任务,使得统计力量协调时常出现困难。基层普查人员多为村级兼职统计人员担任,存在着高素质普查人员难找、统计基础薄弱、普查对象难以摸清、填报数据难以全面准确的困难。

三、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应重点抓好的几个环节

由于经济普查是一项全局性工作,需要众多管理部门的参与、支持和配合,要求各级各部门树立一盘棋思想,打赢攻坚战。县级普查机构应重点抓好的几个环节:

(一)强化工作调度协调

由于经济普查涉及行业广、部门多、数据指标繁杂、时间节点要求严,数据总量把控难,需要强化常设机构的组织领导,加强工作调度,及时研究解决阶段性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调部门、乡镇协同配合开展普查工作。

(二)严控数据质量

一是结合统计数据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切实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宣传力度,在确保“五经普”依法依规开展的基础上,切实做到应普尽普;二是严把数据质量关,以省级个体户专项试点在禄丰开展为契机,高质量摸清查实我市的普查对象数量,为普查登记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三是及时做好分析研判。在摸清查实我市的普查对象数量的基础上,及时分析出总量水平,提出应对措施;普查登记工作开始后,及时分析填报数据的质量状况,一旦发现问题立即组织解决,确保普查登记按时序进度量完成。四是充分利用部门资料及时与普查数据及时开展比对分析,确保质量可控。

(三)强化部门数据处理

按照国家统计局印发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处理思路框架》的通知要求,部门数据处理工作以部门为主进行,各部门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数据处理方案,准备相关软硬件环境,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数据采集、审核和汇总等各项数据处理工作。部门数据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将普查基层数据和汇总数据按统一要求报送到市级普查机构。

(四)组建一支高素质普查指导员队伍

各乡镇在组建普查机构时,对抽调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不仅要满足数量需求,更要突出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市级普查指挥机构不仅要有强有力的协调指挥能力,还需要从工信、市场监管、商务、税务、交通、编办、宣传等行业主管部门抽调业务骨干深度参与。

(五)高质量抓好普查业务培训

由于经济普查成果应用时主要采用收入法(部分行业如行政机关采用支出法)进行计算,同时,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还将同步进行投入产出调查,在普查数据与常规调查数据进行衔接时,不排除用生产法进行佐证。从普查关键指标看,重点工业企业、资质以内建筑企业、大量个体经营户的财务指标审核尤为重要,特别是没有财务资料的个体经营户,其收入、利润、税金、劳动者报酬是GDP总量计算的关键指标。数据如何取得、是否符合实际、指标之间是否匹配是培训的重点。“五经普”的业务培训工作,要认真吸取“四经普”主次不分、重点不明的教训,围绕关键指标作深入培训,准确把握指标内涵及相关指标的匹配性,确保单位不重不漏,总量指标与结构指标能真实反映县域经济发展成果。 (撰稿人:禄丰市统计局卜贵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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