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禄丰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督促公共场所做好日常卫生工作,按照相关卫生规范重点做好公共用品用具清洁消毒和保洁,严防传染病传播。为检验消毒效果,要求各类公共场所严格执行“对公共场所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的规定。
2024年在禄丰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对全市各乡镇公共场所业主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充分动员的基础上,各场所业主积极响应,主动检测。截至2024年10月10日,
全市14个乡镇的宾馆、酒店、美容美发店、足浴店、KTV、网吧等各类公共场所847户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了公共用品用具等抽样检测。检测项目包括床上用品、毛巾、杯子、美容美发工具等细菌总数、大肠杆菌数、金黄色葡萄球菌数;公共场所室内空气等。共检测847户,全部指标合格794户,合格率达93%。
通过检测,促进公共场所对公共环境,公共用品用具认真规范清洁消毒,有效防止传染病的传播。针对检测不合格的场所,将作为卫生监督检查的重点,责令整改,认真指导做好清洁消毒工作,对拒之不改的将严肃查处。卫生监督局也将卫生检测工作作为常态化工作,每年督促公共场所落实好,并做好检测报告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高全市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为群众营造一个健康、卫生、安全的公共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