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半山光伏电站需要占用草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草原单位:禄丰市浩裕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二、使用草原项目名称:老半山光伏电站
三、使用草原的用途:箱变、阵列区。
四、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使用草原涉及禄丰市恐龙山镇。
五、使用草原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拟使用禄丰市集体草原63.1571公顷(其中:永久占用0.0210公顷,阵列区63.1361公顷)。
六、使用草原的权属:禄丰市恐龙山镇川街村委会集体草原28.2490公顷;梨园村委会集体草原34.8997公顷。以上草原四至界线清楚,无权属争议。
七、拟使用草原的补偿情况:本项目的草原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用将由项目业主与草权权利人签订补偿协议后支付。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反映,电话:0878-4129230。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