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220kv大庄(查姆)输变电工程需占用林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楚雄供电局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禄丰市220kv大庄(查姆)输变电工程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塔基。
四、项目建设地点:禄丰市金山镇、恐龙山镇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以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为准,面积为1.3120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需采伐活立木蓄积38.7立方米。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禄丰市金山镇鲁家村社区集体林地0.2072公顷、南冲社区集体林地0.2403公顷、南雄社区集体林地0.0972公顷、杨家庄社区集体林地0.0813公顷、中屯村委会集体林地0.0490公顷;恐龙山镇川街村委会集体林地0.0407公顷、大村村委会集体林地0.0810公顷、法门村委会集体林地0.1608公顷、梨园村委会集体林地0.1301公顷、长田村委会集体林地0.2244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用将由项目业主统一与林权权利人签订补偿协议并及时足额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反映,电话:0878—4129230。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