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高峰乡海联村委会干海资、俄鲊、背打拉、团山、大石板通村公路道路硬化建设项目需占用林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高峰乡人民政府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禄丰市高峰乡海联村委会干海资、俄鲊、背打拉、团山、大石板通村公路道路硬化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道路。
四、项目建设地点:禄丰市高峰乡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以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为准,面积为1.9927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需采伐活立木蓄积30.8立方米。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禄丰市高峰乡海联村委会俄鲊村民小组集体林地1.2986公顷、团山村民小组集体林地0.6941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用将由项目业主统一与林权权利人签订补偿协议并及时足额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反映,电话:0878—4129230。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