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市100MW/400MWh全钒液流储能项目需占用林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金江能源开发(禄丰)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禄丰市100MW/400MWh全钒液流储能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的用途:全钒液流电化学储能电站。
四、项目建设地点:禄丰市金山镇境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以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为准,面积为4.9372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需采伐活立木蓄积143.9立方米。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禄丰市金山镇中屯村委会五组集体林地4.9372公顷。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及安置补助费用将由项目业主统一与林权权利人签订补偿协议并及时足额补偿。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反映,电话:0878—4129230。
禄丰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