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禄丰市统计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结合禄丰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时间
2024年8月初开始至10月底前全面结束。
二、检查对象
从本市“四上”企业库中按照检查对象不低于5%的辖区内联网直报“四上”企业及在库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中由省统计局直接随机抽取,市统计局组织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
(二)调查对象遵守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统计调查制度情况。检查是否有迟报、拒报统计资料情况。
(三)调查对象提供统计资料情况
1.工业企业:检查时点前一月累计的工业总产值(B204-1月报)。
2.固定资产投资:检查时点前一月累计的本年完成投资(H206月报)
3.能源:检查时点前一月累计的电力消费合计。
4.批发零售业:检查时点前一月累计的商品销售额(E204-1月报)。
5.住宿餐饮业:检查时点前一月累计的营业额(S204-1月报)。
6.建筑业:检查时点前一季度累计的建筑业总产值(C204-1季报)。
6.房地产业:检查时点前一月累计的商品房销售面积(X204-1月报)。
7.服务业企业:检查时点前一月累计的营业收入。
8.固定资产投资:检查时点前一月累计的本年完成投资。
9.劳动工资:检查时点前一季度累计的从业人员工资总额。
10.企业研发:2023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合计。
11.农业:检查冬油菜籽播种面积、冬油菜籽产量。
四、检查方法
(一)实行现场检查。检查人员到抽中的企业开展现场检查。
(二)检查人员到抽中企业,对照检查内容,查阅相关统计数据和原始凭证,做好调查笔录;询问检查对象相关人员统计工作情况,做好询问笔录。
五、成立统计执法检查领导小组
在随机抽选统计执法检查人员基础上,结合执法检查实际,成立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统一协调指挥。
组长:尹 鹏 统计局党组书记
夏 丁统计局局长
副组长:杨亚银 统计局副局长
张志明 统计局副局长
李艳萍 统计局副局长
成 员:卜贵平制度法规股股长
何绿芳 办公室负责人
赵晓凤 综合股负责人
杞永萍 农业农村股股长
李亚莉 普查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