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创新和完善人事劳动保障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省、州、市党委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人社行政执法保障民生、服务群众的实际,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以建立健全人事劳动保障行政执法体系为重点,以推动行政执法重心下移、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整合规范执法主体、优化执法力量配置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人事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和部门联合执法,健全完善人事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统一协调指挥机制,加快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切实增强治理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破。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当前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职责交叉、重复执法、执法缺位等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执法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的人事劳动保障行政执法体系。二是坚持精简效能、权责统一。按照精干高效的要求,清理整顿和整合执法人员,调整优化行政执法资源配置,减少执法层级,落实执法责任,提升执法效能。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合理划分人事劳动保障执法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权限,实现政策制定、行政许可与监督处罚职能相对分开,使执法更加高效,权责更加清晰的执法队伍。三是竖持积极稳妥、分步推进。按照“总体设计、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要求,强化执法整体规划和统筹协调,明确实施步骤和阶段目标,健全完善执法工作推进机制,确保人事劳动保障行政执法有序推进。
二、主要内容
(一)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职责。一是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二是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三是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四是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二)劳动保障监察实施项目。一是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是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四是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五是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六是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七是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八是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九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三)人事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人事劳动保障行政执法职责关系,强化行政执法属地管理。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避免频繁执法和重复执法。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州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依法独立行使人事劳动保障行政执法职权。市人社局主要负责全市人事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业务培训、重大案件查处和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相关职责边界界定。结合权责清单建设,明确划分业务主管部门与人事劳动保障行政执法部门职责。督促指导所属相关单位提供人事劳动保障行政执法需要的材料证据等资料支撑,研究提出本系统相关职能,人事劳动保障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依法履行后续监管、行政处罚及其相关的行政强制等职责。厘清源头监管、后续监管、末端执法的界限,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以权责清单的形式明确责任边界,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
三、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人事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工作配套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运行机制,为推进人事劳动保障行政执法提供有力保障。
(一)建立协作配合机制。按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加强业部门和人事劳动保障行政执法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指导意见,制定加强业务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明确业务主管部门与人行政执法部门在信息共享执法协助,业务培训,技术支持、举报受理、案件移送等方面的协作配合责任;研究制定本部门的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加强对不履行协作配合职责行为的责任追究,并将协作配合落实的情况纳入法治政府的考核内容。业务主管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制定符合本部门实际的协作配合工作制度,确保将各项协作配合职责落到实处。
(二)建立投诉举报统一受理转办考核机制。以人社12333热线为载体,建立人事劳动保障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平台;今后,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整合优化人社部门非紧急类政务服务热线功能,建立投诉、劳动保障监察违法行为举报和行政效能投诉为一体,统一、便民、高效的投诉举报平台,规范职能部门处理投诉程序,强化外部监督,实现统一接收,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的业务流程,进一步优化行政执法管理流程。
(三)建立联合执法协调指挥机制。按照加强人事劳动保障执法力量统筹协调、提升行政执法效能的要求,建立联合执法协调指挥机制。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投诉举报事项,通过联合执法协调指挥机制统一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并对各部门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和考核,形成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专业执法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强化执法统筹协调和全程跟踪,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四)健全职责分工争议协调机制。业务主管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发生职责分工争议的,由双方在对违法行为先予协同处置的前提下,按照统一效能、权责一致、不推诿、不扯皮原则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市人民政府决定。
(五)完善行政执法保障机制。一是强化执法规范化保障。根据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有关标准,落实和配备行政执法队伍办公场所、执法车辆、执法装备,统一执法文书、标志标识和执法服装,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二是加强执法经费保障。行政执法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经费由局予以保障,行政执法应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行政处罚中收缴的罚款的款项,按规定上缴国库。
(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权力上网运行有关要求,全面公开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主体名称、执法职权和依据、执法程序和标准、执法人员信息,细化、量化行政职权。制定行政执法内部考核和监督办法,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督促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方式,积极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和案卷评查工作,确保行政执法高效、规范履行职责。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召集人,分管领导及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为成员的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我局行政执法工作,研究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调解决工作配合上存在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行政执法有关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工作机制。
(二)明确工作责任。在局党组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行政执法工作。建立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制定和机构编制调整等工作,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法制监督、执法资格证管理和法制培训、推进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的指导监督,配合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建立健全有关人事管理制度,各执法人员做到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积极稳妥做好行政执法相关工作。
(三)严肃工作纪律。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要继续按照现有的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上下贯通、运转顺畅,严禁出现思想混乱、队伍涣散、工作断档现象;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和财务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的,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禄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4日